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報
【記者陳怡君台北報導】頭版下一張孩子沈靜安詳的睡臉,上方寫著「6天換十萬條命──維護母親健康,避免輕率墮胎」,這是日前宗教團體在報紙頭版刊登的半版廣告,呼籲政府將「墮胎6日思考期」納入生育保健法。
以輔仁聖博敏神學院院長艾立勤為首的「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在5月24日的報紙廣告文案中指出,「據美國調查,接近83%墮胎婦女表示,如果當時有旁人鼓勵,她們願意接受懷孕與生產的過程。如果藉諮商輔導給予婦女鼓勵,讓婦女體會到社會的支持,並有充分的時間三思而行,便可以減少墮胎機率,十多萬的胎兒因而有活命的機會……」
宗教團體認為,台灣現行優生保健法中允許墮胎的第六款「因為懷孕或是生產將影響其身心」完全憑主觀經驗,導致許多女性在驚慌之下,沒有經過審慎思考就墮胎,犧牲了「弱勢胎兒」的生命權,也讓墮胎婦女承受身心痛苦。他們主張婦女在受術之前,需有接受心理諮商的機會,然後等6天,才做出「生或不生」的決定。
尊重生命聯盟執行長陳青龍表示,研究報告指出,有一半的婦女是在別人的壓力下選擇墮胎,婦女如果有機會停下來想一想,許多人會做出截然不同的人生決定。聯盟資料顯示,瑞典沒有思考期的規定,平均有25%的墮胎率,設有3天思考期的德國墮胎率為15%,思考期為6天的比利時墮胎率則降為10%左右。據國內衛生署的調查,超過8成民眾贊成墮胎前應有思考期,大多人認為7天最適合。
陳青龍說明為何思考期有助於婦女改變想法,留住腹中胎兒。他說,設置思考期的國家,會在思考期間提供關於胎兒生命、發展,婦女墮胎後遺症,以及墮胎之外的選擇等等資訊,讓婦女感受到來自政府的支援,不會因為一時驚慌失措而上手術台。
艾立勤神父強調,以台灣每年約30萬墮胎人次計算,若能增設6天足夠的思考期間,按照歐洲國家的經驗,台灣每年應該能挽救至少15萬胎兒的生命。台灣目前的生育率已經降到1.2左右,不該繼續讓無辜的生命莫名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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