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號:J04
英文名稱:Canon Law: General Norms
授課時間:一年級第二學期;每年開課
學分數:2學分(神學系必修;教義學系牧靈組必修,福傳組任選)
天主教法典:總則1~203條、天主子民204-329條
目標:
- 明瞭法典是助人成聖的工具。
- 為建立有秩序的教會團體所需要的教會法基本知識。
科目代號:J21
英文名稱:Canon Law: Sacraments of Initiation
授課時間:甲年第一學期;隔年開課
學分數:1學分(神學系必任選2學分;教義學系必任選2學分)
課程目標:
七件聖事乃主耶穌基督所親自建立,是天主教會特有恩寵的來源;聖洗聖事是唯一外教人可以領受的聖事;當接受洗禮進入教會成為基督徒後,在靈性生命上需要透過聖體聖事的滋潤才能不斷且持續的成長與茁壯;同時也在堅振聖事的恩寵下,能努力並勇敢地為基督作生命的見證。
課程內容:
《天主教法典》834-848、849-958條(聖事總論及入門聖事:聖洗聖事、堅振聖事、聖體聖事)。
授課方式:
教師以講授的方式為主,課堂中有不少實際的例子作為印證,故也開放Q&A,透過提問與交談,加深學員們的課程內容的印象與提升學習效果。
參考書目:陳介夫著。《聖事論新編》。碧岳學社,2011年
科目代號:J22
英文名稱:Canon Law: The Sacrament of Penance, Anointing of the Sick and Orders
授課時間:甲年級第一學期;隔年開課
學分數:1學分(神學系必任選2學分;教義學系必任選2學分)
課程目標:
本課程分為兩個部分,分別是:治療聖事與聖秩聖事。所謂的治療聖事指的是教友靈性生命因失足犯罪而離開天主時,有如靈魂生了病需要被治癒,和好聖事就是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至於傅油聖事,此聖事含有靈魂的治癒與身體病痛治癒之效果,故帶給病人拯救之恩與慰藉。
課程內容:
《天主教法典》959-997條:懺悔聖事;998-1007條:傅油聖事;1008-1054條:聖秩聖事。
授課方式:
教師以講授的方式為主,結合堂區牧靈的經驗,以及實際的例子作為印證,同時開放Q&A,在提問與回答中讓學員們有所領悟,並達到學習效果。
參考書目:陳介夫著。《聖事論新編》。碧岳學社,2011年。
科目代號:J23
英文名稱:Canon Law: Marriage
授課時間:乙年級第一學期;隔年開課
學分數:2學分(神學系必修;教義學系必任選2學分)
課程目標:
婚姻是普世各地、各民族、不分宗教、古今中外都重視的大事。然而,隨著自由主義、物質主義、性解放思維的影響,婚姻的價值也被人質疑,甚至開始瓦解。本課程以教會法典有關婚姻的部分為出發點,同時探討教會有關婚姻的法律規範,進而培養正確的婚姻概念。對於在堂區工作的牧靈人員,無論是神職、修女或是教友是必要進修的課程。
課程內容:
以《天主教法典》1055-1165條(婚姻聖事)為主要教材,詳細解釋法條的內容與精神,並帶入實際的牧靈個案;同時也會參考教會的相關文獻,讓同學們更能了解婚姻聖事的本質、特性與婚姻神聖之所在;此外,對於今日的失婚現象嚴重,如何以一個牧靈工作者的健全心態去面對,是本課程的另一要點。
授課方式:
以講授理論、牧靈狀況與分析個案為主,必要時會邀請相關人士以與談的方式進行。
參考書目:
- 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處。《天主教會法典》。2014年(修正版)。
- 陳介夫著。《聖事論新編》。碧岳學社,2011年。
- 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處。《天主教教理》
- 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1981年。
- 教宗方濟各。《愛的喜樂勸諭》。2015 年。
- 金毓瑋著。《天主教法典中的婚姻牧靈》。聞道出版社,2020 年 7 月初版。
科目代號:J43
英文名稱:The Hierarchical Constitution of the Church
授課時間:甲年第二學期;隔年開課
學分數:1學分(神學系必任選2學分;教義學系必任選2學分)
課程目標:
天主教會是全世界的宗教中,組織結構最為完整的。從創教至今已兩千多年。天主教在世界上的最高領導階層-梵蒂岡,亦稱之為宗座(教廷),以此為首並帶領整個教會處理傳教及各樣的事務。這一個龐大組織的領導模式稱為聖統制,然而此領導模式的真正精神並非如一般政府威權式的領導,而是一種僕人式的領導風格,因為是根據主耶穌基督的領導風範而衍生出的領導模式,使教會不斷在世界各地不斷運作。期望學員能了解教會各體制的運作,在各階層上活出基督的教導,為福音做見證。
課程內容:
以 330-572 條(教會的體制)為主要教材,從教宗、世界主教團、教廷、樞機、主教……至地方教會,一一介紹及說明。
授課方式:
主要以教師講授為主,並配合文獻閱讀、影片與討論將更了解天主教會的組織概念及運作的情況。
參考書目:
- 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處,《天主教會法典》,2014年(修正版)。
- 陳介夫著,《天主教會法典釋義》,2011 年。
科目代號:J44
英文名稱:Canon Law: Teaching Office and Consecrated Life
授課時間:甲年級第二學期;隔年開課
學分數:1學分(神學系必任選2學分;教義學系必任選2學分)
課程目標:
本課程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訓導法,另一個是獻身生活法。
訓導法:
傳播福音是教會本有的使命,教會在現代世界呈現的態樣及方式很多,無論是堂區、學校、醫院、安養院……,其本質就是一個福傳機構,故無論以何種方式存在,最終都是以福音傳播為主要目的。本課程即是傳遞此概念,並且各層級的福傳者應按教會正確的教導將福音廣傳。獻身生活法:
追隨耶穌的方式很多元,婚姻生活也是一種追隨基督的方式,而有一種方式是為了天國而放棄婚姻生活的人,以一種獨身的方式,度奉獻生活,這是一種特殊的召喚,目的也是為了光榮天主、建設教會、為天國而服務。這樣的生活一樣屬於教會內的管理規範,有一定的規矩及精神,本課程將深入探討。
課程內容:
《天主教法典》747-833 條:訓導職;573-746 條:獻身生活法。
授課方式:
主要以教師講授為主,並配合文獻閱讀、隨堂討論,是學員能更容易了解相關課程的真正意義。
參考書目:
- 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處,《天主教會法典》,2014年(修正版)。
- 陳介夫著,《天主教會法典釋義》,201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