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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專題

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最迫切要做的,就是良心的總動員,以及同心協力,振興倫理,推動支持生命的運動。我們必須一起合作,建立一個新的生命的文化。」《生命的福音》通諭,95號

無效的避孕藥及其負面影響

作者: 布萊恩·克洛斯(Brian Clowes)博士
日期: 2017 年 5 月 11 日

引言

死亡文化最顯著的特徵之一就是其目光短淺。它推動宏大的計畫,許下許多承諾,聲稱能夠拯救或改善無數生命。然而,這些計畫的設計者總是對一連串迅速浮現的負面後果感到震驚與意外,這些後果通常使原本的情況變得更加惡化。簡單來說,死亡文化對人類有罪的本性完全無知。
這種極端缺乏遠見的經典例子,就是避孕藥。

從避孕藥問世的第一天起,「家庭計畫」的專家們就讚揚它是解決「非預期懷孕」的終極方案。但由於持續被宣稱高效,再加上墮胎作為「備用方案」的便利性,使得避孕藥的使用變得隨便與濫用。當避孕藥無法成功防止懷孕時,許多女性便認為自己有權接受墮胎,因為她們相信是醫療科技辜負了她們,而另一種醫療科技(墮胎)就是她們問題的「解答」。

避孕藥的失敗率

使用避孕藥需要謹慎與持續的注意力。每一周期的藥丸必須每天在大約相同的時間、按照正確順序服用。因此,女性經常會忘記吃藥、吃錯時間,或弄丟藥丸。這是導致大量非預期懷孕的主要原因,尤其在年輕女性中更為常見。美國服用避孕藥的女性每年約有將近一百萬件非預期懷孕事件,其中超過40%發生在15至24歲的少女與年輕女性之間。[1]

避孕藥的「方法有效率」(method effectiveness)為每年99.7%。這個數字非常高,但它所指的是當女性健康狀況良好且完全無誤地使用避孕藥時的理論效率。然而,一旦考量到使用錯誤與身體疾病等因素後,所得到的實際、也就是「現實世界」的使用效率,就大幅下降。對於避孕藥而言,實際效率僅為每年91%。[2] 這代表每年使用避孕藥的女性中,有9%會懷孕。換句話說,真正是避孕藥本身失效的情況只占約3%,其餘皆為使用者的人為失誤所致。

91%的「現實世界」有效率乍看之下仍然很高,但若我們計算長期使用下懷孕的機率,就會明白風險其實不小。女性使用避孕藥期間,發生懷孕的機率為:

  • 第一年的機率為9%
  • 使用三年內,機率為四分之一(25%)
  • 使用五年內,機率為38%
  • 使用十年內,機率高達61%[3]

總結來說,如果一位15歲的性活躍少女持續服用避孕藥,到她22歲時,幾乎有一半的機率會懷孕!

這項統計甚至獲得支持墮胎人士的認可,包括克里斯多福・提茲醫師(Dr. Christopher Tietze),他表示:「在十年之內,20%至50%的避孕藥使用者,以及其他阻孕方式的絕大多數使用者,可能會經歷至少一次重複墮胎的經驗。」[4] 請注意,提茲此處指的是「重複墮胎」(即第二次或更多次)。這些統計數據格外重要,因為學校基層診所(School-Based Clinics, SBCs)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在未經家長同意或知情的情況下,向青少年提供阻孕與墮胎藥物。

這些數據與艾倫・古特馬赫研究所(Alan Guttmacher Institute)的統計相符。該研究所早在三十年前就指出,有一半接受墮胎的女性在懷孕當月正在使用某種阻孕方式。而在那些懷孕前停止使用阻孕方式的女性當中,多數最後使用的就是避孕藥。[4]

即使過去幾十年來從大型製藥公司到新女權主義團體等各方大力宣傳,情況仍未改善。2007年,瑪麗史多普國際組織(Marie Stopes International)研究發現,43%接受墮胎的女性在懷孕時正在服用避孕藥,另有27%使用保險套。而在2014年,英國最大的墮胎連鎖機構,英國懷孕諮詢服務(British Pregnancy Advisory Service, BPAS)發現,27%接受墮胎的女性在懷孕時正在服用避孕藥,35%使用保險套。BPAS執行董事安・傅瑞迪(Ann Furedi)證實了維護生命者長期以來的主張,她坦言:「最終,女性光靠阻孕無法掌握自己的生育能力,當阻失效時,便需要可及的墮胎服務作為備案。」

