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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2006/12/27徐瑞聰/電腦業(桃園市)
廿六日民意論壇「台灣社會對女性不夠友善」一文,將許多問題混弄成一團,我有不同的看法。 殘殺胎兒永遠不代表進步,尊重人權就不能任意殺人,這個邏輯是一致的,這跟父權思想與否搭不上邊,除非是欲加之罪!何況墮胎前的幾天法定思考期,避免事後後悔一輩子,思考期是負責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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