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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福音釋義----甲年聖枝主日

福音:瑪二六14 - 二七66

瑪竇敘述的「耶穌受難史」

林思川神父

瑪竇敘述的「耶穌受難史」

 信仰團體每年都在聖枝主日聆聽耶穌受難的故事,今年是禮儀年甲年,在主日彌撒中我們一起聆聽瑪竇敘述的耶穌受難史。雖然彌撒經本只選讀瑪二六14 -二七66的經文,但本文則將由瑪二六1開始提供詮釋,因為事實上耶穌受難故事由瑪二六1就已開始。由於整段經文篇幅過長,而這個專欄篇幅有限,因此我們只能按著敘述脈絡分段,說明這些段落的基本意義,並依情況附上一些神修性的反省。

公議會的決議(二六1-5)

 瑪竇以「耶穌講完了這一切話」開始整個苦難敘述,這句話的意思不僅表達耶穌結束了「末世言論」(瑪二四-二五),更指現在祂已結束在世上一切的公開談話以及對門徒們的教導,祂所說過的一切話都將在苦難中實現,就如祂在世上生活時所曾經說過的。

 司祭長和民間長老所組成的公議會決議殺害耶穌,但是由於他們害怕民眾阻撓(瑪二一46),因此決定用詭計暗中捉拿耶穌,並加以殺害。這個陰謀由於猶達斯的幫助(14-16)而得以實現;因為猶太民眾常在重大慶節中引發暴動,因此他們小心避免在慶節之內實行捉拿耶穌的陰謀。

伯達尼的晚宴(二六6-13)

 在上述的引言之後,福音接著敘述耶穌在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家裏參加晚宴。一位婦女拿著一瓶貴重的香液倒在耶穌的頭上,引發了門徒們的不滿。耶穌藉此機會教導門徒,他們應該不斷地照顧窮苦弟兄姊妹;但是這個婦女在這個時候所做的行動,卻是預先宣告耶穌的死亡,而且在耶穌真正死亡時,人們將來不及敷抹耶穌的遺體。耶穌並且預言,基督徒日後宣講福音時,整個教會都將紀念這個婦女充滿愛情的行動。

猶達斯設計將耶穌交出(二六14-16)

 與這個婦女充滿愛情的行動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屬於耶穌最親密的門徒團體成員的猶達斯(瑪十4)竟然前去見司祭長,願意為了金錢而把耶穌交在敵人手中。猶達斯交出耶穌所得到的報酬是三十銀錢,這個數字的金錢表達對天主的輕慢(參閱:匝十一12)。一般人常常說猶達斯「出賣」耶穌,其實此處的經文所採用的希臘字原意是「交出」,這個詞彙使人想起耶穌多次預言的:人子將按著天主的計劃被交在人的手中(參閱:十七22;二十19;二六24-25)。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整個事件其實是天主的計劃。

最後晚餐(二六17-29)

(1)準備(二六17-19)

 無酵節是一連慶祝七天的重大節日,當時恰好和逾越節重疊,因此成為一個雙重的節日。逾越節晚餐通常是一個家庭、或者十二至十五人左右的團體性慶祝,耶穌和他的門徒們剛好形成一個這樣的節慶團體。在準備晚餐的情景中,耶穌明顯的被突顯為這個家庭的主人,其他人的姓名則完全沒有提及,對基督徒團體而言,由於是聖體聖事的建立,因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耶穌身上。

(2)耶穌預言將被出賣(二六20-25)

 雖然前面的經文已經提過猶達斯計劃把耶穌交出去,但在最後晚餐中耶穌則更讓人印象深刻的預言了這個事情。耶穌的話顯示自己知道將發生的事,但強調真正把耶穌交在人手中的,卻是天主的計劃,而且經上早已記載。然而讓人震驚的卻是,一個和耶穌同食共飲的門徒竟然是這個陰謀的執行者,甚至他也和其他門徒一樣虛假的問耶穌:「辣彼,難道是我嗎?」(25)

(3)建立聖體聖事(二六26-29)

