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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禮儀年開始,我們特別為大家準備另一套主日講道集。此講道集為曾慶導神父所撰寫。曾慶導神父的神學涵養紮實深厚,他善用生活化的比喻及小故事,以淺顯簡單的語句闡明聖啟示的真理,將高深的神學理念化成日常生活的實踐,並針對教友的靈修需要及反省成果。願此文能做為個人或小組讀經的參考。 乙年
常年期第廿二主日 申四1-2-6-8;雅-17-18-21-22-27;谷七1-8,14-15-21-23 默想: 我們常受心中「私慾偏情」的影響,誤認為天主的誡命給人限制了自由。說真的,我們的自由確實是有限的,我們有自由做好事,但沒有自由做壞事。換一個角度來說,因為我們生活、行動和存在的基礎是天主,我們不能離開天主而仍然生存。 天主是一切真善美的本源,就如今天讀經二說的:「任何美好的贈與,任何完善的恩賜,都是從天上,從一切光明之源的父那裡降下來的。」人不可能離開天主還有幸福,為了讓我們明瞭並實踐真善美,天主在每個人心這「石板」上刻上他的誡命。這誡命總括來說就是「十誡」,也就是良心道德律。當我們聽從良心時,就好像學生遵循校規,子女聽從父母一樣,一定會獲得心靈、身體的健康和滿足,享受到真正的自由,一定會興盛強大(讀經二)。所以,服從天主是我們自由幸福之源;相反的,若是背離天主,我們可能得到曇花一現的「假自由」,隨後而來的卻是痛苦和悲哀。 以色列民族本來是一個小小的民族,在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希臘等大國夾縫中求生存,但天主偏選這個小民族作「選民」,不但給他們公正的法令和規律,更顯出祂是易於親近,要與他們建立親密關係的神。從以色列民的歷史可以看出,什麼時候以色列順從天主的法律,那時他們就無須擔憂外敵的侵襲並享繁榮昌盛;什麼時候他們拋棄天主的法律,朝拜其他的偶像或按自己的私意行事那個時候他們就力量單薄難以禦敵,生活痛苦沒有希望。 如果現代的我們不從舊約以色列民的歷史經驗汲取教訓,我們也有可能重蹈覆轍。天主藉著教會的口,一次又一次地重申祂的誡命,但可惜的是,不少人認為教會的教導是限制人的自由、古老過時的規條,應該要「改革」、「創新」、「合乎時代潮流」。但天主的法律是「不會改變、不會轉動的」(讀經二),就如人不能離開空氣,駕車不能脫離交通規則一樣。 現代西方有些以基督宗教為建國根基的國家轉為崇尚「自由主義」。否認天主的至尊。在法律、教育、經濟、文化、科學等各方面。都要脫離基督宗教的精神。可悲的實際後果現在已可以看到一些。如墮胎、離婚、同性戀等等。這些背離天主教會教導的行為已使不少國家面臨人口老化、沒有年輕一輩的情況。再過幾十年。這些國家的存在都會成問題。天主的法律是普世性的。天主教徒或非天主教徒都應遵守才有幸福可言。 天主的法律是不變的,我們不可增刪,要完全遵守(讀經一)。不可增刪是什麼意思?我們知道我們生活中時常在修改法律條文,包括近年新增的「不准在公共場所吸煙」等。這些法律是否因為是「人為的」便無須遵守?怎樣理解今天聖經關於「人的傳統和法律」的意思?其實不可增刪的正確意思是——「不可有任何違反天主誡命的增刪」。天主的誡命給了我們安身立命的基本精神,有時會因時制宜,是為了讓人更好遵守這些精神,因此需要制定實際可行的法律;只要這些法律不是違反而是彰顯天主的法律,我們都得尊重、遵守。 天主十誠沒有詳細說明公共場所可否吸煙,但天主給我們理智和智慧,按著祂的法律原則和精神去決定。在國家事務上特別交由合法的最高法院去決定:在救恩事務(信仰和道德)上,交由合法的教會訓導當局去做最高決定。 在今天的福音裡,主耶穌反對法利塞人,不是因為他們定了洗手、沐浴、洗杯盤等十誡未明文提到的誡命;而是因為他們歪曲利用這些立意良好的洗手、沐浴、洗杯盤的誡命去反對耶穌,誣告耶穌違反了誡命的基本精神而要除掉耶穌。主耶稣反對他們,不是因為他們要求人吃飯前洗手等,而是因為他們「用唇舌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福音)。主耶穌反對他們的原因,更可以從她的下一句話看出來:「從人外面來的不能污穢人,那從人裡面出來的,才能污穢人。」 那從人裡面出來污穢人的,就是違反人的良心法律的惡念,也就是教會過去常說,將來還會繼續教導,時常提醒人警惕的「七罪宗」。 禮儀歌曲建議:蘇開儀老師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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