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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志榮神父 房志榮神父,是耶穌會士,擁有羅馬宗座聖經學博士學位,曾任輔仁神學院院長。神父學貫中西,精通九國語言,提倡以中華文化的角度,領悟天主的啟示。神父見解高深,文筆優美,深具學者及文人風範,拜讀其大作,實為心靈的饗宴。 本專欄的反省實踐、信友禱文部分,仍由禮儀研究中心提供。歡迎各位朋友加入撰寫行列,並提供意見。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 房志榮神父 著 默想: 《路加福音》從9:51到19:28,描述耶穌和門徒從加里肋亞經過撒瑪黎雅,上猶太耶路撒冷去,以完成逾越奧蹟,即祂的救世大業。在這一旅程中發生很多事,遇到許多人,耶穌也表現了各種態度,說了許多深刻的道理。今天感恩禮的福音選讀,路10:25-37,是其中的一幕。路加的貢獻是,除了像瑪22:34-40和谷12:28-34,在耶穌與經師的對話中,肯定了最大、最重要的誡命(愛主愛人)之外,還用一個生動的比喻,說明愛人的這個「人」是誰。問題是一名法學士提出的:「他還想證明自己是正義的,又追問耶穌說:『誰是我的近人呢?』耶穌回答說:『有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里哥去,卻落在強盜手裡;他們剝光他的衣服,打得半死,丟在路邊便走了。』」(《四福音》,樂仁出版社。路10:29-30) 一位司祭和一名肋未人走那條路下來,看見他,二人都從路的另一邊走過去了。「但有個旅行的撒瑪黎雅人路過他身邊,看見他,便動了慈悲的心,走上前給他包紮,在傷口抹上油和酒,扶他上自己的驢子,送到客店,悉心照顧。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照顧他,如果你用了更多的錢,我回來時補還給你。』」(33-35)形式化死守法律的人,往往只想滿全法律的最低標準。耶穌在此卻說,愛德是沒有最低標準的,真愛人應該是普遍的愛;真愛人,人人都是近人,必須努力作每一個人的近人(36),即便不是血親、姻親或朋友。比喻中的撒瑪黎雅人活出了耶穌的教導(參閱路6:27、33),而從路邊走過的司祭和肋未人,雖是聖殿的聖職人員,與遭遇強盜的受害者同是猶太人,卻反而漠不關心。 司祭和肋未人為何從那個可憐人身邊走過,而繼續趕路呢?也許他們在聖殿完成任務後,要急著回去與家人團聚。從耶路撒冷到耶里哥有二十七公里的路程,一路荒涼,人煙絕跡,盜匪出沒,搶劫行人。如果二人以為躺在那裡的人已死,他們怕沾上不潔(肋21:1-2)。另一個顧慮,可能是他們怕自己遭到匪徒的洗劫。無論如何,他們不覺得對這個陌生人有什麼愛德的義務。原來法利塞人認為那些不遵守「法律」,即梅瑟五書的人,不必去愛他們。33-35節所描寫的撒瑪黎雅人的行動舉止是多麼不同!那種細膩,那樣周到,連受害者未來的生活所需,都考慮到了,而願全盤負責,一肩挑起。這就是耶穌給法學士的答覆:「誰是我的近人?」你看看這個外邦的撒瑪黎雅人所作、所為、所考慮的一切,就會轉問:「我是誰的近人?」 「你認為這三個人當中,誰是那被劫者的近人呢?他回答:「是那以慈悲對待他的人。」耶穌便說:「你去,也照樣做吧!」(36-37)對了,「是那以慈悲對待他的人。」慈悲是什麼?慈悲是對弱小者的愛護,路加把這個慈悲的愛,視作天主的特色:「所以,你們該是慈悲的,正如你們的天父是慈悲的。」(6:36)。也可用慈悲來解釋耶穌對待弱小者,和對待罪人的心情和各種態度。慈悲的心,應該超越其他一切的考慮和思路,無論是法律的、倫理的,或文化的。作基督徒,要在具體生活中,時時處處懷著慈悲的心,面對人間的痛苦而盡力予以補救,像那善心的撒瑪黎雅人所作的那樣。是耶穌自己對我們說:「你去,也照樣做吧!」反省與行動:
禱文:
禮儀歌曲:蘇開儀老師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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