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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年 第二十二主日
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上耶路撒冷去蒙難,是緊接在祂稱讚伯多祿得到天父的啟示,並在他身上要建立教會之後。可是伯多祿在我們今天所讀的福音中,卻勸諫耶穌,因而受到嚴厲的責斥。其實,如果我們反省一下,大概很容易發現,伯多祿的經驗往往也是我們一般基督信徒的經驗。 在我們的信仰生命中,時而非常光明,認清耶穌基督的身分與使命,而且深深地愛祂,願意跟隨祂。這時我們內心中一股神聖的力量,推動自己的信仰生活。這真是耶穌所說的,體驗了天上的事,或者如同伯多祿一般蒙受天父的啟示。不過我們不是沒有黑暗的時間,封閉在自我的領域中,貪求的是現世的生命,再也提不起精神嚮往耶穌基督。這也是耶穌所說的體驗人的事。同一伯多祿有時體驗天上的事,有時卻體驗人的事;我們也是如此。那麼今天福音中,耶穌斥責伯多祿之後的訓話,便是指導我們怎樣摒棄人的事,而追求天主的事。耶穌的話含有三層意義,並不是很深的大道理,卻是非常實際的靈修途徑。 第一層意義是積極的:當我們經驗到心靈的黑暗,貪求人的事時,必須堅持信仰,死心塌地維護跟隨基督的初衷。肯定祂是永遠的天主聖子,惟有偕同祂才能實現天上的事。這個態度並非易事,往往應該加強祈禱,才能勝過困難,繼續基督信徒的生活。這便是耶穌所說的,捨棄自己,背著十字架跟隨祂。一般而論,靈修生活經過這樣的奮鬥之後,真會感受得到了新生命,在基督內的新生命,不過同時也清楚嘗到捨棄自我,犧牲人間快樂,應當付出的代價。 第二層意義是消極的:當我們為世上的幸福,暫時的成功,這一類人的事所挑撥得心動,而想放棄基督信徒的理想時,耶穌教導我們想起永恆的生命,冷靜地比較一下。世上暫時的幸福與成功,往往轉瞬便成為明日黃花,怎能與永恆生命相比呢?假使失去了永恆,人生還有甚麼意義呢?這層消極意義有時相當重要,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的確常常應以愛天主、跟隨基督為最後的動機,不過偶而黑暗重重,好像天父與基督並不這樣清楚地臨在時,那麼失落永生的思念,也能發生消極作用,阻礙我們放棄天上的事。當然,無論如何,連在此時,基本上常有信仰在支持我們。 第三層意義可說是綜合性的:我們現世捨棄自己,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那麼永世要得到天父的賞報,不受永罰,這種賞罰的說法,是耶穌為一般聽眾常用的,也是最容易了解的說法。的確,我們跟隨耶穌是為愛祂,不是為尋求賞報。不過如果我們知道所謂永遠的賞報,實在不是別的,只是永遠地愛祂,與祂永存在天父的愛中,那麼誰若為了得到這個賞報而跟隨耶穌,實在也無不可。這並非自私地在尋求自己,而只是為了跟隨基督,直到永遠。 耶穌在責備伯多祿之後,向宗徒們上了一課靈修神學,不是很深的道理,卻是需要實踐的訓話。在旅途中的基督信徒,不斷經驗到天主的事和人的事,靈修生活便是堅持天主的事,捨棄人的事,那麼耶穌的訓話為我們是同樣的實用。 反省與行動:
禱文:
禮儀歌曲:蘇開儀老師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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