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他,因為愛他?

--取材自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

  許多宗教以及社會福利團體呼籲,刪除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以限制任意或隨意的墮胎,因為該款規定甚至允許胎兒健康、母親健康、並且非遭受暴力而受孕的情形可以墮胎,那些希望能夠維持這款隨意墮胎規定的人士,例如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陳秘書長於93年九月十四日表示的,「讓每個孩子都在期待中出生」,其所持的有兩點理由:其一,以為若該項條文存在就沒有一個小孩是在不受期待之下出生,其二,以該項條文作為維護婦女自決權的工具,支持墮胎的人士使用這兩個論點,就像魔術師利用煙霧以及反射鏡的戲法,分散觀眾的注意力,使觀眾忽略真正的事實:

 

一、因為胎兒不被受孕婦女期待所以應該被殺害,是錯誤的邏輯

 

  首先,每個小孩都應該在被期待下出生的觀點,似乎呈現出一種憐憫,將焦點轉移到,因為不受期待未來將會成為受虐兒童上;將焦點從目前現實對小孩的殺害,轉移到將來可能會成為受虐兒童上。這樣的論點就如同一位丈夫宣稱,由於他不要繼續和他的太太在一起,而出於憐憫,想要避免將來會打太太的情況,所以現在必須先將太太殺死一樣。這樣的論述,每個人都可以明顯的判斷,這是如何的一種荒繆論點,將現在殺死他以保護他將來可能遭到的(非致命的)虐待,視為一種更仁慈的做法?

  其次,這種論點除了本身荒繆性之外,同時也無法因為這樣的扭曲,來達到其理論的目的:允許父母將所謂不受期待的小孩墮胎,並沒有減低受虐兒童的案例,相反的,事實上是,允許隨意墮胎使受虐兒童的案例迅速增加,如下表美國以及加拿大的統計數字清楚顯示,當墮胎數增加時,虐童案例的報導也同時增加。姑且不論其原因是否因為墮胎氾濫,所造成對於生命,尤其兒童生命價值的貶低,可以確定的是,我們不能再以殺害胎兒作為保護兒童免於受虐的藉口了。

美國:


Year年份

Abortions墮胎人數

Child Abuse受虐兒童數

1973(墮胎合法)

744,600

167,000

1979

1,497,700

711,142

1993

1,495,000

1,057,255

1996

1,360,200

1,220,000

  u.s.Dept.H.H.S.,Nat Center of Child Abuse.Child Maltreatment259
加拿大:


Year年份

Abortions墮胎人數

Child Abuse受虐兒童數

1971

16,172

422

1978

38,782

1,762

1994

104,403

30,366

  Child Welfare Branch,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Ontario,Canada

 

二、以為婦女自主權可以殺害胎兒,是對自由錯誤的理解

 

  16世紀英國(約翰 彌勒)John Miller,是提倡自由權的先驅之一,他說每個人有其最大的自由,除非達到他人自由的邊界,也就是每個人的自由以不傷害到他人為原則(Harm Principle)。因此當SARS嚴重肆虐時,我們認為配合測量體溫以及戴口罩出入公共場所是合理的,因為這些措施除了是保護自身之外,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健康;當政府強制規定,騎機車應該戴安全帽,我們認為是合理的,因為涉及到生命安全時,即使是傷害自己也不被允許。

  在涉及到他人生命健康安全(SARS一例)時,或涉及自身生命安全(安全帽一例),我們都認為對自由作適當的限制,是合理且必須的。因此若有人高舉自主權或所謂的中止懷孕選擇權,作為殺害胎兒的藉口,是完全逾越了自由權的底線以及自由作為一種權利的原則,已經不能再被稱之為一種自由,而是一種惡行,因為傷害他人最嚴重的莫過於殺人。

 

三、否定胚胎人性,不符合科學證據與文化傳統

 

  胚胎是人,應該受到與人相同的尊重與對待。以婦女自主權主張任意墮胎的論點,已經超過自由權的界線,而成為一種對他人生命的殺害;因此部份人士提出,胎兒只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並不是一個人,因此婦女可以對其身體有自主權來決定是否墮胎。然而此種主張,乃是枉顧科學證據與文化傳統的扭曲。

  近十年來基因科技的迅速發展,讓我們藉著科學更肯定,一個人生命的開始是在母體內,出生後的小孩是在母體內的胎兒的延續,而且是一個連續不間斷的發展過程,因此無可置疑的兩者是同一個個體,是一個人。如果我們認為社會應當加強照顧身心殘障者的生活,或為他們設置便利的生活空間,或鼓勵他們發揮生命的光輝;則我們怎能夠殺害一個人,僅因為他還不能說話,還不能行動?其次科學的發現,也恰巧與我國文化的觀點相符合;我國文化傳統以來,在年齡的計算上,胎兒出生之後就算一歲,這表示他在母體中的十個月,已經開始了人的生命,胎兒在母體內,已經是真真確確的「人」,必須受到「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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