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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啟神學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分類

本獎助學金分甲、乙、丙、丁四類。

甲類:全額奬助學金(包括全部學雜費及每年十個月的個人生活費)。
乙類:半額奬助學金(包括學雜費的一半及每年五個月的個人生活費)。
丙類:全額減免學雜費。
丁類:部份減免學雜費(視各生經濟狀況減免部份學雜費)。

※徐光啟神學獎助學基金募款及頒發細則

申請條件及規定事項

1. 資助對象:

 

(1)

學士班:未接受任何教會機構全額資助的二、三年級天主教平信徒正式生(非司鐸、教區或修會男、女會士。)

 

(2)

碩士班:未接受任何教會機構全額資助之優質天主教平信徒(身份同上)全職生。每年不超過二名。

 

(3)

博士班:已取得神學碩士(S.T.L.)或教義學碩士(R.S.L.)學位的天主教平信徒全職生。(論文應對於本地教會有卓越貢獻;頒發年限為2-3年,由指導教授決定)。

2.申請類別

 

(1)

甲、乙、丙、丁四類。

 

(2)

詳細內容請請下載「徐光啟神學獎助學基金募款及頒發細則

申請、審核、公佈

1. 書面申請必填文件

 

(1)

申請人每年均須填寫「徐獎申請表【WORDPDF】」,並於申請截止日期以前,提出申請。

2. 書面申請及截止日,請見申請公告

3. 初審階段

 

(1)

申請人請填妥「徐獎申請表【WORDPDF】」。

 

(2)

申請人請於截止日期(含當日)以前,將申請表繳交至以下單位─「使命發展室」。

 

(3)

初審:六月底以前,「徐奬初審委會」進行初審工作。

4. 複審階段

 

(1)

申請人之「學年總平均成績」,於複審階段進行。

 

(2)

六月底前,安排申請人與「徐獎複審委會」複審面談。

 

(3)

請注意複審日期、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5. 公佈受獎名單

 

(1)

每年9月開學前,祕書處會盡快通知受奬學生、辦理領取奬學金事宜。請注意相關通知。

 

(2)

受奬人真實姓名,將公告作為透明化授信及公益依據。

 

(1)

住宿費:參考鄰近地區租屋價格、於每學期開學前發放。甲類全額,乙類減半。

 

(2)

飲食等費用:參考該年度物價指數,每學期開始前二星期左右整筆發放。甲類全額,乙類減半。

洽詢單位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 使命發展室 楊翠如主任 (分機259)。以上內容如有變更,以最新公告為主。

修訂辦法

本辦法若有不周之處,由院長裁決辦理,並儘快修訂之。

公佈

本細則經院議會通過後,由院長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