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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聖體聖血節後週五 耶穌聖心節
不久後,耶穌在法國靠近里昂附近小鎮(Paray le Monial)「往見修女會」會院聖堂,多次顯現給瑪加利大修女,吩咐她推動此敬禮,敦請教會當局訂立一特別慶節。耶穌敞開胸膛,手指戴有茨冠的聖心,向她說:「你看,這顆心愛人之情如何深摯,而世人給我的報答,卻是傷害苦痛,我願妳作我聖心的使徒,使世人能承受我聖心的恩惠……。為賠補我在聖體聖事內所受的種種凌辱,應在聖體節八日後的星期五訂立一個慶節。」 對於私人所接受的啟示,教會一向非常審慎。因此耶穌聖心節並沒有很快就訂立。一百年後(1765)教宗克勉十三世才允許波蘭及葡萄牙慶祝耶穌聖心節,但此節日仍屬地方性的,直到1856年,教宗碧岳九世(1846-1878)才把此慶節推廣到全教會中。 教宗良第十三世(1878-1903)於1899年,在本節日曾把整個人類奉獻於耶穌聖心,並明令以後各教堂在此節日重新奉獻。1928年頒布通諭,命令普世教會在聖心節日明供聖體,守聖時,公誦「向耶穌聖心贖罪經」,以及「聖心禱文」等經文。 參考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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