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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福音釋義----甲年四旬期第四主日

福音:若九1-41

耶穌是真光

林思川神父

經文分析

 若望福音第九章敘述耶穌醫治一個胎生瞎子的故事,由耶穌一開始稱自己是「世界的光」(5)就可看出,這裡所談的並不只是一個醫治奇蹟而已,我們按經文結構分三段加以詮釋。

一、治癒胎生瞎子的奇蹟(1-12)

 經文第一段是一個治癒奇蹟,可以分成三個段落:引言(1-5)、治癒奇蹟(6-7)、鄰人的反應(8-12)。

引言(1-5)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個在母胎中就是瞎子的人,這人的情況比出生後才瞎眼的人更為可憐。若望福音中的治癒奇蹟常是特別嚴重的病苦,門徒們面對這人的痛苦遭遇,根據猶太傳統尋求苦難和罪過之間的關聯,耶穌卻駁斥這種傳統思想。不過這裡真正的重點並不是「人學」上的,而是「基督論」上的問題,這個嚴重的病症提供耶穌一個機會,顯示祂擁有救援人類的力量。

 耶穌提到要把握白天,盡力工作,因為工作的時間被黑夜所限制。具體而言,這話表達耶穌在安息日治癒病人的合法性,而治癒瞎子的事件也生動的顯示耶穌的確是「世界之光」。另一方面這句話也有普遍性的意義,顯示作出決定的嚴肅性,並且表達人們有可能錯過得救的機會;這樣的言語不論對「宣講者」或「聆聽者」都具有效力。

治癒奇蹟(6-7)

 耶穌用唾沫和了泥巴、敷在瞎子的眼睛上,再打發他到史羅亞水池去清洗眼睛,因此而治癒了瞎子。這樣的操作過程卻導致人們責難,指控耶穌違犯安息日的律法。

 史羅亞水池位於耶路撒冷城內南方的角落,這個水池的水是藉著引水道,由基紅水泉所引來(參閱:編下三二30),「史羅亞」的意思是「被派遣的」,這是若望福音對於耶穌基督特殊的稱呼方式(參閱:若四34)。

鄰人的反應(8-12)

 這位胎生瞎子原是城中的一位乞丐,似乎人人都認識他;因此,許多鄰人都成為這個奇蹟的見證人,他們的驚訝正說明奇蹟的真實性。人們質疑這位被治癒的瞎子是否真是他們所熟知的乞丐,這樣的懷疑說明:重大的奇蹟並不一定能夠克服人們的不信,只有人們做好相信的準備的時候,才能夠真正的「看見」奇蹟。

 被治癒的瞎子挺身辯護這個事件的真實性,也因此成為耶穌的辯護者,雖然,他目前只知道耶穌的名字而已。耶穌在治好瞎子之後就從人群中隱退,直到整個爭辯的事件結束之後,才再次和這個瞎子相遇(若九35-41)。

綜合反省(一)

 由於人是「有限」的存在物,幾乎人人都感覺工作太多,而一天的日子太短,因此我們做出正確決定的能力也遭受限制。人除非能夠想像更好的生活,不滿足於黑暗無知、或毫無行動的遲鈍情況,並且渴望真正的光,才能夠察覺「世界之光」,進而接受真光的啟示照耀。

 雖然這段經文沒有直接提到胎生瞎子的信德,但是他聽從耶穌的話去到史羅亞水池清洗自己的眼睛,就是信德的具體行動。基本上世人所遭遇的一切苦難與壓迫,最內在的根本原因都是罪惡(原罪的後果),但是我們卻不應該單純地在受苦之人的身上,找尋苦難的原因。

二、法利塞人的審問(13-34)

 由於胎生瞎子被治癒的事件發生在安息日,因此引起法利塞人提出一連串的質疑。這段審問性的對話也可分成三段:第一次審問被治好的瞎子(13-17)、對於他的父母親的審問(18-23)、第二次審問被治好的瞎子(24-34)。

第一次審問被治好的瞎子(13-17)

