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換十萬條人命

中國時報2005/05/24

  【以輔仁聖博敏神學院院長艾立勤為首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昨天在報紙刊登半版廣告「六天換十萬條人命」,呼籲政府應立法規定墮胎前應有六天思考期。為美國調查發現,半數婦女是承受別人壓力而墮胎,八三%墮胎婦女表示,當時如果有人鼓勵就會留下孩子。 艾立勤指出,現行《優生保健法》允許墮胎的六項理由之一,「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被擴大解釋開了墮胎大門,太多女性沒有審慎思考就墮胎,小生命被犧牲,婦女也承受墮胎的身心痛苦,台灣生育率更降到只剩一.二%。    艾立勤表示,「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主張墮胎前應有六天思考期,根據國外經驗,瑞典沒有思考期的規定,比利時規定六天思考期,比利時墮胎比率比瑞典少六成。衛生署也曾調查發現,國內超過八成民眾贊成墮胎前應有思考期,多數人認為七天最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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