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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參加感恩禮時,起立、坐下、跪下等時刻,是否有範本可以依循?

答:《彌撒經書總論》(2003年修訂版)中第42號到第44號,對「參與彌撒時身體姿勢舉止」,有清楚說明。特轉載如下:

身體姿勢舉止

  1. 主祭、執事、輔禮人員以及會眾的動作和姿態,應促使整個慶典顯得高貴簡單,既能完全彰顯各部分的真義,又能促進每個人的參與 。因此,為了天主子民的神益,應放棄一己的偏好或意見,而應留意本「總論」和羅馬禮傳統習慣所訂定的一切。

    參禮者共同的姿勢是參禮團體之各成員間合一的標記,表達並培養參禮者心靈的態度與意識。
  2. 信友應起立:

    —自唱「進堂詠」開始,或當主祭步向祭台時,直到念完「集禱經」止;
    —福音前唱「阿肋路亞」時;
    —恭讀福音時;
    —念「信經」與「信友禱詞」時;
    —自「獻禮經」前的引言「各位兄弟姊妹,請你們祈禱……」,到彌撒結束止;
    以下另有規定者除外。


    信友應坐下:

    —福音前的讀經及「答唱詠」時;
    —講道及預備禮品時;
    —視情況,如果適合,亦可在領受共融的聖事後靜默時。


    信友應跪下:

    —祝聖聖體聖血時;除非因健康理由,或因地方狹小,或參禮者人數眾多,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不過若在祝聖聖體聖血時不跪下,也須在主祭祝聖聖體聖血後跪下時作深鞠躬。

    但主教團依法(normam iuris)可使「彌撒規程」中所列明的舉止姿態,適應當地人民的稟性 ;但應符合彌撒各部分的意義和性質。

    若當地信友習慣在「聖聖聖」後跪下,直至「感恩經」結束,並在領受共融的聖事前,主祭念:「請看天主的羔羊……」時也跪下,是可取的並宜加保持。

    在聖禮中為保持舉止姿勢的一致,信友應遵從執事、平信徒輔禮人員或主祭按彌撒經書所作的提示。

  3. 所謂舉止姿勢也包括主祭聯同執事及輔禮人員遊行進堂、執事在恭讀福音前手持福音書遊行至讀經台,以及信友列隊前來奉獻禮品及前來領受共融的聖事等行動。這些行動及列隊遊行,應按個別的規定,莊重得體地進行,並伴以適宜的歌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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