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HO)近日發布一項新的指南,旨在協助中低收入國家防止青少女懷孕。該框架提出了一種以「性與生殖健康與權利」(SRHR)為核心的觀點,但此觀點推動了一些具爭議性的想法與社會變革,這些內容與各國政府先前所達成的共識不符。
這份經過十多年首次修訂的指南,幾乎將重點完全放在增加與延長使用阻孕措施(包括「自我施打的可注射阻孕針劑」(self-administered injectable contraception)以及提供性教育來預防青少女懷孕。
(譯者附上該指南文件3.2其中建議應提供青少年:1.可自我施打的注射型阻孕針劑;2.口服避孕藥應無需處方即可取得;3.緊急避孕藥應無需處方即可取得;4.正確且一致地使用男性與女性保險套;5.最多一年的避孕藥供應量)
在其建議中,世衛組織將青少年「因副作用、生活環境或生育意願的改變,而停止使用阻孕措施」,視為一種需要克服的障礙,並以負面角度詮釋此類選擇。
該框架呼籲動員「政治、政府、宗教、傳統及其他有影響力的領袖」,來「支持青少年獲得、接受並持續使用阻孕措施」。
指南亦建議政策制定者調整關於性行為的年齡與同意的相關法律,使之有利於青少年更易於取得阻孕措施。此舉可能意味著降低法定性行為同意年齡,或是放寬相關法規,以讓青少年能在不受汙名化的情況下取得阻孕工具。
批評者指出,該指南將預防青少女懷孕的討論過度集中在大規模推廣阻孕措施上,從而壟斷了相關公共論述,也削弱了全面解決問題的努力。
這份長達112頁的指南,並未提到透過強調貞潔與延後性行為等方式所帶來的益處,以提高青少年對婚前性行為後果的認識。
批評者也反對世衛組織將青少年因副作用或宗教信仰而拒絕使用阻孕措施的態度,簡化為「迷思與錯誤資訊」。
除了針對阻孕措施的建議外,該指南也推動青少年接受性教育,並表示「許多青少年並不知道……如何安全且有愉悅感地從事性行為」。
該文件援引了多個聯合國機構的最新《全面性教育》(CSE,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技術指引,該指引已影響多國課程與教材的設計。
此技術指引中,有一整節內容談論「社會性別與其規範的社會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 of Gender and Gender Norms),教導5至8歲的兒童區分「生理性別」(biological sex)與「社會性別」(gender),並鼓勵他們「反思對自己的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感受」。同一章節指出,9至12歲的兒童應能「解釋一個人的社會性別身份可能與其生理性別不相符」,並「認同自慰並不會對身體或情感造成傷害」(7.2)。

(譯者附上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文件,其中3.1灌輸兒童和青少年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不一致的意識形態)
此外,CSE技術指引中也列入以下目標:12至15歲的孩子應能描述「性幻想和性欲是自然而不是令人羞恥的,並且伴隨人的一生」。
世衛組織這份關於預防青少女懷孕的指南開頭寫道:「全球社群已重申推動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與權利(SRHR)的承諾。」
但事實上,聯合國會員國並未對此作出共識性承諾。SRHR這一術語在聯合國一直具有高度爭議性,從未獲得一致認可。由聯合國體系所賦予該術語含糊且具爭議的詮釋,並未獲得重視社會價值與家庭倫理的保守國家支持,這些國家通常會對任何涉及SRHR的用語予以保留或聲明拒絕接受。
文章來源:C-Fam ”New WHO Guidance Calls for Injectable Contraceptives for K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