 在這裡法利塞人再次以司法當局的的形式出現,促使他們提出批判的主因在於這個治癒事件發生在安息日。根據他們對於法律的了解,耶穌的治癒行動違犯安息日的法律,所以祂是一個罪人,絕對「不是由天主來的」。然而卻也有些法利塞人表達不同的意見:「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奇蹟?」這個情況顯示,面對耶穌人人都必須做出自己的抉擇,耶穌在人間必定造成「分裂」。

 面對法利塞人的詢問,這個被醫治的胎生瞎子時勇敢的承認耶穌是一位「先知」,雖然這個說法仍並非十分恰當,但也是一個明顯的進展,因為本來只知道「耶穌」的名字(11),現在卻明認他是一位先知。他的信仰在磨難中成長,是基督徒的最佳榜樣。

對於他的父母親的審問(18-23)

 猶太人接著詢問瞎子的父母親,他們規避給予任何明確的答覆,而說「他已經成年,會說自己的事了。」對以色列的孩童而言,滿十三歲多一天就算是成人。福音作者解釋他們如此回答,乃是因為他們怕被「逐出會堂」。這段經文事實上反映當時的基督徒團體的具體處境,他們由於宣稱耶穌是默西亞,而被被猶太人詛咒為異教徒,並逐出猶太會堂,意思是決定性的斬斷關係。福音作者在這裡將他的團體所有的經驗放入了經文之中,清楚地顯示初期基督徒團體和猶太人之間一再出現的衝突。

第二次審問被治好的瞎子(24-34)

 猶太人再次審問被治好的瞎子,這一次的主要論點在於強調耶穌在安息日治病違犯法律的,因此是一個罪人。猶太人要求被治好的瞎子歸光榮於天主,目的是逼迫瞎子承認,耶穌違犯安息日的法律。在這樣的困境中,瞎子的信仰上卻繼續成長,他宣稱耶穌是「恭敬天主,承行祂旨意的人」(31),並引用箴十五29的經文:「上主遠離惡人,卻俯聽義人的祈禱」,強調自己所經驗到的奇蹟就是最清楚的證據。這個奇蹟的力量引領他宣稱耶穌是「由天主而來的」(33)。

 相對於瞎子的信仰表白,猶太人卻憤怒地呼喊自己是梅瑟的門徒,拒絕成為另一人的門徒。他們宣稱「不知道耶穌是從哪裡來的」(29),就是承認不能明白耶穌的啟示。最後猶太人宣稱這個瞎子「生於罪惡中」,並把他趕出會堂之外,如此結束了整個審問過程。這個情形再次反映初期基督徒的生活經驗。

綜合反省(二)

 真實的信仰包含公開承認信仰,因為承認信仰可以激發人的信仰;但是在信仰和宣認宣誓之中常得面對各種反對的勢力。只要基督的教會還沒有圓滿地立於主的前面,只要光明和黑暗、真理與錯謬之間的衝突爭執沒有完全結束,我們就能常常感受到這些反對信仰的壓力,例如:反基督的批評、恐懼、憂慮、貧窮、災難、疾病…….。對基督徒而言,所有的外在壓力都是一種信仰的考驗試煉,這位胎生瞎子的行動說明,為基督做見證常常是一個近乎「天真」的見證,而正是基督徒教會的基礎所在。

三、耶穌把自己啟示給痊癒的瞎子(35-41)

 瞎子被趕出會堂之後,耶穌才再次在經文中出現,耶穌分別和瞎子以及法利塞人各有一段關於信仰的對話。這段經文也因此可以分成兩段,首先是重見光明的瞎子的信仰宣示(35-39),接著是對眼睛被蒙蔽的法利塞人的判斷(40-41)。

重見光明的瞎子的信仰宣示(35-39)

 猶太人把胎生的瞎子趕出會堂之後,耶穌前來尋找他。耶穌提出一個決定性的信仰問題:「你信人子嗎?」「人子」是基督論的特殊頭銜,這個頭銜強化了二人之間的距離。瞎子表示不知道誰是人子,耶穌因此承認自己就是「人子」,而導致瞎子能夠宣示信仰,並藉著「俯伏朝拜」的行動表達明認耶穌就是天主。

