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婦女的工作處境
文:谷寒松、趙英珠

前 言

  過年期間,一位在洗衣場工作的婦女同胞,因年節趕工加班,脖子上的絲斤捲入機器之中,來不及搶救,因而「身首」分離而亡。在新聞媒體上,看到這份報導,心中有著無限的感慨,因著這樣的意外,牽引出許多勞、資問題。首先是一個工廠的「公共安全」訓練、面對危機處理問題,資方完全沒有做;其次是工人因工安意外死亡,才發現資方完全沒有給員工投保「勞保」,更遑論是否有加入「勞退新、舊制的問題」了;再其次是台灣有多少「家庭婦女」、「職業婦女」,為了微薄的收入,面對經濟生活、家庭困境、子女教育費用等,從事著高危險、沒保障的工作。

女性劣勢的經濟地位

  近幾年來,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均維持在45%左右,是台灣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由於傳統文化強調,女性應該負擔家庭照顧的責任,使得女性在勞動市場中,往往成為「次級」勞動力市場的工作者(secondary workers),或者被迫成為家庭代工者。再加上沈重的照顧家中的老人、小孩耗費許多心力,已婚女性花費在家務上的時間是男性的五倍左右。因著家務勞動的價值不被社會肯定,社會安全制度支持不足,女性負擔存在於職場中的性別歧視,使得台灣離兩性經濟平權的理想仍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在台灣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女性扮演著任勞任怨的角色。雖然隨著社會的開放,女性有較多的教育機會與就業選擇,也有比以往多的管道進入專業及技術的領域。然而這並不意謂女性的經濟地位已大幅改善,總體而言,女性所分享到的經濟成長成果卻遠不如男性。依據產業市場分析,女性所從事的工作多為次級市場的工作,例如美容、美髮、成衣、電子、皮革、餐飲等,勞力密集的行業;較少從事石油、鋼鐵、電力、房屋建築、鐵路運輸等資本較為密集的行業,使得女性進入勞動市場的經濟處境更為艱辛,因為婚姻、家庭離開職場,中斷的職業生涯,帶來經濟自主性降低,面臨二度就業的困境的可能性增高。甚至帶來薪資、升遷、二度就業、家務分工的不公平,教育程度越低的女性,平均薪資與男性的差距越大。

保護勞工權益建構和諧社會

  保護勞工權益有利於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長期以來,由於我國基本勞動薪資低,企業依賴廉價勞工獲得巨大的利潤,缺乏技術性的動力,因而形成了「粗放型」的經濟成長模式。完善的勞工保護體制,切實維護勞工(男性與女性)的權益,是我們堅持的具體體現。政府的決策機構,要以「人性尊嚴」為基本,將保護勞工利益視為執政者的神聖責任。

  失業勞工面臨的困境,不僅是失去薪資所得,更是影響生活與家計,對部分中高齡或不再具就業能力的勞工而言,可能就是永遠的失業。因此,如何讓裁員的負面作用減至最低,這是企業和政府必須思考的重要議題。其次是因工傷殘或死亡的勞工的撫卹體制是否完善,這是執政者所必須審慎關注的。

結 語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所頒布之《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強調:『人將勞動奉獻天主,便是參與耶穌基督的救世大工;祂曾在納匝肋躬親勞動而賦與勞動以高尚的尊榮。因此,人人有忠實勞動的義務和勞動的權利。社會的責任是依照實際情形,幫助人獲得足夠的就業機會。最後,勞動的酬報應當使工人按照各人的任務、生產技能,以及企業和公共福利情形,相稱地維持其自身及其家人的物質、社會、文化及精神生活』(GS No 67)。所以,天主教會的社會服務,不可光說不練,亦應為廣大的勞工朋友們獻出誠摯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