引言 在撰寫學期研究報告、小論文或學位論文時,常會遇到有關正文、註腳與參考書目的格式問題。本院使用「芝加哥論文格式」1做為參考藍本,並在中文部分以台灣學術界一般所採用的格式2為依據,編寫本《學期報告、小論文及學位論文基本格式指南》,以協助學生在撰寫學期研究報告、小論文或學位論文時能有所依據3。 本院所編定的格式係根據下列諸原則: 本指南共分為以下四大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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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文書寫格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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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紙張規格:A4 大小,白色未使用過之紙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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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邊界:使用軟體(Microsoft Word)的自動版面設定為準,邊界設定為上下 2.54cm,左右 3.17cm,與頁緣距離:頁首 1.5cm,頁尾 1.7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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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文字編排:橫書,由左至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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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頁碼: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Times New Roman 字體,位於頁首置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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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印刷:原則上採雙面印刷,或依任課老師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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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中文正文採用「新細明體」(含註腳與參考書目)及「標楷體」(直接引用文)兩種字體;英文與阿拉伯數字則全部使用 Times New Roman 字體,英數字體於中文字體前後皆須空半格。其他語文也須安裝並使用該語文的字型,例如:安樂死(希臘語:Ευθανασία; 英語: Euthanasia)。正文字體大小皆為 12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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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正文行距為 1.5 倍行高(依任課老師之要求,可調整為單行間距)。但縮排之引文、註腳、逐條敘述內文(如本指南第一頁所示),以及參考書目則須設定為單行間距。正文全文以「左右對齊」處理,每段第一行行首空 4 字元(兩個中文字)。段與段之間不多空行,末段與下節標題間空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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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直接引用他人著作之文字,中文使用引號「」與「標楷體」,引文中的引文要用『 』標記,兩者交叉使用。英文則以 “ ” 與 Times New Roman 字體標示,引文中的引文放在單引號 ‘ ’ 之內,兩者交叉使用。註腳碼在下引號之後,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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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格 |
《天主教法典》中指出父母對子女的責任:「父母應以言以行教育子女或勇於承擔家長責任,輔導子女回應聖召,也讓孩子體悟到信仰的真諦並努力實踐出基督的精神。」4 這說明了基督徒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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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直接引文超過三行以上,須另行分段並以「全段左右皆縮排 4 字元(兩個中文字),第一行行首須再空 4 字元,單行間距」處理之,中文仍須使用標楷體。正文跟直接引文間隔上下皆空「單行間距」一行。直接引文自成為一個方塊,無論中外文皆不另加引號,註腳碼就在方塊文末句點之後。例如: 家庭所遭遇的情況,顯示出積極的和消極的一面:積極的是基督在世界行施救恩的標記,消極的是人拒絕天主愛的標記。一方面,在婚姻中更意識到個人的自由,並且更注意到人際關係的品質,促進婦女的尊嚴,負責的生育、兒女的教育等。同時也意識到需要發展家庭與家庭之間的關係,彼此在精神和物質上相助,發現家庭本有的教會使命,以及建立一個更公道的社會的責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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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直接引用他人著作部分不得超過正文之 10%(特殊情況不在此限,須經由授課教師或論文指導教授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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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各章、節標目外之細部分段使用數字符號,依序為:一、(一)1.(1)等順序標示6。中文部分標點符號使用全形,英文則使用半形,並在下一單字前空一字元。破折號(―)須佔兩格,其餘的標點符號各佔一格。中文的刪節號是用六點(兩格) ……,英文則為三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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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書籍、期刊與碩博士論文等中文作品名稱,一律放進雙尖號《》之中,例如《形上學》、《神學論集》、《聖蹟之可能性》。外文則採用斜體,例如The Theology of the Bo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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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期刊論文、辭典或百科全書中之詞條等中文標題一律放進單尖號〈〉之內,例如:〈聖師多瑪斯論聖母始胎無玷〉、〈教會〉。外文的標題則用雙引號“ ”,例如:“The Human Rational Soul in the Early Embryo,”。句點或逗點通常是在雙引號“ ”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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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正文中若提及年代,以西元寫法為主,例如:2014 年 12 月 19 日。提到人名時,一般不須加尊稱或頭銜(教宗除外)。外文是先名後姓,中文則是先姓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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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其他未盡或特殊格式之規定,由各科授課教師或學院另行補充。 |
二、註腳與書目格式之說明與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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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註腳的功用 註腳(Footnote)使用之主要目的是呈現寫作中所引用參考資料之詳細資訊與出處,提供前人學術成果之正確訊息,以及讓讀者有更進一步閱讀的參考資訊,並以此表示作者對其作品之負責。以下為註腳的主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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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正文的敘述中,引用權威的論點以佐證與強化作者本身的論點,或是說明特定的事實與意見,並提供所引用資料之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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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為正文敘述中之交互參照與查核,以提供讀者延伸閱讀的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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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跟正文的行文不連續但是又必須說的話,可放入註腳以避免讀者跟不上思路。