 最後晚餐的最高峰是耶穌建立聖體聖事,在這個禮儀中基督徒發現了他們新的逾越慶典。福音並沒有敘述這個晚餐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而只是記下對基督徒團體最有意義的內容,耶穌的手勢清楚地表達所做的特殊事件,祂有如一個猶太家長擘開餅、祝福餅,並分給門徒們,這個行動顯示團體的建立。耶穌自己並沒有吃這個餅,因為這個餅具有特殊的意義:「這是我的身體」。經由耶穌所擘開並且分給門徒的餅就是祂的身體,得到這個餅的人就是分享祂的生命。因此,「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就是指著耶穌的死亡而說的,這個死亡是為了門徒也是為了「眾人」;就如耶穌祝福杯的時候所說的話,所表達的一樣。耶穌所分施的餅也就是門徒們應該分施的餅,是一個真實的記號,表達十字架死亡的事件,是門徒團體真正分享耶穌生命的記號。

 接著耶穌祝福杯,並把杯遞給門徒們喝。耶穌對於杯的祝福語賦予整個事件特殊的神聖意義:耶穌的血是為許多人所灑下的「盟約之血」,這個盟約之血反映天主在西乃山上透過梅瑟和以色列子民所訂定盟約的情景(參閱:出二四4-8)。這個盟約的概念現在轉嫁到耶穌的血腥死亡事件上,天主和以色列子民所立定的盟約,現在以新的、決定性的方式得到了實現。透過耶穌的血,西乃山上的古老盟約得到圓滿實現,末世性的「新約」在耶穌所灑的血中成為事實。

 耶穌由眼前的事件看見未來,祂將在天主國中和團體一起共享盛宴。這些話再次顯示耶穌知道眼前的死亡,祂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刻確切地告訴門徒們,祂將不再飲用葡萄樹的出產,而是將在天父的國內喝「新酒」。這個「新酒」預告了一個即將來臨的世界,和現在的世界完全不同。基督徒在感恩禮中共享的餐宴,就是將來所有得救者在天國內共享圓滿盛宴的具體象徵。

前往橄欖山途中對門徒們的教導(二六30-35)

 晚餐後耶穌和門徒們前往橄欖山,在路上預言門徒們將會四處逃散,以及伯多祿將會否認他們之間的關係。面對這樣的預言,伯多祿和其他的門徒都強調將跟隨耶穌到底。耶穌也預言自己必將復活,同時在他們之前會到加里肋亞去。

 耶穌的預言在後來都一一實現,當祂被捕時門徒們都四處逃散(二六56),而當祂在公議會被審判的時候,伯多祿也真的在雞叫之前三次否認祂(二六69-75)。這一切再次證明,耶穌預先知道在祂身上發生的一切事,祂完全為了服從天父的旨意而接受了一切。

耶穌在革責瑪尼莊園祈禱(二六36-46)

 耶穌在革責瑪尼莊園中的祈禱分成兩個段落:祂首先祈求天父,若是可能便免去這個死亡之杯;但接著立刻便說,如果不可能,便希望承行天父的旨意。這個祈禱顯示耶穌將自己完全交託在天父的旨意中,是天主經中「願?的旨意承行」的最佳典模範。

 耶穌也要求門徒們和祂一起醒寤祈禱,教導門徒們有些誘惑超過人的力量,即使「人的心神願意,但是肉體卻軟弱。」(41)這裡再次清楚地反應天主經中的祈求:「求?使我們免陷於誘惑」。

 在山園祈禱中,耶穌面對死亡感到恐懼與害怕,這一點清楚的顯示出耶穌的人性。初期教會藉著這樣的描繪,使耶穌完全信賴天父的祈禱,成為基督徒團體面對困難與誘惑時最好的榜樣。

耶穌被捕(二六47-56)

 瑪竇用三個場景來敘述耶穌被捕的經過:首先是猶達斯帶領了軍隊來逮捕耶穌(47-50),接著,耶穌的一個同伴用劍砍傷了軍隊中的一個人以及耶穌的反應(51-54),最後一幕是耶穌對群眾所講的話以及門徒們四處逃散(55-56)。

