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程神學碩士為二年期的課程。全職學生應可於二年內完成碩士學位。必要時,須有為期一年的預備期。 預 備 年已經讀過哲學和神學,但未獲得教會承認的神學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參加預備年。預備年的第一學期,要補修哲學四個學分。第二學期要補修現代哲學兩個學分,亦須準備信理神學總考(口試)。 預備年學生可預先選修研究所「神學方法論」一課。 在預備年中,學生需要增進英文能力,以答覆碩士班課程要求。研究所並鼓勵學生旁聽神學院大學部課程,以奠定更紮實的基礎。 神學碩士課程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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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大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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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院提供專業碩士課程,包括五個專業領域:聖經神學、信理神學、倫理神學、靈修神學及牧靈神學,並各有負責人協助學生。 每一位學生必須在為期兩年的正式課程開始時,選擇自己的專業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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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課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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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課程,分為共同課程和閱讀課程(reading courses),每一門課程均為2學分。 閱讀課程的小論文,字數應介於8,000字至10,000字之間(如為英文或其他外文,應介於6,000字至7,000字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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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課程內容及必修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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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必修32學分,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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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碩士研習進程(參考用)1. 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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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學期: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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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選擇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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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學生必須選修並完成三個研究所程度,且涵蓋不同神學範圍的共同課程(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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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完成一個閱讀課程(2學分)或另一門共同課程(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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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學期: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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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學生必須選修並完成三個研究所程度,且涵蓋不同神學範圍的共同課程(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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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完成一個閱讀課程(2學分)或另一門共同課程(2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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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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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學期: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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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學生選擇四個專業領域的閱讀課程(8學分),必要時可用共同課程來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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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初步規畫碩士論文主題,選擇論文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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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學期: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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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論文寫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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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論文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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