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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人》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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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聖禮的四功五法(五)打本次,讓我們別開生面地來認識教會聖禮「四功五法」中的「打」。 按照京劇的原本,「打」簡單來說指的就是武打,這在教會聖禮中對應的是?在數年的教學中,筆者對應上的項目是甩香爐,因為那是在聖禮中看上去、做起來較像是武打的項目。當筆者與CUA(美國天主教大學)的D. Min指導教授分享我將甩香爐納入「打」的這一項時,她不僅表示欣賞,還說,就連畫十字聖號都像是畫出一道不可見,但屬靈上真實的盾牌……這是她的回饋。再進一步說,假如讀者們的聯想力跟筆者一樣豐富,就連感恩祭進堂時輔祭舉著進來的遊行十字架,看上去都能令人聯想到昔日冷兵器時代的軍旗、戟和長槍……不過,這又太寓意闡釋了,且主耶穌基督是和平的君王,祂化干戈為玉帛;我們的屬靈戰鬥不是在沙場上流人血,而是同天界中那些邪惡的鬼神戰鬥,我們不是憑己力,而是在天主的保護、遮蓋、護祐下進行戰鬥。 遠從希伯來舊約時期,天主子民就焚香,上主且吩咐梅瑟特殊的製香法用以會幕中的崇拜。焚香象徵聖徒們虔敬獻上的祈禱,焚香同時也具有淨化和聖化功效,那麼將甩香爐對應上「打」,除了甩起來像是操兵器以外,還有什麼理由?有的,在於「遮蓋」,這方面是來自筆者的領會,不過這並不與正統信仰相違背這我相信。 在聖禮中奉香,筆者相信這能提供屬靈上的遮蓋。屬靈上的遮蓋,一般來說比較是基督新教的詞彙,以大白話來說就是天主的保護,且多是呼求基督寶血而得;有趣的是,偏偏基督新教有不少是缺乏聖禮,更遑論奉香。筆者的這一層體會乃是來自親身體驗,這是有一次在臺北市的南松山天主堂(由法國的巴黎外方傳教會會士擔任主任司鐸)參與主日彌撒時,與媳婦(妻子)一起發現的。此外,以中文詞彙來說,遮蓋這詞彙也訴說、象徵著天主的不可見。說到這,如果奉香的煙霧也能令我們聯想起天主聖顯時的雲霧(比方主受洗與顯聖容),那麼這就指向聖神的幅度,蓋教父傳統總以為這類雲霧表徵著聖神。聖神,不正是在聖禮中使不可見的天主臨於現場,並彰顯其更新與轉化的德能嗎?的的確確正是如此!我也深信,聖神若要採用奉香做為媒介來做工,這只是意願的問題,意思是說,若聖神願意,祂當然能夠。如果以奉香做為媒介來聖化人靈,為天主子民有益,那聖神當然願意;就此而論,奉香能將信友籠罩於天主的保護之中,這在邏輯上也是可理解的。 至少,聖禮中奉香能提供屬靈的防禦性武器之效。所以我們甩香爐時,不要只是停留在好看、好聽、好聞這種層次上,而是要結出屬靈上相稱的果效。更進一步說,我們且要切願自己像是馨香的祭品,化作縷縷香煙,呈奉給至高上主……真但願天主樂意悅納我們的奉獻。而在天主的遮蓋與保護之下,我們能安心進行這一切,不受仇敵攪擾。 為了幫助輔祭員能夠熟練甩香爐猶如自己的第二本性一般利索,筆者多年來都是以「四大基本動作」來教,它們分別是:1. 行進間自然擺動;2. 添香;3. 交給聖職;4. 甩香爐。 行進間若讓香爐自然擺動,因著對流旺盛,炭火能燒得更熱些,如此奉香效果更強;此時若稍微拉開香爐上蓋(以控制鍊條來做)當然可行,只要確定炭塊不會意外甩出即可。