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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禮儀年開始,我們特別為大家準備另一套主日講道集。此講道集為薛恩博樞機所撰寫。薛恩博樞機為維也納總教區總主教,奧地利主教團團長。他是當今教宗本篤十六世的學生,曾任《天主教教理》七人編寫小組總編輯。譯者是丁穎達教授。希望能繼續滋養大家的性靈。 甲年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請規勸我! 瑪竇福音 十八15~20
默想: 你應不應該出面干涉呢?你應不應該向別人指出他們的過錯呢?你是不是應該先痛自創艾、撫躬自問呢?今天的福音講的是如何正確處理別人的過錯。耶穌給了門徒們幾條十分實際的解決衝突的規則,它們直到現在還是相當適用。只要人會犯錯誤,世界上就永遠存在著過錯。 耶穌講的是犯罪。因此祂所意指的,不是無心之過和弱點,而是冒犯天主的誡命,違反良善和公義。祂說的是會帶來鉅大傷害的危險行為。我應不應該在一邊袖手旁觀,漠視有人在道德上犯罪,危害到自己和周圍其他人呢?然而,話又要說回來,我算老幾?我憑甚麼去判斷他人的行為呢?耶穌不是說:「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瑪七1)嗎? 不,我們不應該判斷或譴責人;卻應該規勸他們。並且不是在大庭廣眾前,而是當面地、隱密地去做,這樣不會讓人坍臺,也不會讓他因?被別人發現而不得不自衛。而我們是怎麼做的呢?我們把那人的過錯拿出來跟所有的人講,獨缺跟當事者本人講。這種「背後誹謗」的嚼舌行為,幾乎成為舉國上下民眾的娛樂。當事者常常變成最後一個查覺到,自己是眾矢之的的消遣對象。 我們可以談話,但不是談論過錯,而是與犯錯的人談話。那需要勇氣、率真、和充滿真誠兄弟之愛的援助。在眾人面前,我們有必要替我們的近人保守祕密,掩蓋他們的過錯。要是跟他單獨相處的話,我們就應該把他的過錯拿出來討論。說他人閒話不慈悲;私下規勸才是慈悲之舉。如果祕密討論獲得成功的話,就是兄弟之愛的勝利;那人能修正他的生活,而且不會當眾丟臉。 如果不成功的話,帶上一個或兩個其他人,大家一起跟犯錯的那位開誠布公地討論。如果還不行的話,那麼也許有必要讓會眾、讓教會與那弟兄、或姊妹分道揚鑣。因為耶穌授予教會「綑綁和釋放」的職責。 當教會真的這樣做的時候,就有人會責難教會不夠慈悲,排除異己。不過,聽任那人犯錯,不指出他繼續犯錯的危險,就是更慈悲的做法嗎?當別人勇敢地、仁慈地、直截了當地規勸我們,而不在我們背後竊竊私議時,我們不該感謝他們嗎? 有時,一個看似嚴厲的措置、一個痛苦的分離,遠比視而不見、讓他為所欲為這種看似仁慈的做法,更能讓他覺醒、助他重回羊棧。 如果有勇氣在兄弟般平等對話的基礎上互相指出對方過錯的話,耶穌在福音中所講的同心合意就能發揚光大。當這種和諧存在時,團體祈禱也能成為一種強有力的幫助。我們以互助、有耐心、充滿愛的方式去認識自己的過錯,並且加以糾正,沒有比這更能讓我們團結在一起。天主居住在這樣的團體裡;耶穌就在我們當中。
反省與實踐:
信友禱文:
禮儀歌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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