避孕藥對健康的負面影響

即使在從高劑量轉換為低劑量避孕藥之後,美國聯邦法院仍將避孕藥歸類為「無可避免地不安全」(unavoidably unsafe)的藥物。[5] 這表示,當女性同意使用避孕藥時,即使她未完全(甚至完全未)被告知其所有危險,也等同於她已默認承擔其身體風險。

這一法律分類意味著,因服用避孕藥而受傷的女性要獲得賠償將更加困難。人類生殖領域的專家約翰・希爾德布蘭德博士(Dr. John Hildebrand)估計,每年有超過500名女性因避孕藥引發的副作用而死亡。這個驚人的數字,得到了艾倫・古特馬赫研究所(全球最權威的墮胎統計研究機構)和美國著名墮胎醫師沃倫・赫恩(Warren Hern)所提供的數據證實。他的教科書《墮胎實務》(Abortion Practice)中的數據顯示,自避孕藥在美國普及以來,已有超過三萬名美國女性因其直接副作用死亡,目前每年的平均死亡人數為600至700人。[6]

這實在具有強烈的諷刺意味:當年極端女性主義者將避孕藥視為解決非法墮胎死亡問題的「解放工具」,如今每年導致的死亡人數是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前的五到七倍。而除了極少數例外,這些女權主義者對此幾乎隻字未提。

2010年,多家主流雜誌、報紙與支持墮胎的組織慶祝「避孕藥五十週年」,並大肆宣傳它如何解放女性,使她們擺脫「非自願懷孕」與生活苦勞。但也許,她們應該將這份「自由」告訴那三萬多名因避孕藥致死的女性的親人。

目前市面上超過125種品牌的避孕藥,每一種皆附有「藥品使用者資訊手冊」(PIPs),詳細列出該藥品的相關資訊。這些標準化的說明書中均包含〈警告與注意事項〉及〈不良反應〉等章節,列出了從50種到67種不等的副作用。其中最嚴重的副作用與心血管系統及乳房問題有關。

避孕藥最危險、也最被廣泛記錄的副作用包括心臟病發作與中風。哈佛醫學院所進行、為期八年的「護士健康研究」(Nurse’s Health Study)發現,服用避孕藥的女性,罹患心臟病與中風的機率是未服用者的2.5倍,可能原因是避孕藥大幅提升血液凝固能力。研究中另一重大發現是:女性一旦停止服用避孕藥,經過一年後,其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便會回到一般人口的正常水平。[7] 所有由製藥公司發行的說明書皆確認避孕藥會提高這些風險。

高劑量避孕藥逐漸被低劑量避孕藥取代後不久,避孕藥就受到了研究人員的嚴格審查。1988年,波士頓大學醫學院、賓州大學與紐約紀念史隆-凱特琳癌症中心(Memorial Sloan-Kettering Cancer Center)的科學家發現,女性服用避孕藥的時間越長,罹患乳癌的風險就越高。研究指出,至45歲時,那些服用避孕藥少於十年的女性,其罹癌風險是一般女性的兩倍;而服用超過十年的女性,風險則是一般的四倍。

經過十年的證據累積,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將複合型口服避孕藥(即含雌激素與黃體素的避孕藥)歸類為「對人類具有致癌性」(第一類致癌物)。IARC 在2005年確認了此一分類,並至今未加更動。[8]

隨後,美國梅約診所(Mayo Clinic)的研究人員針對避孕藥與乳癌之間的關聯,進行了有史以來最全面的文獻回顧。他們發現,在23項規模大且設計嚴謹的研究中,有21項顯示,女性在第一次懷孕前服用避孕藥,罹患乳癌的風險平均增加了44%。

避孕藥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我們已經看到,避孕藥的實際阻孕效果非常低落,在美國每年失效次數以數十萬計,進而導致數十萬件外科墮胎手術。我們也探討了避孕藥對女性身體帶來的一些嚴重副作用,包括三萬多起死亡案例,以及數萬名女性的嚴重傷害,這些都發生於避孕藥問世以來。

