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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年聖枝主日

福音:路二二14 - 二三56

耶穌受難史

林思川神父

路加敘述的「耶穌受難史」

 嚴格而言路加所記載的耶穌受難故事,由最後晚餐開始,而終止於耶穌死亡後被安葬在墓穴裡(路二二14-二三56)。但是根據路加福音,早在西默盎對瑪利亞所說的預言中,耶穌的苦難就已露出端倪:「看......這孩子將成為反對的記號 ─ 至於你,要有一把利劍刺透你的心靈。」(路二34-35)路加在報導苦難故事時,省略了許多馬爾谷和瑪竇所敘述的悲慘情節,只保留了十字架的苦痛。這位福音作者企圖表達耶穌在信賴中謙遜地服從天父的旨意,留下「服務性的愛」的完美榜樣。

 本專欄囿於篇幅限制,無法按往例詮釋經文,只能概略性的介紹苦難敘述中每段經文的核心意義,並且將重點放在路加敘述的獨特之處(請讀者務必伴隨著聖經一起閱讀本文)。

準備最後晚餐(二二7-13)

 路加非常仔細的敘述了準備最後晚餐的過程,故事的中心是伯鐸和若望的派遣,這兩個門徒是初期教會最重要的領導者(參閱宗徒大事錄)。這段敘述告訴讀者,應該在雅威救援以色列的歷史背景中來瞭解耶穌的死亡,耶穌才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服從天主的旨意,為拯救人類而自願被宰殺。

最後晚餐(14-20)

 這段經文並非最後晚餐實際過程的紀錄,而是以敘述的方式說明最後晚餐所含有的三重意義:(一)、耶穌的死亡並非悲慘的災難,而是以色列猶太民族逾越節晚餐所慶祝與紀念的核心內涵得到真正的實現。(二)、耶穌清楚知道自己的死亡並且自願接受,目的在於能夠在天國和屬於他的人一起慶祝末世性的逾越節。(三)、基督徒參與教會舉行的感恩禮,便是以禮儀的方式紀念這個由耶穌的血所建立的盟約,在現世中就已奧秘地分享天主性的生命。

晚餐後的「臨別贈言」(21-38)

 在晚餐後耶穌對宗徒們講述一大段話,在形式上和若望福音中的「臨別贈言」相似(若十三31-十六33),就內容而言有四個重點:(一)、耶穌首先指出在場和他一起享用逾越節晚餐的人中,有一位要將他交出去;雖然這人的行動只是使他先前曾經預言過的苦難得到實現(參閱:路九22;十八31-32),但他也將因此而得到報應(21-23)。(二)、其次,耶穌教導宗徒日後如何一起生活(24-30),職務和權位的目的是服務眾人,真正的光榮是在末世與耶穌一起享用天國筵席。(三)、接著,耶穌預言門徒將遭遇邪惡勢力的迫害,一方面預言伯鐸(和其繼任者)必須堅強信仰團體(31-32),但另一方面則警告他不可倚恃自己的力量(33-34)。(四)、最後,耶穌以象徵性的語言教導門徒要準備好,以便在遭受迫害的時期能夠自衛,但門徒們卻沒有瞭解耶穌的意思,因此耶穌結束了這段談話(35-38)。

山園祈禱(39-46)

 晚餐後,耶穌和門徒來到自己常常祈禱的一座莊園中,這也是他可能逃離苦難的最後機會,耶穌以長久的祈禱,備極艱辛地戰勝了這個誘惑(參閱:路四13)。耶穌的祈禱成為模範性的教導,啟示基督徒該如何面對誘惑以及恐懼的時刻;相對而言,三個昏睡的門徒就是相反的示範。

耶穌被捕(47-53)

 耶穌在逮捕的過程中說了三句話,這三句話將這段敘述分成三部分:首先強調出賣耶穌的是「十二人」之一的猶達斯;其次是耶穌拒絕任何暴力,並且以行動實踐「愛仇」的教導;最後則指出目前是黑暗得勢的時刻,逮捕耶穌的人都是受到撒旦控制的奴隸。

否認與戲弄耶穌(54-65)

 在耶穌被捕和被審判的中間,路加敘述了兩個時間、地方與主題都相關的事件:首先是伯鐸當著耶穌的面三次否認與耶穌有任何關係,這段敘述應驗了耶穌前面的預言(34),但耶穌的回頭注視,也促使伯鐸感動而悔改(54-62);其次是耶穌遭受羈押他的人戲弄與褻瀆。

公議會審判耶穌(66-71)

 公議會是當時猶太社會中最高權力機構,成員共有七十一人。路加以簡短的兩次對話報導耶穌接受公議會審判的過程,耶穌的答覆不符合猶太權威代表對默西亞的想像,他們雖然不相信耶穌是他們長久期待的默西亞,卻找到了在比拉多前控告耶穌的理由。

在比拉多前控告耶穌(二三1-5)

