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四主日,進堂詠選自依六六10-11。這第10節的經文按照聖業樂(Latin: S. Hieronymus)的拉丁譯文是:” Laetamini cum Jerusalem et exsultate in ea, omnes qui diligitis eam. ” 轉換為中文句型翻譯,意思是:「凡你們愛慕耶路撒冷的,都要與她一同歡喜和快樂!」在傳統上,這個主日稱之為四旬期中的「喜樂主日」,主祭神長可使用玫瑰色(粉紅色)祭披。該主日稱之為「喜樂主日」的原因尚包括:一、距離逾越慶典只剩下一半的日程。二、在古代,教會在這主日後的週三為候洗者舉行「開啟禮」(Latin: apertio aurium; Greek: Ephpheta)。值得注意的是,這主日喜樂的前提應當是「愛慕耶路撒冷」,而不是貪愛屬於世界的宴飲,因此我們不是因著齋戒的苦差事已經過完一半而喜樂,而應是因逾越慶節的更加接近而喜樂。每當看見主祭穿上玫瑰色祭披,禮儀團的成員就應當更加留意,今年的逾越三日慶究竟預備到什麼程度了;面對逾越奧蹟,我們至少得提前一個月安排好一切,以維持禮儀服務團隊的靈修及紀律操練。
四旬期第四主日的讀經一圍繞著選民和福地的主題,而丙年恭讀《若蘇厄書》第五章當中,天主子民進入福地,在耶里哥的平原過逾越節的記載。值得注意的是,緊接著的第六章就是選民攻下耶里哥城的事蹟;尾聲,若蘇厄且起誓說:「凡著手重建這耶里哥城的,在上主面前是可咒罵的。」面對前述經文,當反省:我們是否在暗地裡偷偷摸摸重建信主皈依前的「耶里哥城」?原來,進入應許必須經過一番激烈的搏鬥,而上主的恩寵始終與我們同在,且為我們永遠足夠。
丙年恭讀《路加福音》所載浪子回頭的比喻。這比喻不僅是在說父的寬恕和慈愛,同時也說著我們的身分與產業(此亦對應著讀經一選民和福地的主題)。比喻中的兩兄弟,小兒子為了先得產業,脫離父家到遠方去而在所不惜,等到窮途末路時才又憶起自己的身分,但只敢要求父親收留自己為傭工;相較之下,大兒子一直都在父親身邊,但是內心卻存著傭工的心態。透過這樣一組鮮明的對比,說著這麼樣的一件事:身分是與生俱來,不需要如同傭工一般去賺取,而這身分也是無價的,為此我們要同父一同活在愛的共融中。再更進一步說,我們成為天主子民,這身分是來自天主的恩寵,而不是憑藉我的善行賺取而得;面對天主這不可思議的恩寵,我們唯有以愛還愛,並且活在與祂的愛的共融之中,為進入恩許而奮鬥,而最終的恩許就是在主內的永生。
若在主日彌撒中為候洗者舉行第二次懇禱禮(考核禮),應恭讀甲年福音,即若望所載主耶穌治好胎生的瞎子。無論是為預備領受復活夜的入門聖事,或是為四旬期的再度皈依,本期電子報提出這福音章節的其中一個重點來反思:當我們面對從家族而來的,如同羅網一般將我們圍困,甚至使我們接近窒息的種種罪惡後果時,可能哀嘆「祖先吃了酸葡萄,子孫的牙齒也要酸軟」(耶卅一29),但是天主不要我們滯留在如此的自怨自艾中精神內耗,而是要我們在基督內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此對應讀經二聖保祿的教導)。
逾越慶節就在不久之後;起來,讓我們投奔那永恆的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