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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禮儀年,本中心參考輔大神學叢書「活水聖經詮釋系列」及其他相關資料,撰寫新年度的「聖言默想」專欄。
「活水聖經詮釋系列」,由「活水編譯小組」集體完成,是一套具有當代聖經學術基礎、可讀性高、大眾化的聖經詮釋書籍,適合個人默想及團體研經使用。願意深入聖言堂奧的朋友,歡迎自行參閱。(訂閱資訊) 甲年 常年期第七主日 禮儀研究中心 編著 默想: 上個主日,我們聆聽了聖史瑪竇筆下關於憤怒、姦淫、休妻和發誓的四組對仗,本主日我們探討最後兩組對仗──不可報復和愛仇的教導。 「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主耶穌在這裡提到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出自肋24:20,舊約的報復律。這條法律建基於互惠、互償的平等原則,並不是在鼓勵復仇的行為,而是在於定下報復的限度,避免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同樣出於《肋未紀》,讀經一當中又提到「不可復仇」及「愛人如己」(19:18),但對象僅限於本國人。 主耶穌以「不要抵抗惡人」,配上掌擊右頰、爭訟等四個具體實例(39b-42),教導門徒不要報復。「不要抵抗惡人」的「抵抗」,按照希臘原文,翻譯成「對抗」更為恰當。整部《瑪竇福音》當中,主耶穌時常在對抗惡人的各種惡行,因此強調的重點是門徒該如何面對惡人的邪惡,而不單單只是不與惡人對抗。不報復,是終止彼此傷害的惡性循環最徹底的方法,連帶地也消除惡人的惡行引發的負面效應。就積極的方面來說,不報復更可能產生新的良性循環,在寬宏大量的氣度中,達到公義的境界,滿全法律的核心精神。 在這六組對仗中提到「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其實在舊約並沒有任何要「恨仇人」的命令;對此的理解應當是,盟約要求以色列人要彼此忠誠,但對象不包括在團體外的人。主耶穌的教導則要求門徒一視同仁對待團體內外的人,甚至要愛仇人,又進一步提出具體的實行方式:為迫害者祈禱(44節),要問候團體以外的人(47節)。迫害者,指的可能是反對主耶穌宣講事工的猶太人。「問候」在希臘原文中,不只是禮貌性的問好,更包含歡迎之意,祈願對方幸福美滿。 要求門徒要愛仇人的理由是:天父自己也這麼做。所以主耶穌說:「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以平等、無條件的愛,對待所有的人,才是體現法律真義的表現,若僅是愛近人,並未滿全法律。「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如果天父彰顯了無窮的美善,基督徒就應當以止於至善為目標,努力達致道德完美的成熟境界。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加害於祂的人們祈求天父的寬恕,是愛仇的最高表現。祂為全人類壯烈犧牲,彰顯了天主無條件的愛。祂帶來救恩的果實,不但給門徒們,更願意賜給尚未信從祂的人。祂不抵抗那些捉拿、釘死祂的人,卻以苦難、聖死及復活,粉碎邪惡的統治。主耶穌完全實現了福音的教導,恆常是基督徒效法的對象,誰肖似祂,便與天父一樣成全。 以今世自以為是的智慧看來,十字架是徹底的失敗,事實上卻是基督大獲全勝的標記,因此聖保祿宗徒在讀經二中說:「這世界的智慧在天主前原是愚妄。」(格前3:19)但願我們能完全捨棄世俗的價值觀,虛心領受福音的教導,在聖神的助祐下,日漸達到成全的境界。 反省與行動:
禱文:
禮儀歌曲:蘇開儀老師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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