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2011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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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本篤十六世並無合法化使用保險套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

  (編者按:2010年底,一本剛出版的新書Light of the World,刊出一段教宗接受的訪問,然而內容被曲解為「教宗贊同特定情況使用保險套。」事實上這並非教宗的意思,但這種曲解顯然混淆且扭曲天主教教會對性倫理的教導,造成許多人的不解。教會禁止使用保險套的教導一直沒變,因為保險套並非解決疾病傳染的方法,更遑論用來阻止懷孕;而是不發生婚外性行為才是最根本的方法,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價值觀。以下刊出一篇「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的說明稿,幫助大家了解教宗的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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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在問:教宗最近有關於男妓使用保險套的聲明,是否為有可能出現教會倫理立場轉變之開始的一個徵兆。在媒體間已經造成了很多的混亂,部分媒體推斷:教宗的聲明,意味著允許使用保險套作為避孕方法,或使用保險套作為政府或國家/國際政策以防範愛滋病。實際上有三種不同的道德行為涉及其中,必須有三個不同類型的道德評價。

  首先,天主教會的訓導教導我們:絕對禁止把夫婦性愛行為中生育和結合兩個功能分開。由於在夫婦性愛行為中使用保險套,是將這兩個功能分開;因此絕對禁止在履行夫婦性愛行為中使用保險套。這點並沒有改變。

  其次,許多國家政府和國際機構一直在推廣使用保險套,作為在國家和世界降低愛滋病整體比率的一個途徑。教宗和許多教會權威人士已經對此作出了明智判斷:推廣保險套作為「降低愛滋病比率」之政策,將不會成功。事實上,一直徹底遵循推廣保險套政策的地方,例如在泰國,愛滋病的整體比率有所增加,並沒有減少;而在菲律賓,遵循教會領導者的明智判斷,保險套沒有被推廣,而且愛滋病比率仍然很低。

  第三,在特定某個男妓的個案中,男性從事賣淫活動所做的這種性行為,當然是被教會訓導的教導絕對禁止的。這點將不會改變。教宗說的是,一個罹患愛滋病的男妓,如果他戴上保險套,是為了減少感染客戶的可能性,這男妓做了比較少的道德上之邪惡行為,因為他至少試著降低傳染給客戶的風險。但從事同性戀行為賣淫,仍然是一個道德上的邪惡行為。這就好比一個男人綁架了一個孩子;綁架是道德上一個非常邪惡的行為。但是在他獲得贖金之後,他可以選擇直接放孩子走,任其自生自滅;或者選擇通知家屬或警察孩子的所在地。選擇通知家屬或警察,顯示了道德良心的開始。選擇通知家屬或警察,將是朝著正確方向的一步,但綁架仍然是一個很大的道德上的邪惡。教宗的意思是,即使一個帶有愛滋病的男妓使用保險套將是朝正確方向的一步;但是,涉及性行為的男性賣淫當然仍然是一個非常大的道德上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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