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o Tudela,Cristina Castillo
發表日期:2026年7月7日
文章、圖片來源:生命倫理觀察站,天主教瓦倫西亞大學(UCV)
馬德里自治區議會近日批准一項新法案,建立新的法律框架,正式承認胎兒(nasciturus)在自治區行政法規範圍內具有家庭單位成員的法律地位。這項由自治區主席Isabel Díaz Ayuso宣佈的措施,使馬德里成為西班牙率先以法律承認未出生胎兒生命的自治區。
本法案屬於《2022–2026年母職與父職保護、促進生育及工作與家庭平衡策略》的一部分。法案通過後,馬德里自治區成為西班牙第一個全面將已受孕但尚未出生者視為家庭成員的自治區。迄今為止,只有加利西亞(Galicia)曾制定過具有類似精神的相關規範,但其適用範圍僅限於保障多子女家庭。
從實務層面來看,新法自婦女提出醫師開立的懷孕證明、證實其處於妊娠狀態時即開始生效。然而,如下文所述,其具體適用仍須視妊娠週數而定。
馬德里自治區政府發言人Miguel Ángel García Martín表示,將胎兒(nasciturus)納入家庭成員人數計算後,將使家庭經濟能力的計算方式實際發生改變。此舉將有助於更多家庭取得各類以人均所得為核發標準的公共補助與津貼。可直接受益的項目包括高中(Bachillerato)就學獎助學金、就讀私立幼兒教育第一階段(0至3歲)補助、學校營養午餐補助、公共交通月票,以及青年租屋補貼。

對多子女家庭及稅務的影響
這項法律最具意義的內容之一,是對「多子女家庭」資格的認定。凡已育有兩名子女且正懷有第三胎的家庭,自懷孕滿14週後的次日起,即可享有多子女家庭身分所對應的各項權益與優惠。為加速辦理程式,自治區政府已設計簡化的線上申請流程。此外,待孩子出生後,家庭無須重新申請多子女家庭證明,原有文件將持續有效。
在稅務方面,該法已針對屬於馬德里自治區管理權限範圍內的相關法規作出必要修正。因此,這項措施也將適用於多項重要的稅務優惠,包括個人所得稅(IRPF)扣除額、行政規費減免、教育支出稅額扣抵,以及購買中古住宅相關的稅務優惠。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在全面施行方面設有不同的生效時程。雖然自提出懷孕證明並經確認後,即可取得相關法律承認並適用部分補助措施,但有關多子女家庭資格的認定及相關租稅優惠,則將於本法公佈六個月後始正式施行。
這項立法改革是促進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進展,也為生命倫理研究帶來值得深入探討的新課題。透過在家庭支持政策中賦予未出生者實際的法律與行政地位,此舉進一步強化了對出生前生命的制度性保障。
在全國層面,人民黨(Partido Popular)主席Alberto Núñez Feijóo於本週一表示,若在下一次國會大選後出任西班牙首相,將推動制定一部「全國未出生者法」(Ley nacional de concebidos no nacidos)。這項構想以馬德里自治區主席Isabel Díaz Ayuso所推動的立法模式為藍本,旨在賦予未出生者法律承認,使其在家庭的經濟與社會權益方面產生實際效力。不過,在此次記者會中,這位反對黨領袖僅概略提出這項倡議,尚未公佈未來法案的具體內容及相關條文。

這項措施的隱憂:生命倫理評析
以妊娠14週作為取得多子女家庭相關補助的認定期限,呈現出一項嚴重的倫理矛盾。現行法律制度將懷孕初期的14週視為婦女可以在無須提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墮胎其子女的期間。
因此,對胎兒作為具權利的個體及家庭成員的法律承認,並未涵蓋懷孕初期的14週。為了保留現行墮胎自由期限而對墮胎法作出的這項「妥協」,與承認尚未出生者屬於人類生命的一員、並且是家庭單位成員的立場,存在著公開且明顯的矛盾。
我們是否能設想一項法律,賦予父母結束自己家庭成員生命的權力?若法律承認胎兒在孕期第14週又1天時所具有的尊嚴與權利,卻允許在前一天可以在無須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墮胎而剝奪其一切權利,這兩種立場者是否相容?
捍衛生命的政策,應當尊重每一位屬於我們人類的成員,不應有任何例外。無論是不成熟的生命、身心障礙者、依賴他人照護者,或瀕臨死亡者,都不會因自身的脆弱狀態而失去人的身分;他們都具有人性尊嚴,應受到尊重,並值得獲得照護。
此外,對胎兒生命的維護,也提出了審慎而充分評估墮胎支持者各項論據的必要性。當承認胚胎具有人的地位,並且是家庭的一位成員、同樣也是權利主體時,那些以女性對自身妊娠具有自主決定權來為墮胎辯護的理由,就會受到削弱。任何有助於讓未出生的胎兒(nasciturus)被看見、被視為我們中的一員的措施,都可能有助於阻止其生命遭到剝奪;這種剝奪始終是不正當的,無論是透過墮胎,還是透過輔助生殖技術或用人類胚胎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