然而,避孕藥帶來的間接影響雖然較為分散,卻對整體社會造成極大的破壞。避孕藥不只影響女性,也對男性與兒童產生深遠的影響。

自從避孕藥問世以來,它促成了性氾濫、非婚生子女增加,以及婚姻與家庭制度的崩解。

1. 性氾濫增加

避孕藥於1960年代中期問世後不久,未婚性行為與同居現象在短短五年間幾乎翻倍成長。如今,所有同居中的情侶中,有48%並未結婚。各年齡層(尤其是青少年)的未婚性行為比以往更加普遍。

換妻俱樂部、有組織的淫亂聚會、性癮治療組織(如匿名性癮者協會)、猥褻色情內容,以及前往遠東地區參加「性愛幻想之旅」等現象大幅增加。

經歷了這場社會災難的二十年後,避孕藥的研發者也不得不承認:其廣泛流通對那些漠視性道德的人極具吸引力。哈佛醫學院的羅伯特・柯斯特納醫師(Dr. Robert Kirstner)曾表示:「大約十年前,我曾聲稱避孕藥不會導致性氾濫。嗯,我錯了。避孕藥確實是導致性病與青少年子宮頸癌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它刺激了性氾濫的提升。」[9]

而避孕藥共同研發者之一張明覺博士(Dr. Min-Chueh Chang)也坦言:「(年輕人)沉迷於過度的性行為……我個人認為,避孕藥實際上是把年輕人『寵壞了』,讓他們變得更加放縱。」[10]

前國際計劃生育聯合會(IPPF)醫務主任艾倫・古特馬赫醫師(Dr. Alan Guttmacher)早在近五十年前便清楚指出,墮胎與阻孕在性氾濫環境下的關聯:「當墮胎變得易於取得時,人們對阻孕便不再積極或謹慎地使用。如果墮胎可以隨意取得,那麼那些努力進行有效阻孕的女性將得不到任何回報。隨意墮胎會讓丈夫完全卸責,他將淪為純粹為性交而存在的動物。」[11]

心理學家尤金・桑德柏格(Eugene Sandburg)與拉爾夫・雅各布斯(Ralph Jacobs)亦指出阻孕與墮胎之間作為「生育控制手段」的明顯連結:「隨著合法墮胎越來越普遍,已可明顯看出有些女性如今刻意將墮胎當作阻孕的替代方法來使用。」[12]

柯斯特納醫師與張博士的評估確實是正確的。在1970年,僅有4.6%的15歲女孩曾有過婚前性行為;到了2000年,此比例已增加至40%,成長超過八倍。在15至19歲的未婚女性中,1970年有28.6%曾有婚前性行為;到1990年,此比例已超過一倍,達到61.4%,並於2000年攀升至約80%。[13][14]

2. 非婚生子女增加

婚前性行為與「非預期懷孕」的增加,勢必導致非婚生子女與墮胎案件的上升。這個原則如此明顯,以致於早在1970年代初期,主張「家庭計畫」的主要人物就已經意識到這點。

美國「人口成長與國家未來委員會」的金斯利・戴維斯教授(Professor Kingsley Davis)指出:「目前流行的觀點認為,只要給青少女有效的阻孕方式,就能降低非婚生子女的比率,這樣的想法其實正是最初造成這問題的根源。這反映出人們不願正視社會控制與自律的問題,卻一味寄望某種技術裝置來拯救社會脫離困境。諷刺的是,正當阻孕手段日益普及與被社會接納的同時,非婚生子女出生率卻持續上升。」[15]

青少女的非婚生子女出生率在1960年以前長期維持在約5%至7%之間。但在1960至1970年間,由於避孕藥掀起所謂的「性解放革命」,此比率倍增

1970年之後,隨著「全面性教育」課程和校園衛生所的推行,青少女的非婚生子女比率急速攀升。

在整體層面上,美國所有兒童的非婚生子女出生率在1960年為5%。到了2008年,這個比率已經暴增七倍,達到40.7%。[16]

