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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年 第廿四主日
和好聖事(路十五1~32)

張春申神父 著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一共記載了耶穌所講的亡羊、失錢和蕩子三個比喻,今天我們在福音中讀了前兩個比喻,不過我們在解釋時,一併加入第三個比喻。這三個比喻共同表達的基本思想是非常清楚的,即天主是仁慈憐憫的父,祂藉著耶穌的宣講,向有罪的人類宣告這個快樂的好消息:祂如同遺失了一隻羊的牧人,丟下九十九隻羊去尋覓亡羊;祂如同失去一個銀幣的婦女,點燈打掃,直到找著為止;祂也如同一個父親,熱情地等候並接納蕩子回家。

   這個好消息,也許我們已經聽得太習慣,不覺得它的出人意料。假使我們進入耶穌時代,便能體驗出其不同凡響了。一般說來,耶穌時代的主流人物,經師法利塞人,對於罪人,尤其像稅吏和娼妓,是極端嚴厲的。罪人不但被視為猶太民族的敗類,而且不再受到天主關懷,因此被排斥在團體之外,無人予以同情。

   不過耶穌自己的態度,的確令人驚奇。祂很早便召叫一個稅吏瑪竇成為自己的宗徒,而且還應他的邀請,與稅吏共同進餐。一次當祂在法利塞人西滿家中作客時,突然闖進一眾所皆知的罪婦,跑到耶穌腳前,用眼淚滴濕了祂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耶穌非但不加拒絕,還容許她這樣做。這兩次發生的事件,都引起了法利塞人極度不滿,他們在心中議論著:「為什麼同稅吏和罪人同席」,「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祂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是一個罪婦」。可是耶穌卻不以為然,祂說:「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來不是為召義人,而是召叫罪人。」而且祂也保護了那個罪婦,不但如此,還赦免了她的罪過。

   由此看來,今天我們提出的三個比喻,實在與耶穌平時的態度是完全符合的。在行動中,祂表現出天主對於罪人的憐憫,在祂所講的比喻中,同樣肯定了天主尋找罪人的主動性。耶穌的這個啟示,在祂死亡復活之後,實現在懺悔聖事之中。若望福音記載耶穌向門徒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按照天主教的注解,便是懺悔聖事的來源,耶穌自己建立了這一件聖事。

   聖事是天主具體實現救恩的禮儀,懺悔聖事是天主藉著臨在於教會中的基督,透過聽告解神父的服務,賜與信友寬赦。不過罪人不只是如同亡羊一般被牧人尋覓,更不只是如同一個銀元一般被婦女找到,罪人必須如同蕩子一般自由地、滿懷意願地回應父親的憐憫,這也是我們之所以必須透過蕩子的比喻說明懺悔聖事的理由。

   三個比喻都肯定是天主主動地藉著基督,寬赦人類的罪過,而當中只有蕩子的比喻生動地描寫罪人的懺悔、告明與補贖。蕩子耗盡家產之後,果真引起他回歸父家的動機;首先是饑餓,繼而是因為他得罪了天、得罪了父親,而懺悔導致他去向父親求赦。值得注意的是,真實的懺悔,常常要求發自內心的真誠表達,或者可說告明。蕩子雖然已蒙父親接納,可是他情不自禁地說出:「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稱作你的兒子了!」這便是所謂的告明;它不應是折磨人心的訴訟罪過,而是出自內心懺悔的表達,最自然的告明,莫過於透露自己的過錯了。雖然比喻中沒有說明蕩子怎樣補贖,可是真實的懺悔,自然會以行動來表示。

   通過今天的比喻,使我們認識了懺悔聖事,不過也可以說在這件聖事中,基督繼續在教會中宣講、實踐天主赦免罪過的無限仁慈。


反省與行動:

  1. 福音中耶穌講的罪人悔改的比喻,對我有什麼意義?
  2. 在體會天主公正嚴明的同時,我是否也能肯定祂的慈愛寬仁?
  3. 我是否曾在和好聖事中,經驗天主的恩寵助佑,而能重新站起來呢?

禱文:

  1. 請為天主子民祈禱。主耶穌救靈心火熱切,渴望每一位迷途者都能返回正途。祈求仁慈的天父恩賜每位基督徒,能深刻體會天主的憐憫,回應祂慈愛的召喚,在領受祂的寬恕和接納之後,邁開嶄新的步伐,向世人分享「失而復得」的喜樂。
  2. 請為司法公正祈禱。近日爆發的司法關說案,重傷司法威信,震驚全國!祈求仁慈的天父恩賜全民能認清真相,以高度的民主法治素養,超越政黨和個人私利,堅持棄絕任何權貴踐踏司法的公正和尊嚴。我們同聲祈禱。
  3. 請為敘利亞和平及難民祈禱。請為敘利亞和世界和平祈禱。敘利亞內戰延續兩年,死傷無數,哀鴻遍野,人民流離失所。讓我們和教宗一起,祈求仁慈的天父恩賜世界各國和敘利亞政府,都能施行仁政,讓人民免於生活在恐懼和威脅之中。我們同聲祈禱

禮儀歌曲:蘇開儀老師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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