 比拉多是當時的羅馬總督,通常住在凱撒勒雅,在逾越節慶期則駐守在耶路撒冷,在當時只有他有權判定一個罪犯死刑。猶太人在比拉多面前控告耶穌兩項罪名:「阻止給凱撒納稅,且自稱為默西亞君王」。福音的讀者應該知道,第一項罪名顯然是誣告(參閱:路二十21-26),第二個指控則是強調「默西亞」頭銜的政治性意義(二二67-70),也的確引起比拉多的注意,並審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耶穌雖未否認,但讀者都清楚耶穌拒絕任何政治性的默西亞含意。比拉多宣稱耶穌無罪,顯示他看出控告者的虛偽。控告者卻提出耶穌在加里肋亞的作為,導致整個審判轉移到當時加里肋亞的統治者黑落德那裡。

解送耶穌到黑落德前(6-12)

 對福音讀者而言,黑落德安提帕已是一位熟悉的人物,他是加里肋亞的分封侯,曾經逮捕若翰洗者(三19)、將他斬首(九9),也曾經盼望見到耶穌(九7-10)、又企圖殺害他,耶穌稱他為「狐狸」(十三31-32)。

 面對黑落德對奇蹟的好奇心以及各種問話,耶穌保持沈默;司祭長和經師們則極力控告他,黑落德和他的侍衛則鄙視戲弄耶穌。路加透過這個強烈的對比再次強調耶穌的無罪,同時也批判出於好奇而追求奇蹟的態度。

比拉多判耶穌死刑(13-25)

 比拉多兩次宣告耶穌無罪(14-15、22),但由於民眾一次比一次更頑固而強烈地施壓,這位羅馬總督終於屈服,釋放了強盜巴辣巴,而判定耶穌死刑,將他交給猶太人民任意處置。這段敘述生動地把耶穌的無辜,與他的對手們的罪過呈現在讀者眼前(注意:就歷史而言並非全體猶太人都反對耶穌,路加所說的只是耶路撒冷的部分居民以及當時在場的一些猶太人而已)。

十字架苦路(26-32)

 群眾將耶穌當作重刑犯由審判地押到刑場,路加記載了這段路上發生的兩件事:一位名叫西滿的基肋乃人被強迫幫助耶穌背十字架(大概只是橫木);路上許多猶太婦女悲痛哭泣,耶穌卻勸慰他們應為自己及子女們痛哭。耶穌的話啟示了他們未來的命運,這段話大概是福音作者影射耶路撒冷城被羅馬軍隊摧毀,將這個民族的大災難詮釋為天主對猶太人的懲罰。最後作者也簡短的提及,「另有兩個凶犯被帶去和耶穌一同受死。」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33-43)

 由於十字架刑罰是當時的讀者熟知的殘酷死刑,因此路加並未詳細報導耶穌被釘的過程,只是相當鬆散地敘述幾個他關心的重點:首先是耶穌為敵人祈禱(34),他實踐了他所教導的(參閱:六28);其次,兵士們瓜分耶穌的衣衫,符合當時的習俗,同時也使詠二二19的經文得到應驗;接著是一些人們戲弄耶穌的行動。

 最後,路加敘述了和耶穌同釘的兩個人的不同表現,一個加入嘲弄耶穌的行列,另一個則一方面責斥此人,另一方面承認自己是罪有應得,這句話反映出耶穌是無罪的。他同時祈求說:「耶穌,當你來為王時,請紀念我!」耶穌卻隆重地許諾:「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裡。

 路加以這段簡短的敘述告訴讀者「耶穌被釘」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民眾的領袖將耶穌當作「政治性」的暴民釘在十字架上,以為耶穌根本是無能的;然而這位被釘者卻顯示了他的大能,任何罪人只要願意悔改、轉向耶穌,都能立刻得到耶穌所賞賜的真生命(參閱:路十六22;二十37-38)。這一切證明耶穌真是「天主的受傅者,被選者」(35)。

「義人」耶穌的死亡(44-49)

 有關耶穌死亡的敘述主要的重點在於耶穌死前的祈禱,以及百夫長和其他在場的人面對這事件的反應。耶穌的最後一句話,並非痛苦無助的呼喊,而是滿懷信賴地向天父祈禱:「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百夫長稱他為「義人」,看見這景象的人都「搥著胸膛回去了」。這樣的描寫說明耶穌並未遭受天主詛咒,而是如同一位「義人」死去(參閱:智二18-20)。

 路加非常獨特地提到「所有與耶穌相識的人」(49)都觀看了這一切,這種說法當然包含門徒們,他們全都是耶穌死亡的見證人。耶穌的死亡是順服天父的旨意,是基督徒的榜樣,並邀請每一個人都像在場觀看的人一樣,承認自己的罪,真實地悔改轉向天主。

埋葬耶穌(50-56)

 通常死於十字架刑罰的人,會被葬於一個同時埋葬多人的墳中(參閱:依五三9)。但是路加記載耶穌死後,一位來自於阿黎瑪特雅城的猶太議員若瑟,向比拉多請求許可,取下耶穌的遺體,並將他安葬在一個新墳中。藉著這樣的描述,路加再次強調耶穌的死亡是「義人」之死,同時也說明當時之人都知道埋葬耶穌的墓穴。

 根據路加的記載,耶穌的埋葬與墳墓是沒有爭議的。耶穌被封入墓穴中,給讀者一個耶穌降入陰府的具體圖像。但整個耶穌受難的敘述留給讀者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從耶穌的墳墓將發生什麼事?

本文經林思川神父同意之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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