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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融團體

「依照本院的特定目標,學生可成為在華人地區傳揚福音且訓練優良的工作者。他們與聖統密切結合,便能確實地建立地方教會,充分了解並廣傳基督信仰智慧的遺產,並能適當地開啟我們與當代世界間的對話。」

引自《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章程》第四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