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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關聖體的常見問題
問:誰可以在感恩祭中領受聖體呢?
答:根據法典,領受者應該是已經領洗的天主教徒,並在恩寵的狀況中。(意即靈魂上沒有大罪),他應是相信教會對聖體有關的教導。教會也要求我們在領聖體前守一小時的聖體齋,(即禁食食物和飲料,但是清水、藥物及病患者例外)。
問:聖體齋的一小時由何時計起?
答:由領聖體那一分鐘推前一小時開始計算。而非感恩祭的開始計。
問:為何教會要求我們守聖體齋呢?
答:教會希望我們能更好地預備我們的思想、肉身和心靈來慶祝成感恩祭和領受聖體。守齋能幫助我們預備和進入這奧蹟。
問:是否一定要用口來領聖體?
答:只要該教區已得到羅馬總部批准,是可以手領或口領都行的。
問:可否把聖體帶回家中?
答:不可以。聖體擺放的地方要教會認可才行。
問:可否用牙來咬聖體?
答:可以。耶穌不是叫我們「吃」祂的肉嗎。很多信友為了避免聖體留在牙縫裡,故用舌尖的口水液捲濕了聖體才方便吞下,也是很好的方法。
問:是否每次領聖體前都需要辦告解(修和聖事)?
答:基本上靈魂沒有大罪已經是在恩寵的狀況中。所以除非有大罪,否則不需每次都辦告解。
問:一天最多可領幾次聖體?
答:這屬於紀律問題,因此我們首先參閱《天主教法典》。
「已經領過聖體的人,可於同一天之內再領一次聖體,但只能在他所參與的彌撒中領受;但921條2項所規定的,不在此限。」(《天主教法典》917條)
就法典的文字來說,一天是可以領受兩次聖體,但第二次一定得在感恩禮當中領受之。教會法專家屢次提醒我們當回到運用的實例去看;一天可以領兩次聖體的意思是說,某些人因為工作或疾病等理由,原本以為當天沒有辦法參與完整的感恩祭宴,故先領受了以「彌撒外送聖體禮」派送的聖體,但後來有了參與整台彌撒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再領一次聖體。法典的文字的確是寫了「兩次」,可是這並不是一種不視情況差異而定的定額;嚴格來說,若工作、疾病等因素不存在,那應該就不屬於上述「兩次」的狀況。
921條2項所說的,是「臨終聖體」(Viaticum)。照法典的紀律規範,在非常情況下(如:在病床上先領,後又參與彌撒,當夜病危),可以領受三次聖體。
《救贖聖事訓令》95.重申的是一樣的原則。
法典的紀律規範,是為了防止濫領聖體的弊端,其精神是為了提醒教友,領受聖體必須有相稱的準備,要注意「善領聖體」。
參考:http://i-am-present.com/fa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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