這個現象不僅是倫理或宗教層面的關懷,更是極其實際的社會問題。社工人員普遍知道,在單親家庭中出生的孩子,更容易受到虐待或成為施虐者、教育程度偏低、失業或就業不穩、將來自己也生育非婚生子女,並且更容易涉入犯罪活動。

3. 婚姻與家庭的崩解

在1965年,也就是避孕藥尚未廣泛使用之前,僅約15%的情侶會在婚前同居。造成這種比例較低的主要原因很簡單:同居意味著會有更多性行為,而更多性行為則意味著懷孕的風險增加,在當時墮胎尚屬非法的美國,這是許多人的顧慮所在。

如今,許多未婚年輕女性服用避孕藥,而且墮胎也可作為後備手段。她們因此認為沒有理由避免性行為或婚前同居。

結果,現今美國幾乎有一半的情侶在婚前就同居。而這又帶來了極大問題,因為研究指出,75%以上婚前同居的伴侶最終會離婚。[17] 避孕藥也大幅助長了全國離婚率的激增,1965年約為18%,如今已達約50%。

可預見地,離婚夫妻的無辜子女總是最受傷害的那一方。但性女權主義者與性學專家往往將這些孩子視為一種「附帶損害」,是性革命下無可避免的受害者。

對維護生命者的啟示

美國及全世界有數以百萬計的女性正在使用避孕藥。許多從未想過要接受外科墮胎手術的女性,如今卻在服用低劑量避孕藥,這些藥物平均每年導致她們墮胎一次或兩次。當中有相當多自稱維護生命的女性也在使用這些避孕藥,其中不少是在丈夫的勸說下服用。這些女性通常不知道避孕藥具有墮胎作用,或者認為她們的生活方式需要使用避孕藥,或者她們在心理上無法將阻孕與墮胎聯繫起來。

研究人員估計,僅避孕藥每年就在美國造成約153萬至415萬起藥物墮胎(chemical abortions),這個數字甚至是全國每年外科與藥物流產總數的四倍!自1965年避孕藥開始在美國廣泛使用以來,已有約7億5千萬起這類「無聲墮胎」發生。[18]

換句話說,每發生一次手術流產或RU-486藥物流產,在這個國家就發生了約十幾次無聲墮胎。

這代表著,即使是原本維護生命的女性,只要使用避孕藥或其他具有墮胎效果的阻孕方式(例如子宮內避孕器、事後避孕藥、避孕貼片、避孕環、注射醋酸甲羥孕酮等),也經常在無形中自己實行了墮胎。這些墮胎雖然是「無聲的」、無人看見的,但本質上與殘酷的晚期墮胎(D&X,Dilation and Extraction)沒有區別。現在仍有許多人正在使用、推廣或分發這些避孕藥。他們或許需要思考:在良心上,他們是否真的問心無愧?

結論

當教宗聖保祿六世於1968年不採納人口控制委員會的建議,而寫下劃時代的《人類生命》通諭(Humanae Vitae)時,他飽受批評、異議與譏諷。然而,他在那篇偉大通諭中所提出的四大預言,如今已無可否認地一一實現:

  1. 不忠與道德墮落;
  2. 喪失對女性的尊重;
  3. 濫用權力的政府;
  4. 人類錯誤地以為自己能完全掌控自己的身體。

今天,大多數男女都將阻孕視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昔日被視為大罪的行為,如今在多數天主教徒心中卻「演變」為生活的基本需求,是他們無法割捨的東西。

這一切最諷刺的是:在這個鼓吹自由放縱、生育自主的世界裡。那些遵從教會在性道德上教導的人,不僅生活更加快樂,而且從長遠來看,他們的生活也變得更輕鬆、更簡單。

這正是我們的主所設計的生活方式,也是我們應當努力實踐的道路。

文章來源:Human Life International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the Pill (And Its Ineffectiveness)”

參考資料

[1] 參見《生命的事實》第21章,「阻孕」。

[2] Robert A. Hatcher 等人,《阻孕技術》(第二十版修訂版)[紐約:Ardent Media, Inc.],2011年。表26-1,「在美國,使用阻孕方法的女性在第一年內經歷非預期懷孕的百分比,以及在第一年結束時繼續使用阻孕方法的百分比」,第791頁。

