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學年度第四次院議會暨教義學系系務會議聯合會訂定(2016.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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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校正式生有權利旁聽本院大學部所開的課。 決定旁聽前,學生必須考慮是否有能力完成必選的學分,達到畢業總學分數。 學校規定每一學期不可以超過20學分。理由是因為希望學生能夠真正吸收課程內容,包括作好各課預習,複習,閱讀參考書,寫讀書報告及準備考試。學生也需要保留足夠的時間為靈修生活,團體或家庭生活,牧靈工作,並有足夠休息時間。因此,當一個學生修20學分時,應該沒有多少時間來旁聽。如果班導師許可,學生還可以加修2學分。修正式學分的學習效果遠超過旁聽的學習效果。 酌收旁聽每科300元為行政費用;至於必修學分少,且未滿每學期20學分上限的同學,學校鼓勵學生直接選修,如此可免去負擔旁聽費用,且有較佳的學習效果。 具體規則及實行辦法: 旁聽需全程參與上課(包括課堂分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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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學部正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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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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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他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