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青龍(尊重生命大聯盟 執行長)
近日聞死刑犯吞電池自殺問題,廢死聯盟努力為死刑犯爭取活命的機會,今年迄今為止,台灣尚無任何死刑犯被執行死刑!肇因於時代進步人權彰顯,人命關天、生命無價!陳總統於二千年上任時也宣示人權立國,未來並將逐步立法廢除死刑。
值此人權性命受高度重視之餘,相對之下台灣的墮胎,依據衛生署的報告,每年卻高達30至50萬條人命胎兒的墮胎,社會卻鮮少重視,尊重生命大聯盟多年來,努力呼籲減少墮胎,愛護胎兒。呼籲立法至少在『母親健康、胎兒健康、亦未遭強暴亂倫等情形下的墮胎,應該要有諮商與6天法定緩衝期的設置』。但卻總在婦女自主權的前提下橫遭阻攔與漠視,國人上下關心死刑犯的人權,卻刻意忽視胎兒的人權,以ㄧ句婦女自主權,即遠遠超越胎兒的人權與生命權,連諮商40分鐘提供資源,多幾天的法定慎思期,以提供協助作多元思考、避免衝動,作為多重選項之ㄧ,這種負責任的作法,卻都被認為多餘不必要,並被扣上侵犯婦女自主權的大帽子。使人權立國淪為一句空話,掩耳盜鈴、駝鳥主義心態的人權兩套標準令人感嘆!即令死刑犯都有充分的人權,獨獨胎兒的人權蕩然無存,判罪犯死刑需經過多少時間,需多少專業法官合議無數次才能定讞!而給無罪胎兒6天時間卻嫌多,毀壞胎兒生命的抉擇,也丟給當事人獨自擔當決定,看似自主實則殘忍!
生命的全圖像是從胎兒到老年!生命是線性連續不可斷的,生命都一樣珍貴,中斷就是生命的終結!大家都關心傷亡人命的車禍、地震、瓦斯中毒、自殺、甚至死刑犯的一條命,但每年30萬條胎兒生命的死難,為甚麼各界吝於關注?以一句世界各國對墮胎尚有爭議就安心了嗎!以婦女自主權凌駕一切!胎兒就變成不是人了?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