[3] 有關參考資料與計算方法,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Brian Clowes(bclowes@hli.org),並請求Excel電子表格 F-02-05.XLS,標題為「使用各種阻孕方法的女性懷孕機率隨時間變化,按使用效果排序。」

[4] Christopher Tietze,引用自《國家墮胎權行動聯盟演講與辯論指南》。1978年6月,第24頁。

[5] Thomas P. Monaghan,自由言論倡導者聯合主席。 「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忠誠雜誌》,1987年10月,第14至15頁。

[6] 有關參考資料與計算方法,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Brian Clowes(bclowes@hli.org),並請求Excel電子表格 F-02-06.XLS,標題為「估算1960-2014年間美國因使用避孕藥而造成的年死亡人數。」

[7] Dr. Meir J. Stampfer,《新英格蘭醫學期刊》,1988年11月24日。該研究基於對119,061名女性護士的八年追蹤研究,這些女性在1980年年齡介於30至55歲之間。當中7,074人是當前避孕藥使用者,49,269人曾經使用過避孕藥。整體而言,在避孕藥使用者中,發生了380起心臟病發作,205起中風,和230起心血管死亡案例。

[8]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人口基金/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人類生殖研究與發展特別計劃(HRP)。《複合型荷爾蒙避孕藥與複合型更年期治療的致癌性》,2005年9月,第1頁。

[9] Dr. Robert Kirstner,哈佛醫學院,避孕藥的原始開發者之一。引用自Barret L. Mosbacker,《特別報告:青少年懷孕與學校診所》(華盛頓D.C.:家庭研究委員會),1986年,以及《所有關於議題》,1981年6月,第5頁【原文強調】。

[10] Dr. Min-Chueh Chang,避孕藥的發明人之一。引用自Charles E. Rice,《大自然對濫用的不能容忍》,《所有關於議題》,1981年8月,第6頁。

[11] Dr. Alan Guttmacher,於1968年3月27日在羅格斯大學法學院舉行的「法律、道德與墮胎研討會」中討論。《羅格斯法學評論》,1968年(22):415-443。

[12] Eugene C. Sandburg, M.D. 和 Ralph I. Jacobs, M.D.,《阻孕的誤用與拒絕的心理學》,《美國婦產科學與婦科學期刊》,1971年5月15日,第227至237頁。

[13] 「美國家庭步入性感的世俗未來」,《家庭研究通訊》,1991年1月至3月,第1頁,表1,「15至19歲女性報告有婚前性行為的百分比,按種族和年齡分類——美國,1970-1988年」,1988至1992年的數字使用1985至1988年的數據進行線性外推。

[14]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富裕國家青少年生育的排名表》,2001年7月,第2頁。

[15] Kingsley Davis教授,《美國家庭與人口增長的關聯》,美國人口增長與美國未來委員會研究報告。第一卷,《人口增長的社會與人口學方面》,由Robert Parke, Jr.和Charles F. Westoff編輯[華盛頓D.C.:美國政府印刷局],1972年,第253頁。

[16] 美國商務部、人口普查局,《參考數據手冊與來源指南,美國統計摘要》[華盛頓D.C.:美國政府印刷局],2012年(第132版)。表78,「1960至2008年出生、死亡、結婚與離婚數據」,顯示2008年總出生人數為4,248,000。表85,「未婚女性按種族、拉美裔及母親年齡區分的生育數據:1990-2008年」,顯示2008年未婚母親的生育數為1,727,000人,佔比40.7%。完整的統計摘要可在美國普查局網站上找到。

[17] 1989年,來自威斯康辛大學的James Bumpass、James Sweet和Andrew Cherlin完成了一項長期研究,旨在確定婚前同居對婚姻的影響。該研究報告描述於Dale Vree,《嘿,這聽起來合理》,《國家天主教註冊報》,1989年5月7日,第5頁。

[18] 有關參考資料與計算方法,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Brian Clowes(bclowes@hli.org),並請求Excel電子表格 F-02-A.XLS,標題為「美國女性使用的阻孕方法,以及估算的「無聲墮胎」總數,196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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