 猶達斯以朋友之間互相問候的「親吻」作為出賣耶穌的記號,並且問候耶穌為「辣彼」;耶穌則非常心痛的回應他,稱他為「朋友」,這個稱呼使人想起在最後晚餐中親密的情景。有人嘗試保護耶穌,耶穌卻嚴厲的制止,並且說明天上的一切天軍原本都在祂的指揮之下。耶穌明確地拒絕任何抗拒與暴力,並且強調這一切是為了應驗經上的話,為了實現天父的旨意。

 耶穌最後對群眾們的話是一種責斥,說明祂天天坐在他們中間教導他們,卻沒有人捉拿祂,現在卻在「夜裡」帶著武器像捉拿強盜般的來逮捕祂,這段話象徵人子苦難的開始正是黑夜時辰的開始,在這黑暗的時刻門徒們全都撇下耶穌逃跑了。

耶穌在公議會前受審(二六57-68)

 耶穌在大司祭的庭院中接受審判,這個情景有如公議會的法庭,公議會是由七十二位成員組成的猶太最高司法當局,由大司祭作主席;審判的問題集中在澄清耶穌的「身分」。猶太法庭中最重要的是證人的證詞,但是在耶穌受審的事件中卻沒有真正的見證人,只有一些偽造的假見證:「這人曾經說過:我能拆毀天主的聖殿,在三天內我能把它重建起來。」(61)這個有關聖殿的話語使人想起耶穌曾經做過的「清潔聖殿」的行動,這個先知性的行動大概是真正促成猶太人最後決定殺死耶穌的主要原因。耶穌面對一切假見證不發一言,即使大司祭要求祂,祂也不出聲。

 大司祭最後對耶穌說:「我因生活的天主,起誓命你告訴我們:你是不是默西亞,天主之子?」(63)面對大司祭隆重的問話,耶穌不得不回答,承認自己是默西亞,並且加上一些說明,耶穌清楚表達對於自己身份的認知,並且警告公議會將在最後的審判中遭到嚴厲的懲罰。耶穌清楚地顯示,祂相信天主即將把一切正義歸還給祂,祂將被天主高舉,成為真正的審判者。

 耶穌承認自己是默西亞,使整個審判的情況徹底的翻轉。大司祭認為耶穌發言褻瀆天主,不但透過明顯的行動「撕裂自己的衣服」,清楚表達這個感受,並且透過明白的言語說了這一切。整個判決就因此而定案,耶穌被判死刑;在場的群眾也都盡其可能的戲弄、恥笑耶穌。

伯多祿三次否認耶穌(二六69-75)

 當耶穌在大司祭庭院中受審的時候,坐在庭院外的伯多祿三次否認了耶穌:他首先否認屬於耶穌的團體,接著發誓不認識耶穌,最後甚至是詛咒性的發誓:「我不認識這個人。」(74)伯多祿當然是罪過深重,對耶穌不忠,拒絕屬於耶穌的團體,並嚴重的宣發虛誓;但同樣的,他的悔恨也十分懇切,當雞一叫的時候,他想起耶穌的話「就傷心痛哭起來」(75)。

 對信仰團體而言,伯多祿否認耶穌的故事一方面是一個嚴重的警告:不可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自認為可以抵抗一切誘惑的危險;另一方面也是懇切的安慰:跌倒時不用害怕,應該立刻悔改、尋求寬恕,因為耶穌的血已經為我們贖回了一切罪過的補償。

耶穌被交給比拉多(二七1-2)

 天亮時,公議會決議將耶穌解送給羅馬總督比拉多,使祂接受羅馬政府正式的審判,因為,只有羅馬總督才有判定罪犯死刑與執行死刑的權利。

猶達斯的結局(二七3-10)

 福音在此插入報導猶達斯的結局。瑪竇剛敘述了伯多祿否認耶穌,立刻在此接著講述猶達斯因自己的行為而後悔,目的在將這兩個門徒不同的反應呈現在基督徒團體的眼前:他們當中一個傷心痛哭,另外一個則在絕望中上吊自殺。

 猶達斯死亡情景當然是驚悚恐怖的,但真正重要的是他承認自己的罪過:「我出賣了無辜的血,犯了罪了!」他的自白再次顯示耶穌的無罪,瑪竇在此再次運用了一貫的手法,說明猶達斯的結局應驗聖經的話,說明一切都在天主的手裡。

耶穌在比拉多前受審(二七11-26)

