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年復一年舉行的逾越三日慶,是禮儀年度最隆重的慶節。首先映入眼簾的,主耶穌在最後晚餐的席間建立了萬古常新的祭祀,這是在逾越節晚餐的基礎上脫胎而出;故此,也延續猶太逾越節晚餐本有的三重時間向度,即:在當下回顧並前瞻。而主耶穌更是完成了一切,祂只一次而永遠所成就的不再只是預像,而是逾越的本身;天主與人在基督內重歸於好,這在過去是從未聽聞過的事。我們年復一年舉行逾越三日慶,藉著在當下舉行的禮儀,回顧並記念了天主在救恩歷史中所成就的逾越奧蹟,而當這救贖的恩效臨現於禮儀慶典的當下之時,我們也要朝向末世的圓滿而去。我們就在這三重時間向度中舉行三日慶,而三日慶禮儀的內部又各有其內在的律動。
主耶穌在最後晚餐的席上建立了感恩聖事,而後在同一天的白日甘心犧牲(按: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晚上開始算起)。我們看到了主耶穌——天主的聖言在晚餐的行動中,透過其言語建立了感恩聖事,而後在同一日的白天以十字架上甘心承受痛苦犧牲的行動,實現了祂在晚餐席上所曾說過的話。天主的言語與行動永遠是密不可分,而祂的發言不只是解釋祂的行動而已,祂的發言本身就是啟示的行動,而祂的各種行動也都闡釋著救恩的奧秘。天主子在十字架上達到了啟示的最高峰,那是毫不保留、澈底自我交付的愛。
禮儀上,濯足禮屬於釋義禮,是為了表達主耶穌建立感恩聖事就是無條件的、澈底的自我交付。故此,這儀節的重點是透過濯足的行動以及適度的闡釋,讓信友能在參與及服務中,切身體悟其中真諦,而不是將濯足這回事兒搞得花樣百出。規則上,濯足的人數不是非得12位不可,而教宗方濟各也已經在2016年取消女性的性別限制。在「主的晚餐」彌撒中,濯足禮與愛德奉獻也是互相呼應。
這一夜同時分送聖體聖血是相當值得嘉許的。這一夜,在光榮頌之後不再打鈴,這並不是歡慶的時刻,故我們連聽覺也要齋戒。曾經有過一段時間,一些堂區或團體熱衷在「主的晚餐」彌撒前舉行「逾越節晚餐」,這是不明智的,因為:一、猶太人逾越節晚餐固然值得我們研討,但因著聖體齋以及氣氛易流於浮躁等因素,此刻並不適合。二、我們外邦基督徒學著做逾越節晚餐恐怕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壓根兒學不來,且倘若因無知而在席間吃豬肉呢?三、新禮已經取代舊典,且我們並沒有義務遵守逾越節晚餐。
無論是我們在禮儀中默想的主耶穌告別晚宴的言語和行動,或者是濯足釋義禮,都是指向下一個行動,即基督甘心上十架犧牲。聖週五與聖週六並不舉祭,不使用祭臺,聖體龕也空,故儀節上,我們遷供聖體,而後撤去祭臺布並遮掩十架、聖像等(如果該地區沒有在第五主日即行遮掩的習慣的話)。
記念救主受難的禮儀,進堂時神長身著紅色祭衣,靜默伏地片刻的這些很能說明一些事:紅色是殉道,基督是殉道者的典範,而祂的受難是為承擔起不堪的我們的種種罪污與罪性;若不是祂的救贖,我們連在祂面前伏地扣首都沒有資格,而因著祂的救贖,我們唯有伏地敬拜。讀經一,第四首「上主僕人詩歌」,闡釋並總結了主的受難。答唱詠是聖詠三十一(30),答句則是路加所載的「父啊!我把靈魂交在祢手裏。」這是何等的信靠!即便是受難,依然信賴天父,儘管感受到被遺棄,依然將自己交給父。我們亦當明白,祂承擔起的是我們的被遺棄,或更好說,該被遺棄的是我們;但是透過祂承擔起我們的理當被遺棄,使著原本該被遺棄的我們在基督內成為了被選者(;這是二十世紀偉大神學家卡爾巴特的思想)。讀經二且表達了:祂成為了所有服從祂的人永遠救恩的根源。若望福音苦難史的思想是耶穌的聖死就是天主受光榮;就此而論,記念救主受難不應是個哀悼大會,我們不要只聚焦於祂受難的悽慘,而是要回應祂無與倫比的愛。
隆重祈禱文回應了聖言,而再進一步的回應就是朝拜十字聖架。顯示十字聖架,按今日新禮彌撒經書共有兩式可供選擇;這兩式分別有著不同的發展脈絡,故兩式混用的作法實在不值得鼓勵,除非讀者們認為將三部對觀福音剪輯在一起不致於貽笑大方。當朝拜著在昏暗光線下、燭光相伴的十字苦架時,我們無可避免要如此自問:我究竟是處在十字架的對立面,還是願意更進一步地認同祂,與祂站在同一邊?此外,我在人類的苦難方面又有著怎樣的一份?
禮儀後持續默觀十架奧蹟,可採用臨終七言為題材,但不要趕著將七句都進行完畢,也不要流於廉價的情感氾濫。
聖週五全日與聖週六白天不舉祭。傳統上有一種思想,就是主耶穌下降陰府,解救那些在古聖所中的先賢們。我等凡俗之輩,何不趁此祈禱,邀請耶穌進到我的墳墓裏頭來。無論我是嬰幼兒領洗,或者是成年後才皈依,我們內在深處似乎有些地方是需要被天主轉化的,比方說一些根深蒂固的負面思維模式,又似乎有些私密是不願對主耶穌開放的,比方說因著一些情感傷害而導致的心理扭曲,或是對罪惡的貪戀;這些都猶如墳墓,或許我們是下意識地忽略它,但罪惡卻加以利用並成為根據地;故此請求主耶穌進到我們內在的墓穴裏頭來,革新我們,又更進一步將我們帶出墳墓,脫離黑暗,奔向光明。
主耶穌的愛是何等卓絕、無與倫比!死亡不能戰勝,洪水亦不能吞滅。祂愛的力量是何等雄壯奔騰,沒有任何人與祂接觸而不被改變的。祂是真光,祂是烈火,祂猶如義德的太陽,罪惡的大山在祂面前也要像蠟燭一般融化,並消失至無形。我們還需要更多的理由來說明復活夜燭光禮是何其必要的嗎?
正如聖言會學者Fr. Bernhard Raas在其論禮儀年度的專書中提及的,復活夜禮儀的四個部份彼此間具有邏輯上的連續性,我們就此再更進一步論說。燭光禮是一種宣布,以言語及象徵性行動來宣告光明業已戰勝黑暗。聖道禮儀透過宣讀及詠唱,結合默想及禱詞,帶我們進入天主救恩計劃的偉大敘述中,我們且領略了預像如何一步步走向實現;而這宏大敘述並非死去的歷史,而是鮮活的聖言,祂且向我們每個人說個別性的悄悄話,祂的話語本身就帶來生命。第三部份的洗禮可說是一種運用,也就是透過儀節的舉行,而使我們歸入基督的名下獲得新生;死於罪惡的過去,活於基督的恩寵,正是逾越。第四部份的聖祭禮儀就是隆重的謝恩……而我們不僅要在聖禮中謝恩,也要在日常生活中知恩報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