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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婚禮可與主日彌撒合併舉行嗎?
禮儀中心回答:
這個問題在主教團《婚姻禮典》導言第11號清楚說明,原則上婚禮是可以合併於主日彌撒當中舉行的。但主日或大節日,則舉行主日或節日的彌撒,「結婚典禮」仍在講道後舉行,天主經後仍誦唸「向新郎新娘的祝禱經」,亦可舉行彌撒結束時的「特別降福禮」。
基本上,當婚禮和主日彌撒合併舉行時,讀經的選擇上,可以彈性處理。除了逾越節三日慶典、聖誕節、主顯節、升天節、聖體聖血節,或其他法定的慶節的讀經不可更動之外,可用婚禮彌撒的一篇讀經,替換兩篇主日讀經中的一篇(但不宜更動福音)。此外,若在聖誕期和常年期主日,無堂區信友團體參與的彌撒中舉行婚禮,則可完全依照「婚禮彌撒」舉行。
如果在將臨期、四旬期或其他有懺悔意義的時期舉行婚禮,本堂司鐸應提示新婚夫婦,注意這些禮儀時期的特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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