(1)對於耶穌的控告與審判(二七11-14)

 耶穌站在羅馬總督前受審。在羅馬法庭上司祭長和長老們指控耶穌:宣稱是「猶太人的君王」,意圖使羅馬總督認定耶穌為一個政治性的暴亂領袖。面對羅馬總督的審問:「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耶穌回答說:「是你說的!」這個答覆一方面顯示耶穌的高度意識,不接受人們把祂當作政治性的犯人;但另一方面也表達相當的保留,避免明確地將宗教性的語言加諸自己身上。

 面對其他的控告,耶穌保持沉默不發一言,這個態度讓羅馬總督大為驚訝。瑪竇這樣的筆法使熟習聖經的讀者想起受苦的義人(參閱:詠三八13-15;智二18),或上主受苦僕人詩歌中的代人贖罪的上主僕人(參閱:依五三7)。

(2)比拉多嘗試釋放耶穌(二七15-23)

 比拉多內心應該已斷定,人們出於忌妒而誣告耶穌,他們對耶穌的控告毫無根據,因此願意利用在逾越節施行特赦的傳統釋放耶穌。耶穌因此和當時的一個囚犯巴辣巴同時被呈現在群眾面前,比拉多大概原本認為,在群眾心目中耶穌的地位高過巴辣巴。然而,對跟隨耶穌的人而言,這卻是一個非常痛心的景象,因為他們的和平君王默西亞竟被比拉多拿來和這個暴力罪犯相提並論。

 瑪竇在這裡又安置了另外一段插曲:比拉多的妻子派人來告訴他不要干涉耶穌的事,因為她在夢中受到許多痛苦。這個插入的敘述再次證明耶穌的無罪。

 比拉多願意釋放耶穌的努力卻遭到大司祭和長老們的破壞,這些猶太領袖大概認定耶穌是假先知,必須從以色列中除掉,因此煽動群眾向比拉多要求釋放巴辣巴,並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3)判決耶穌死刑(二七24-26)

比拉多看見情況更為混亂,擔心真的失控,遂向群眾妥協,將耶穌交出被釘死。他透過洗手象徵自己不負任何罪債,而當時聚集的全體群眾為了達到目的也不惜說:「他的血歸在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25)這個情況顯示,當時的司祭長以及長老們按著猶太思想認為這是合乎「正義」的。

耶穌被當作猶太人的君王戲弄(二七27-31)

 在耶穌被判死刑,被帶去釘死的期間,遭受到兵士們的戲弄。他們不僅給耶穌披上紫紅袍,並給祂戴上莿冠,以蘆葦當權杖放在耶穌手中,向祂嘲弄呼喊:「猶太人的君王,萬歲!」這話預先顯示了後來羅馬人給耶穌宣判的罪狀(37)。

十字架「苦路」與「被釘」十字架(二七31-44)

 根據羅馬刑罰,被判十字架死刑的犯人在被帶往刑場的路上,身體都會遭受殘酷的折磨。瑪竇福音略去這些細節,只提及影射聖詠二二及六九篇的情況:人們強迫耶穌喝「苦艾調和的酒」,並「拈鬮瓜分的他的衣服」;此外也報導基勒乃人西滿幫助耶穌背十字架、耶穌的罪狀牌、和耶穌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等細節。比較詳細報導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遭受不同人群的恥笑:路過的人(39-40)、司祭長和經師與長老們(41-43)和一位與祂同釘的強盜(44)。這些言語不但恥笑耶穌的無能,也侮辱耶穌所宣告的救援(42)。被釘的默西亞最後的哀嚎(46),充分表達了身心靈所遭受的極度磨難。

耶穌的死亡及其效果(二七45-56)

 這段經文以耶穌的死亡(50)為中心。在祂死亡之前發生三個事件:「從第六時辰起直到第九時辰,遍地都黑暗了」(45);耶穌於第九時辰,在極度孤獨下哭喊:「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46);以及在場的群眾對這一切現象的誤解,並遞上酸醋(47-49)。而在耶穌死亡之後同樣發生三個事件:「聖所的帳幔從上到下分裂為二,大地震動、岩石崩裂」(51);「墳墓自開,許多長眠的聖者復活,並在聖城中顯現」(52-53);以及百夫長和看守的兵士們宣認耶穌是「天主子」(54)。

