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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系

基本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或高中(職)以上畢業之成人基督徒。
二、具基督信仰意識覺醒者。
三、重視信仰教育及傳承者。
四、渴望接受紮實、系統的基礎神學培育者。

適合對象

一、教區及修會修士。
二、曾修習哲學必修及任選課程至少44學分者。
(詳如下列報考資格說明,並參考「神學系必修哲學科目明細表」)

設立目的

一、

為「司鐸候選人」提供堅實的神學培育。

二、

在中華文化的環境中,培育神學的學習與各級本地化神學工作。

申請及報考資格

一、

須備齊初審資料並符合資格,由本院審查認可者。

二、

必備文件:申請者須附上哲學學科成績單及抵免審核表

  1. 大學哲學系畢業,獲有哲學學士或以上學位,並有成績單證明 曾修士林哲學所有主要論題(至少20學分)。

  2. 大學其他系畢業,獲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或三專畢業持有畢業 證書),並有成績單證明曾修習有關哲學課程至少44學分(應 包括士林哲學所有主要論題及中西哲學史)。

  3. 修畢天主教大修院哲學課程,成績及格,持有成績證明者。

  4. 二專或五專畢業持有畢業證書,並有成績單證明畢業後曾正式 修習二年以上的人文及哲學科目,其中哲學科目至少44學分。

  5. 高中(高職)畢業(或具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並有成績 證明曾修習二年以上的人文及哲學科目(至少64學分)。

人文學科應包括:國文6學分,英文6學分,理則學2-4學分。 哲學科目應包括:士林哲學所有主要論題20學分,中國哲學史 8 學分,西洋哲學史8 學分。(請參考「神學系必修哲學科目 明細表」)

修業年限、畢業學分及畢業學位

 

三年修畢105學分,可獲得神學學士Baccalaureate in Sacred Theology

課程安排:請參閱「必修學分表」(請至本院網站查詢)

諮詢請洽:(02) 2901-7270~1轉分機 504 學生課務處
Email:ts0023@mail.fj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