要挺直腰桿子,右手上下臂都放鬆,上臂貼著軀幹(如此半小時你都不累)。右手的小指或無名指吊著上環,大拇指勾著鍊條控制環,左手平貼胸膛或是拿著香船。 添香時,走到主禮前或側邊,右手臂整個拉高香爐,大拇指勾上上蓋,左手做出一個支點提住香爐(這位置離香爐本體不遠,但為了避免灼傷也不能過近;過近也將造成添香不便),隨後右手向右下拉,且將鍊條頂端的控制小盤抵住香爐底部,使香爐不晃動;這是有另一位輔祭拿香船時的作法。若同一位輔祭同時拿著香船,則右手臂只要將香爐舉至更高即可。無論是兩位或一位輔祭,都當留意在添香時,爐與船要與該位聖職的手肘齊高,且船儘可能靠近爐邊,如此方能避免將珍貴的乳香灑落到地上。另方面,因為添香時可能是在聖職的右側或左側,輔祭員要學會左右開弓。 將香爐交給聖職時,左手拿住鍊條頂部控制盤,右手脫環,右手再往下拉住一個支點(為避免香爐本體撞向聖職身上),在聖職接過頂部控制盤之後再放開前述支點。同樣,交給聖職時可能在其左邊或右邊,輔祭們要學會左右開弓。假如同一位輔祭同時持香船,就以虎口握住香船下座,以其餘四指拿住頂部控制盤底部,讓聖職能夠捉住吊環(或者是輔祭其餘的指頭勾住吊環,讓聖職能拿過控制盤)。 重頭戲,甩香爐。左手拿住鍊頂控制盤,右手捉住一個接近香爐本體合適的點。左手拿住鍊頂控制盤的方法主要有兩種:假如香爐本體的水平不容易捉住,上蓋在甩動時且容易與香爐本體之間互相敲擊造成雜音,那就左手一把捉鍊條最頂的那四股,調整到大致水平且稍開上蓋一條縫之後,再進一步捉緊那四股;假如香爐做工相當精細,甩起來沒什麼毛病,則左手選個指頭勾住上環即可。右手捉住支點也大有學問,當要捉住時,生手可以這樣學:拇指與食指開,像一把大開的剪刀,餘下三指併攏並近掌,而後伸向鍊條,拇指與食指捉住鍊條,餘下三指的指背抵住鍊條,以收「彈指神功」之效。要記得,甩香爐靠的是腕力,若是靠臂力,那上半身可能在甩的同時前後搖晃,可能引發會眾噗嗤大笑。以舉揚體血時輔祭上香為例,當右手預備好,就微微舉起,而左手捉著鍊條到胸口處,到要甩了,右手舉到眉宇處高度甩出去。這裡還有一個細節:為了避免鍊條在甩爐時砰上那鍊與爐的連結處而勾住甚至打結,要讓爐身的其中兩個與鍊連接處之間完整的120度圓弧面向自己,而這將是鍊條與爐身的撞擊處。 關鍵問題來了,到底要甩幾下? 《彌撒經書總論》277號完整內容如下: 「連續搖提爐」問題應該不大,而「搖提爐三次、兩次」的「搖」究竟所指為何值得討論。如果你對照英文版,這「搖」是”swing”……說了等於沒說。如果對照Cæremoniale Episcoporum,即《主教行禮守則》,92號中「搖提爐三次、兩次」的「搖」寫的是”ductibus”(93號中「連續搖提爐」的搖寫的是”ictibus”,而這問題不大就不多說)……問題又來了,什麼是”ductibus”?簡單說,按照傳統,”ductibus”是舉起來每次甩兩下(註1)。 Well,說完了四個基本動作,那,哪些時刻需要奉香呢?《彌撒經書總論》276號的指示是(a)列隊進堂時(b)彌撒開始時,向十字架及祭台(c)福音遊行時,及宣讀福音前(d)向放在祭台上作為祭品的餅和酒、十字架和祭台,及向主祭和信友(e)祝聖聖體聖血後,顯示聖體及聖血時。若合併上述(a)與(b),那就是四個基本時刻。值得注意的是,舉揚體血的奉香,輔祭請在側邊自行添上乳香而後步出,在聖聖聖歌聲中。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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