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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感恩禮」是一個開放給所有網友的園地。您所提供的分享,將與我們共同編織這個園地。 我們歡迎所有對於基督徒朋友,提供您對主日讀經的感動、疑惑、或是見解,讓所有的網友可以藉由這個園地,彼此在聖言內成長、學習與支持。 郵寄的方式一律採用電子郵件方式,我們的電子郵件信箱是:lc@mail.fju.edu.tw 。謝謝! 主日福音釋義----甲年常年期第廿五主日 福音:瑪二十1-16 天主的仁慈 林思川神父 經文脈絡 在敘述完耶穌的「團體生活」言論(瑪十八)之後,瑪竇福音由第十九章開始了一個新的段落:耶穌「離開加里肋亞,來到 …… 猶太境內」(瑪十九1),並走向耶路撒冷(瑪二一1)。加里肋亞是耶穌最初宣講福音的鄉村地域,而耶路撒冷則是他即將與對手發生嚴重衝突的城市,他目前所處的位置正是介於二者之間。 這個主日的福音就是耶穌在這段路途中所講的一個「僱工的比喻」(瑪二十1-16)。比喻的重點在於表達天主的無限仁慈,遠遠超過人們的期待。這個比喻中天主的圖像和路加福音「浪子回頭」比喻中的父親十分相似,因此把這個比喻稱為是「仁慈的家主」比喻,可能更為貼切。 比喻的內容原是當時的人們相當熟習的生活框架:一位家主,在葡萄收成之時,招募工人到他的葡萄園中工作,並在工作結束之時,付給每人工資。按照比喻所敘述的內容,這個比喻可以分為「招募工人」和「分發工資」兩部分。 招募工人(瑪二十1-7) 分發工資(瑪二十8-15) 最後被僱用的工人,先領到工資,並非當時的習慣,而是一種「敘述上」的要求。只有如此,那些早先被僱用的工人,才會特別經驗到家主的慷慨寬大。然而事實上,他們竟然為沒有多得到一些報酬而埋怨家主(瑪二十9-12)。就人性而言,他們的反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家主則非常友善地教導其中一位雇工說:「朋友!你們並沒有被虧待(13)!因為,你們已得到原本議定的報酬。但是,我有自由用自己的財富,慷慨地對後來的工人,付給他們和你們一樣的工資。」 天國的曙光 這個故事以一個問題做為結束:「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務,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這個問題使人把眼光注意到耶穌身上。耶穌在這裡所講的故事,十分配合他的實際工作及表現。他藉他的行動和所宣講的福音,把天主令人無法了解的,遠超過人們期待的恩寵帶到人面前。因此對聽眾而言,這個比喻本身就是「福音」,他們可以由此而看見,天主的恩寵的國度業已露出曙光。 耶穌大概在具體的生活中曾經發現,在他的人民中有某些團體,對待他人冷酷無情或特別不合情理(「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耶穌也願意和這些人接觸,更願意藉著自己所宣講的天國喜訊,而贏得他們。瑪竇為了使這個比喻更引人注意,並顯出其爭議性,而在結尾時加上了「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瑪二十16) 比喻教導吾人認識天主 本文經林思川神父同意之後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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