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Randall O’Bannon 博士
發表日期:2026年3月3日
文章、圖片來源:LifeNews
大約十個多月前,美國華盛頓「倫理與公共政策中心」(EPPC)發布了一項研究,該研究徹底顛覆了主流媒體關於墮胎藥安全性的論述。當時,墮胎產業依靠一些規模較小的研究,說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為嚴重併發症的比例不到 0.5%。然而,EPPC 分析了超過 865,000 筆實際使用米非司酮(mifepristone,亦稱RU-486)的保險理賠資料,並得出結論: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率接近11%。
支持墮胎人士憤怒地發動攻擊,他們抱怨這並不是他們那些經過精心控制的臨床研究之一。然而,他們忽略了一個事實:倫理與公共政策中心(EPPC)提供的是可查證的真實世界患者數據,而不是墮胎產業精心挑選的樣本,或經過包裝處理的數據,那些最有問題的案例往往被標註為「失去追蹤」。
那是去年的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根據墮胎產業的資料,對米非司酮(mifepristone)最新改動的使用規範如下:取消必須親自就診的要求,允許這些藥物在未經完整篩檢或身體檢查的情況下,透過網路訂購並郵寄到女性家中。然而現在,倫理與公共政策中心(EPPC)團隊帶著新的數據回來了。新的數據清楚顯示,這個最新變更的使用規範並沒有讓情況更安全,反而變得更加危險。
法院文件中披露的數據
有關這些新數據的詳細內容尚未完全公佈,但相關發現已透過一份由 EPPC 在「路易斯安那州訴 FDA」(State of Louisiana v. FDA)聯邦地方法院案件中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見書(amicus)對外披露。在這起訴訟中,路易斯安那州正對政府取消「必須親自領取」藥品的規定提出挑戰,並聲稱新規則為脅迫行為打開了方便之門。
該法律簡報主張,FDA取消親自就診的要求,並允許藥物在無任何直接篩查或檢查的情況下郵寄,這些變更不僅沒有帶來益處,甚至連中立效果都談不上,反而讓情況變得更糟,對使用米非司酮的患者而言更加危險。此外,EPPC 表示,先前報告中的新數據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完整的數據和表格尚未公開,但 EPPC 在其法庭之友(amicus)意見書中中表示,其最新分析顯示,
……當FDA的「必須親自就診領取」規定未實施時,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率顯著較高。事實上,數據顯示,與親自就診領取相比,透過遠距發放藥物時,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性高出約 1.53 至 2.33 倍。
請注意,這並不是說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率在1.5%到2.3%之間。它的意思是,採用遠距發放藥物(沒有親自就診)的情況下,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率是親自就診領藥時的1.5到2.3倍。
支持使用墮胎藥的人認為,異位妊娠應該被算入藥物墮胎的併發症,因為米非司酮在這種情況下無效。他們指出,該藥本來就不應該用於異位妊娠,即胎兒在子宮外著床,可能是在輸卵管中。
但這忽略了新的「無親自就診、無檢查」規範容易讓這些情況未被及時發現。當患者將輸卵管破裂所引起的疼痛、痙攣和出血誤以為是藥物墮胎的正常過程時,情況就變得危險。一旦女性和醫生發現這不是墮胎,而是輸卵管破裂的異位妊娠時,可能已經為時過晚。
EPPC 在其法庭之友(amicus)意見書中指出,FDA 取消親自就診的規範,對於那些在不知自己患有異位妊娠的情況下服用藥物的女性而言,尤其令人擔憂;而他們的最新數據也證實了這一點。
這種差異,不出所料,在異位妊娠的發生率上尤為明顯,這是一種危及生命的情況,只有醫生在親自就診時才能診斷出來。數據顯示,對患有異位妊娠的女性提供米非司酮墮胎藥的可能性,在遠程領藥情況下是親自就診領藥的三到六倍。
再次強調,這裡沒有提供基礎數字,但這意味著異位妊娠女性被給予米非司酮(指「墮胎藥」)的發生率增加了三到六倍。換句話說,如果在需要親自就診的情況下有50例被漏診,那麼在 FDA 取消該要求後,可能會增加到150例甚至300例。
EPPC公佈了更多數據
關於拜登政府下 FDA 決定取消親自領藥要求前後,藥物墮胎併發症發生頻率的更多資訊,來自 Ryan T. Anderson(EPPC 主席)向參與「路易斯安那州訴 FDA」簡報的活動人士分享的一份報告。
同樣地,完整的數據表並未公開,但 Ryan T. Anderson 指出,在取消親自就診要求後,嚴重併發症的發生率有所上升。他表示,親自就診要求實施時,嚴重併發症率為 10.15%,而在 FDA 取消該要求後,則升至 11.5%。
由於我們不知道在取消親自領藥要求前後分別有多少病例登錄,因此無法確定確切數字。不過,如果假設 865,727 份病例記錄中,一半發生在取消前、一半發生在取消後,那麼取消親自領藥要求,將會多出約 5,840 名女性遭受嚴重併發症。
接受親自就診的女性可以透過超音波篩檢來確認妊娠週數(胎兒越大,併發症風險越高)或檢查異位妊娠(米非司酮對子宮外孕無效)。即使在親自檢查下,仍有部分異位妊娠病例被漏掉,但EPPC的數據清楚顯示,一旦取消親自就診,漏診的情況明顯增加。
Anderson 表示,在要求親自就診的情況下,0.27% 的理賠案例顯示異位妊娠。相比之下,當取消親自就診要求後,異位妊娠的發生可能性增加了 52%,達到 0.41%。
如果將那 865,727 筆理賠記錄對半分,假設一半發生在 FDA 取消親自就診要求之前,一半在之後,那麼在取消親自就診要求後,超過六百名異位妊娠女性被不適當地給予了米非司酮。
這些不僅僅是統計數字或抽象的傷害。這些是真正受苦的女性,因 FDA 取消其中一項關鍵保障措施,而面臨更高的嚴重併發症風險。
FDA 每次放寬規範時都聲稱,已審閱相關研究(來自墮胎產業),顯示這些變動不會危及女性安全。然而,支持生命的醫生和其他人士指出,FDA 在 2016、2021 和 2023 年對規範所做的變更,只考慮了個別的小幅變更(例如改變劑量、擴大有處方醫師權的範圍、延長使用的孕齡上限、減少或取消親自就診等),卻未評估將這些變更合併實施所可能帶來的整體影響。
參議員Bill Cassidy (R-LA)及其他幾位國會議員,在他們為路易斯安那州訴 FDA 案提交的法庭之友(amicus)意見書中,批評FDA未充分考慮這些規範變更的影響。
從完整的行政記錄來看,很明顯,拜登政府下的 FDA 在決策時並非完全以科學和證據為依據,而是事先形成了既定立場,以政治動機推動擴大墮胎藥的使用,儘管缺乏足夠證據證明這一改變是安全的。這明顯違反了FDA的法定責任,而現任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長Robert F. Kennedy, Jr. 和FDA局長 Martin A. Makary 也認出這一事實。兩人在2025年9月均表示,對於此前「風險評估與緩解策略」(REMS)批准中涉及的安全風險缺乏「充分考量」,其中就包括拜登政府下FDA決定「取消親自領藥要求」的做法。
EPPC 的最新數據清楚顯示,拜登政府下的 FDA 在決策時,將墮胎政治與取悅支持墮胎盟友置於女性安全之上。
因此,成千上萬的女性因此承受了後果。
LifeNews.com註:Randall O’Bannon, Ph.D. 是全國生命權委員會(National Right to Life Committee)的教育與研究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