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合法墮胎不安全嗎?

--取材自 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

  在台灣,一般人認為在子宮內的小孩有生存的權利,認為台灣關於墮胎的法律太過於寬鬆,且認為至少應該限制,在母親健康、胎兒健康、非遭受暴力受孕的情況下的墮胎;但是認為應該限制墮胎的人,另一方面也擔心若法律改變之後,將會使部分婦女轉為非法的地下墮胎,並擔心非法墮胎將造成許多婦女死亡。一般人之所以會有此種疑慮,乃是來自於鼓吹墮胎人士成功宣傳謊言的結果。但是,事實上,限制墮胎不但可以拯救無數子宮內的小孩,就整體長期而言,也將會抌救許多婦女的生命,關於此點分析如下:

 

一、數字的謊言:

在1960年代,當時美國墮胎還是非法的(除非為了拯救母親健康和生命危險),鼓吹墮胎合法化的人士聲稱(特別是N.A.R.A.L.全國墮胎權利聯盟):每年有5,000到10,000名孕婦,因非法墮胎而喪命。但是根據美國國家疾病管制中心(U.S.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資料顯示,在美國墮胎合法化之前,每十年間,因非法墮胎導致死亡的的數據如下:

年份

因非法墮胎死亡人數

1940

1682位

1950

316位

1960

205位

1972

39位

 

  於1940-1960年間,墮胎一直是不合法,而非法墮胎人數在1950年驟降,此乃由於抗生素(盤尼西林)的出現克服感染問題。所以婦女因非法墮胎而死亡的人數,非如鼓吹墮胎人士所宣稱如此龐大;禁止墮胎也不是造成婦女因懷孕或生產而喪生的原因;而是醫藥的進展,減低許多手術的風險。在1972年墮胎合法化前一年,因非法墮胎死亡的人數下降到39人1。但是謊言藉著媒體的操縱成功地左右大眾的想法,推動墮胎人士,仍然不斷的製造謊言,如下二例:

  1. 第一則,美國有線電視網CNN世界報導在1989年6月18日一個長達一小時的紀錄片中,報導,禁止墮胎的巴西(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因遭受暴力而受孕)每年有600萬的非法墮胎人數,而每年有40萬婦女因為非法墮胎而喪生。但是在聯合國人口統計年鑑中指出,1988年巴西全國,介於15-44歲不論任何死因之死亡婦女,總數才四萬人2,數據非常明顯錯誤。
  2. 第二則在葡萄牙他們聲稱,每年有二千名婦女因為非法墮胎而死亡。但是事實上,在那一年介於15-46歲的女性全部死亡人數為2,106人,而這其中還包括了自然死亡,意外事故及各種疾病等所有的死因。其中列名因「懷孕引發併發症」的有97名,只有12名是歸因於墮胎,這其中還包括合法與非法的墮胎在內3

 

二、合法轉為非法後的真相(波蘭):

以下舉波蘭於1993年將墮胎改為非法之後(限制唯有母親生命危險或被強暴受孕才可墮胎)實際上的統計數字:

1990年墮胎合法時,婦女因為懷孕而死亡90人;1993年墮胎改為非法之後
1994年有57名婦女因為懷孕而死亡,其人數反而下降,如下表:

 

1990

1994

Total abortions總墮胎數

59,417

782

Women’s deaths connected with pregnancy
婦女與懷孕相關因素死亡數

90

57

Miscarriages流產數

59,454

49,970

Cases of infanticide
殺嬰案例數

31

17

資料來源:http://www.abortionfacts.com/abortion/numbers.asp


  波蘭的檢察官辦公署聲稱:自1993年以後,非法墮胎並沒有增加。1996年有21位婦女因為妊娠相關的疾病死亡,沒有任何一例是因非法墮胎致死的。顯然地,波蘭經驗否定了因為墮胎改為非法了以後,婦女的死亡率將戲劇化的上升的說法;事實上,反而減少了許多。

 

三、最安全的方法

懷孕之後最安全的方法就是,生下小孩。芬蘭政府國家財政與健康發展研究中心(簡稱為STAKES)於1997年所出版的研究報告。追蹤研究自1987年至1994年間,15-49歲在懷孕後一年內過世的9192位婦女,並從中區隔出死亡婦女與生產之間的相關性。報告中指出墮胎婦女中30%至55%曾有自殺的念頭,7%至30%嘗試自殺;這個比例是未墮胎懷孕婦女的7倍,值得注意的是,墮胎婦女自殺身亡的時間常與其墮胎週年巧合;類似的研究在美國明尼蘇達州大學,研究人員也提出,青少女墮胎後自殺的比率是為墮胎少女的10倍。此外,荷蘭STAKES研究資料也顯示,墮胎婦女遭受意外死亡的比率是一般懷孕生產的婦女4倍;墮胎後遺症的諮詢專家表示,這些意外事故,事實上,可以視為是自殺,因為部分婦女墮胎後表現出不在意自己的生死的態度;部分婦女則由於伴隨腎上腺素激增的沮喪情緒,而從事危險性行為;此外過度飲酒以及身體上的虐待也都增加個人致命的危險。相對於墮胎婦女,懷孕生產的婦女為照顧嬰兒與調整生產後身體以及家庭生活,在生活上傾向於謹慎與細心,以致發生自殺或意外的情況相對減少許多4,因此根據專業研究證據,限制合法墮胎,長期而言,除了拯救許多胎兒之外,同時也是保障婦女健康,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2. 資料來源根據Pop. Research Inst. Review, Jan. 1991, p. 12。

3. 資料來源根據Portuguese Anuario Estatistico, Tables 11, 16, 111 221。

4.David C. Reardon, Ph.D. Abortion Is Four Times Deadlier Than Childbirth, New Studies Unmask High Maternal Death Rates From Abortion. http://www.afterabortion.org

【若有任何疑問需要求得解答, 歡迎寫信給我們. 我們將於一週內回覆您. 謝謝 !】

<back>

歡迎捐款 救助胎兒  海外捐款 EMAIL聯絡我們
郵政劃撥:19341893 戶名: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請於通訊欄中註明:救助胎兒)
--------------------------------------------------------------------------------------------------------------

彰化銀行-新莊分行:55500123973-810 戶名: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
(因有不同部門共用帳號,敬請來電告知姓名,以為專款專用)
--------------------------------------------------------------------------------------------------------------
•生命倫理研究中心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 電話:(02)2901-7270#158

手機:0939-894-907 傳真:(02)2903-2133 地址:24255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4巷103號

版權所有 Copyright Fu-Jen Catholic University Faculty of The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