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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川神父,方濟會會士,天主教輔仁聖博敏神學院新約概論教授,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負責人。

本專欄讀經默想部分由林思川神父提供,分享給台灣、大陸及全球華語教會的朋友。


丙年 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
「亡羊」與「失錢」的比喻

林思川神父

路15:1-32

1.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

2.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

4.你們中間有那個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5.待找著了,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6.來到家中,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給他們說:你們與我同樂罷! 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7.我告訴你們:同樣,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8.「或者那個婦女,有十個『達瑪』,若遺失了一個『達瑪』,而不點上燈,打掃房屋,細心尋找,直到找著呢?

9.待找著了,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失去的那一個『達瑪』又找到了。

10.我告訴你們: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那小的向父親說: 父親,請把我應得的一份家產給我罷! 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

13.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就往遠方去了。他在那裏荒淫度日,耗費他的資財。

14.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以後,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

15.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去放豬。

16.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

17.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裏反要餓死!

18.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裏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

20.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裏去了。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

21.兒子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

22.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

23.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他們就歡宴起來,

25.那時,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裏,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

26.遂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麼事。

27.僕人向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28.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

29.他回答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歡宴;

30.但你這兒子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31.父親給他說:孩子!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

經文脈絡

 路加福音十五章記載大家耳熟能詳的比喻:「亡羊」(3-7)、「失錢」(8-10)、「浪子回頭」(11-32)。這三個比喻內容相關,都有相同的主題:遺失和找到(迷失和尋回)、邀請大家一起歡樂。前兩個比喻具有平行對稱的結構,第三個的比喻在結構上和思想發展上都比較獨特。

 這個主日福音分長式和短式,長式包含路加福音十五章整章的內容,短式則只包含前兩個比喻(1-10)。由於教會已將「浪子回頭」的比喻(11-32)安排在四旬期第四主日誦讀,因此我們這裡只針對前兩個比喻稍作詮釋。

經文分析

 整段敘述分為三段,首先是對於當時情況的描述(1-2),接著是「迷失的羊」的比喻(3-7),最後是「失錢」的比喻(8-10)。兩個比喻的結尾都是耶穌自己提供的結論,當然也是整個敘述的最高峰。

耶穌親近罪人

 比喻的開始是對於當時情況的描述:「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由於法利塞人和經師一向排斥和罪人有任何關係,因此也批評耶穌和罪人來往的態度。在這個情況下耶穌必須為自己的態度和行動辯護,祂給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講了這些比喻,藉以說明祂和罪人結交往來是正確的。

兩種對立的態度

 路加非常強烈地表達將兩種對立的態度:「稅吏和罪人」開放自己,前來聆聽耶穌講道;而自以為虔誠的「法利塞人和經師們」卻批評耶穌的態度。這兩種對立的態度不僅是接續前一章已開始的主題(參閱:路十四13、21),更是整部路加福音的基本關懷之一,路加多次敘述耶穌「和罪人與稅吏交往,與他們同席用餐」,這是表達天主寬恕這些罪人的記號(參閱:路五27-32;七34)。

亡羊的比喻

 面對法利塞人以及經師們的批評,耶穌的第一個回應是向他們講述了「亡羊」的比喻。耶穌首先描述一個情境,並由此而提出一個問題:「你們中間有那個人有一百隻羊,遺失了其中的一隻,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直到找著呢?

 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大多以游牧為生,因此當時的聽眾非常熟悉這個問題所描述的情境。牧人在曠野裡牧放羊群,難免會有羊脫離羊群而迷失在曠野中,這樣的羊面臨生命的威脅,這時每一個牧人都會盡力尋找這迷失的羊,「直到找到為止」。牧人找到迷失的羊時,他的喜樂是如此的強大,以致於不僅把所尋回的羊「放在肩上」帶回來,並且必須邀請朋友和鄰人一起來分享:「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又找到了。

失錢的比喻

 第二個比喻沒有任何前導的引言,直接被加在後面,這個比喻所描述的情況也是聽眾都能輕易領悟的。主角是一位貧窮的婦女,全部財產僅有十個價值不高的「達瑪」,因此每一分錢對她而言都十分珍貴。當她遺失任何一個小錢時,自然費盡心力找尋。比喻描述在她找到所遺失的「達瑪」時,和尋回亡羊的牧人一樣,獲得極大的喜樂而必須和人分享:於是「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你們與我同樂罷!因為我失去的那一個『達瑪』又找到了。

比喻的結論

 耶穌以相當隆重的方式為這兩個比喻做出結論:「我告訴你們……」,這些人重新找回失物所得到的喜樂是一個象徵,使當時的聽眾明白,一個罪人的悔改將為天庭帶來極大的喜樂,天主將和祂的使者們一起歡樂慶祝。

綜合反省

 耶穌透過這兩個產生於日常生活經驗的比喻,引導當時的每一個聽眾正確瞭解祂和罪人來往的態度,使他們不再消極地輕視判斷耶穌,而積極地明白耶穌的行動是天主的愛的表現。路加非常巧妙地處理了他手中的材料,特別強調人們因找尋所遺失的東西而有的喜樂,以及和朋友們共同分享的歡樂。

 這兩個比喻非常具有耶穌宣講的特色。路加透過這個故事不僅教導初期教會的、以及今日的讀者,明白耶穌為什麼特別親近罪人,而更鼓勵所有的基督徒學習耶穌滿懷愛心地走近罪人,在教會中不要自我中心地輕視任何人,並且和天主一起為了罪人的悔改而歡樂。

本文經林思川神父同意轉載,更多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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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與實踐

  1. 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和三個比喻相同的例子呢?提醒:遺失和找到(迷失和尋回)、邀請大家一起歡樂。
  2. 我是否可以找到三個比喻當中,天主有展現出祂的慈愛寬仁呢?
  3. 經驗天主的恩寵助佑,使我更加~?(造一至二個句子,鼓勵自己!)

信友禱詞

  1. 請為天主子民祈禱:祈求仁慈的天父恩賜每位基督徒,能深刻體會天主的憐憫,回應祂慈愛的召喚,在領受祂的寬恕和接納之後,邁開嶄新的步伐,向世人分享「失而復得」的喜樂。
  2. 請為我們教宗、主教和各級神長祈禱:求主使他們在牧養天主的子民時,效法天父的愛心,對於罪人慈悲為懷,做天父聖愛在世的見證。
  3. 請為所病患、遭遇不幸、和受迫害的人祈禱:求主恩賜他們堅強的意志,時常思念基督的苦難,以勝過他們自己的痛苦。
  4. 請為我們本地教會祈禱:求主恩賜她基督的活力,熱誠宣揚福音,把天父的慈愛分施給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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