例如,對某特殊名詞,作者擔心該名詞可能不為讀者所熟悉,因此在註腳中加以解釋;或是某一名詞在學界中有不同解讀時,可在註腳之中一併提出說明或補充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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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間接引用的規則:「間接引用」是指:用自己的話轉述另一位作者的思想。其參考來源可能是一頁、數頁,甚至數本書籍。而不是將原作者內容稍加修改後,直接當作自己的報告內容(此乃「抄襲」)。「間接引用」之註腳須標明是「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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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註腳格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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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註腳的寫法在正文中以阿拉伯數字標明號碼(以 Microsoft Word 之自動設定為準),字型皆為 Times New Roman;直接引用文若為完整引用句,註腳碼置於最後一個標點符號之後,請參閱一、正文書寫格式說明之第(八)、(九)點。若為間接引用或做說明,則置於該句最後一個標點符號之前,或下引號之後,如本指南第一頁註腳 1-3 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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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註腳的號碼計算方式以整部著作一直計算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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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註腳內容置於每一頁下方(以 Microsoft Word 之自動設定為準),中文採用新細明體;英文與阿拉伯數字則一律使用 Times New Roman 字體, 皆為 10 號字體,以「靠左對齊」處理。若註腳中有直接引用文,仍須加引號與使用標楷體,並提供出處資料。例如(見註腳 7 之內容):這樣積極的誡命,命令某些行為,修持某些態度,有普遍的約束力;是不可更改的。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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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註腳中作者或編譯者人名,一般不加尊稱或頭銜,唯教宗方濟各除外8。英文是先名後姓,中文是先姓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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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版年份一律以西元表示(民國年份加上 1911,例如:民國 58 年→58+1911=1969)。除特殊需要(如報紙文章)外,不必列出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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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註腳格式範例請見下文(四),以下列出多次引用同一著作時的範例, 例如:谷寒松,《神學中的人學》(台北:光啟文化,1996),17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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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間接引用文」之註腳,須加上「參閱」,範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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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研究者(C)應用一位作者(B)(如:Paul J. Philibert)的著作,但(B)提到資料出自原始作者(A)(如:Jon Sobrino)的著作時,(C)應在其註腳中如此表示: 例如:Paul J. Philibert著,譚璧輝譯,〈新基督論中的神修―重新認識耶穌〉,《神學論集》58 期(1983),596 頁。轉引自:Jon Sobrino, Christology at the Crossroads (Maryknoll, NY: Orbis Books, 1978), p. 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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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所引用之段落全部屬於原作者(A)(如:Jon Sobrino)的著作時, 雖然是從作者(B)(如:Paul J. Philibert)的著作中讀到,僅須直接引用原作者(A)(如:Jon Sobrino)的著作即可,但需要善盡查證之責,以避免誤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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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聖經與中國古籍不列入註腳,直接在內文中以括號()表示,例如「天主國的來臨,並非是顯然可見的;人也不能說:看呀,在這裏;或在那裏。因為天主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十七 20-21)。「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論語・學而》第一)。若是間接引用聖經或中國古籍,則也須加上參閱二字,如:(參閱路十七 20-21)、(參閱《論語・學而》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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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頁碼的寫法可分以下三種(阿拉伯數字間,以連接號「-」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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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會訓導文件則以編號表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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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會訓導與教宗文件之寫法與說明,請參考:(四)註腳與書目格式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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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參考書目格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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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每一著作的首行均從第一字元寫起,第二行及後從第四個字 ∕ 第 7 字元寫起(空三個中文字);外文:每一著作的首行均從第一格寫起, 第二行及後從第 7 個字母 ∕ 字元寫起(空 6 個英文字母)。全部以「單行間距」及「靠左對齊」處理,每筆參考資料間要空(單行間距)一行。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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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參考書目的內容與註腳的內容相似,所不同者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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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參考書目排列順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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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若參考資料取自期刊或雜誌的文章,或某本合編之書的文章,或資料僅取自某書某章的內容時,應於出版年份後加上整篇文章之完整頁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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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翻譯作品以原作者之中文譯名排序,若遇到同一作者在不同翻譯作品中之中文譯名不同時,仍須排列在一起並以出版年份加以排序。如果沒有中文譯名,則以原作者外文姓氏之第一個字母排序,並置於所有中文參考書目最後。外文譯外文之作品則直接以原作者姓氏字母按順序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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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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