 瑪竇的敘述顯示耶穌的死亡是整個苦難的高峰,也是決定性的轉捩點,在耶穌死亡之時決定性的轉變就已實現:世人的恥笑侮辱轉變為天主宣稱耶穌為義;耶穌表面上的無能與被天主遺棄的感受轉變為耶穌大能的顯現、以及祂永遠與天主同在;耶穌的死亡轉變為永遠生命的起源。

 耶穌被釘死亡時,有一些婦女從遠處觀看(55-56),他們也是後來協助埋葬耶穌以及再次前來拜訪墳墓的人(61)。這些婦女們的忠實和門徒們四處逃散的表現形成強烈對比,因此初期教會充滿敬意地妥當保存了這個記憶。

埋葬耶穌(二七57-61)

 瑪竇敘述一個成為耶穌門徒的富人 ─ 阿黎瑪特雅的若瑟,勇敢地前去向比拉多要求耶穌的遺體,並將祂葬在本來為自己預備的墳墓中。對被釘死的耶穌而言,這是最大的光榮,因為通常遭受十字架死刑的屍體都被任意丟棄在集體墳場中。

 耶穌的墳墓成為日後基督徒朝拜的聖地,因為若瑟埋葬耶穌時有一些婦女「對著墳墓坐著」(61),她們成為日後指證耶穌墳墓所在的證人。今日耶路撒冷的「耶穌聖墓」,吸引無數基督徒前往朝聖,這個聖墓是非常真實可靠的,最近人們在其附近發現了許多第一世紀猶太人的墳墓,在多重比較研究之下,更增加了耶穌聖墓的可信度。

羅馬軍隊看守墳墓(二七62-66)

 瑪竇版的苦難敘述最後加了一個獨特的報導,猶太領袖要求羅馬總督派兵把守耶穌的墳墓,這段經文在瑪二八11-15還有後續的發展,大概說明當時人們對於耶穌復活的懷疑態度,以及基督徒團體的辯駁。

 司祭長和法利塞人稱耶穌是「騙子」(63),說明他們認為耶穌是「假先知」,常常迷惑群眾。所謂「最後的騙局」把人的目光預先導引到復活後的時光。「第一次騙局」由耶穌在世上生活時開始,「最後的騙局」則是由門徒們藉著宣講「耶穌由死亡中復活」而展開。猶太領導當局認為這是「更壞的情況」,因為影響範圍更大,甚至許多猶太人也接受了基督信仰。這個「更壞的情況」卻是今日普世基督徒最大的喜訊與希望之所在。

 

本文經林思川神父同意之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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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與實踐

信友禱詞

禮儀歌曲建議:蘇開儀老師建議

四旬期在禮儀音樂的處理上,需要按照這一時節的精神善做調整。基本選曲原則如下:
四旬期強調祈禱、更新、行善和悔改,以聖潔的心神,準備慶祝逾越奧蹟。因此,我們可選擇歌詞內容具有更新、悔改、補贖、求賜聖潔意向之變化曲目,亦可選用李振邦神父所譜寫的四旬期專用曲目、劉志明神父所譜寫的四旬期進堂詠及答唱詠,並可參考進堂詠、領主詠經句以增加選曲幅度。

四旬期禮儀音樂應守之禮規:
一、感恩禮或日課禮儀,以另外的歡讚句取代「阿肋路亞」。
二、感恩頌(Te Deum)及光榮頌,只在節日、慶日及指定慶典中詠唱或誦念。
三、平日日課中,序經「對經」、「晨禱」及「晚禱」和「誦讀」的讚美詩,以及日間祈禱的對經,均取自「節期」所提供的經文。
四、風琴或其他樂器只可為歌唱伴奏用。但「喜樂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慶日及節日例外。(《主教行禮守規》,第252號;《彌撒經書總論》,第313號)

「四旬期甲年主日福音的安排,是為了候洗者的洗禮做準備。因此,即使當年是乙年或丙年,當堂區有候洗者時,第三、四、五主日,都要選用甲年的主日聖道禮儀經文,以配合懇禱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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