 耶穌最後的回應表明,天主派遣祂來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使那些看不見的能夠看見;但是,對那些不願意相信的人,祂卻成為最後的審判,也就是使看的見的反而成為瞎子。這裡再次出現若望福音中著名的「光明與黑暗」的二元對立表達方式,一方面是成為能看見的,另一方面則是成為瞎子:誰如果自願停留在黑暗之中,就永遠是瞎子。

對眼睛被蒙蔽的法利塞人的判斷(40-41)

 經文最後是耶穌和法利塞人的談話,前面耶穌判斷性的話已經說明了這段談話的意義:真正的罪就是自己拒絕啟示者!因為所有的人原本都是瞎子,所以罪人的罪就在於不願意來接近光明;法利塞人自以為看的見,意思是他們自甘停留在自以為是的安全感中,而拒絕成為一個真正的明眼人。

綜合反省(三)

 這段經文說明有關「恩寵」的問題。耶穌先開啟了胎生瞎子的肉眼,然後開啟了他信仰的眼睛,向他啟示自己就是「人子」。而耶穌對法利塞的話則教導我們如何克服自己的各種限制,如果我們承認自己需要救援,知道自己缺乏光明,那麼我們就能和這個故事中的瞎子一樣,得到耶穌的助佑,打開靈性之眼而看見信仰。

 

本文經林思川神父同意之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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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與實踐

  1. 最近病毒疫情蔓延,如黑暗籠罩般地向人們伸出恐懼的爪子,我能做些什麼嗎?
  2. 我能分辨生活中的光明面和黑暗面嗎?我可以帶給人信仰之光嗎?
  3. 我相信當我堅持與基督站在一起,我能做到和胎生瞎子一樣的行動,去實行和突破自己的有限,勇敢面對。

信友禱詞

  1. 請為候洗者祈禱。耶穌治癒胎生的瞎子,象徵洗禮為人帶來永恆的光明。祈求上主眷顧候洗者,能體認洗禮能驅逐黑暗,進入光明,和所有基督徒一樣,和基督一起行走在光明中。
  2. 請為全世界衛生防治祈禱。祈求上主的悲憫,讓世界的衛生組織能幫助所有受苦的人能得到妥善照顧,也讓可怕的疫情得到控制,減低相對的危害和恐懼。
  3. 請為貧困的人祈禱。祈求上主恩賜相關領導人智慧,能讓無法受到照顧的人能早日歸入照顧的系統,也讓他們能平安又健康。
  4. 請為新聞媒體工作者祈禱,祈求上主給予他們恩寵和智慧能明辨消息的正偽,為接受消息的人民能收到好且正確的新聞,也維護整個社會正義和平之音。

禮儀歌曲建議:蘇開儀老師建議

四旬期在禮儀音樂的處理上,需要按照這一時節的精神善做調整。基本選曲原則如下:
四旬期強調祈禱、更新、行善和悔改,以聖潔的心神,準備慶祝逾越奧蹟。因此,我們可選擇歌詞內容具有更新、悔改、補贖、求賜聖潔意向之變化曲目,亦可選用李振邦神父所譜寫的四旬期專用曲目、劉志明神父所譜寫的四旬期進堂詠及答唱詠,並可參考進堂詠、領主詠經句以增加選曲幅度。

四旬期禮儀音樂應守之禮規:
一、感恩禮或日課禮儀,以另外的歡讚句取代「阿肋路亞」。
二、感恩頌(Te Deum)及光榮頌,只在節日、慶日及指定慶典中詠唱或誦念。
三、平日日課中,序經「對經」、「晨禱」及「晚禱」和「誦讀」的讚美詩,以及日間祈禱的對經,均取自「節期」所提供的經文。
四、風琴或其他樂器只可為歌唱伴奏用。但「喜樂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慶日及節日例外。(《主教行禮守規》,第252號;《彌撒經書總論》,第313號)

「四旬期甲年主日福音的安排,是為了候洗者的洗禮做準備。因此,即使當年是乙年或丙年,當堂區有候洗者時,第三、四、五主日,都要選用甲年的主日聖道禮儀經文,以配合懇禱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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