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幹細胞的世界──成體幹細胞研究的未來

  幹細胞是當今醫療科技的新寵兒,也是目前最有希望治癒人類病痛的醫療方式。但究竟什麼是幹細胞?胚胎幹細胞研究需要靠破壞胚胎、殺害生命以取得幹細胞,並不受到鼓勵;既然如此,為何要鼓勵成體幹細胞研究?成體幹細胞未來的發展又如何?以下的說明中將一一解答。


問一:什麼是幹細胞(Stem Cells)、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s)和成體幹細胞(Adult Stem Cells)?

 


答:幹細胞是人體內能產生所有組織的母細胞,屬於非特化細胞(Unspecialized Cells),就其定義上來講是指一群具有複製,再生能力,並且可以分化為許多不同特定組織細胞的原始細胞。幹細胞在生命體由胚胎發育到成熟個體的過程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即使發育成熟之後,幹細胞仍然普遍存在於生命體中,擔負著個體的各組織,及各器官的細胞更新及受傷修復等重責大任。人類幹細胞的分類依取得途徑不同,主要分為「胚胎幹細胞」與「成體幹細胞」。

胚胎幹細胞。當接合子(Zygote)發育成囊胚(Blastocyst)時,代表兩層不同型態細胞的產生:胚體層(Embryoblast)細胞和滋養層(Trophoblast)細胞。胚體層是位於囊胚中央的內細胞團塊(Inner Cell Mass),未來將發育成胚胎本身;滋養層由囊胚外表的牆狀外細胞團塊(Outer Cell Mass)組成,此層將構成部分的胎盤。破壞胚胎而取得的幹細胞,即是胚胎幹細胞。(見附圖)

內細胞團塊
成體幹細胞。指存留於胎兒和成人組織器官中,仍保有生長並分化成其他種細胞能力的細胞。目前已經從成人組織中發現了多種幹細胞。例如:造血幹細胞、神經幹細胞、肝臟幹細胞等等。由人類羊水、臍帶血、口腔黏膜、骨髓等組織器官中取得的幹細胞即為成體幹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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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二:醫療臨床上,胚胎幹細胞研究和成體幹細胞研究的優劣為何?


答:或許很多人還不曉得,為什麼當前醫療科技的新寵兒是這個陌生又不起眼的「幹細胞」!但是一旦幹細胞可以醫治心臟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症等疾病的醫療效果廣為人知時,幹細胞就迅速成為醫療生物科技研究界的當紅炸子雞。為了取得幹細胞,找到為病人更佳的治療方式,部分科學家以胚胎幹細胞作為快速有用的研究方法。

  胚胎幹細胞研究的優勢不但在於胚胎的分化能力較強,而且科學家為了要擁有實驗材料,而用「複製」(cloning)(一般常用的技術稱為「體細胞核轉殖」,SCNT)的方式培養出許許多多的胚胎,因此材料取得較容易。但研究的害處在於胚胎一旦被抽取幹細胞後就會死亡。胚胎是一個人的生命,他的價值與尊嚴需要我們加以重視,因此,以危害人類生命為手段,而取得實驗材料的科學研究,總是嚴重的不道德。且目前科學界尚未對胚胎幹細胞的複製(Replication)及分化(Differentiation)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意謂著現階段若使用胚胎幹細胞修補心臟破損,很有可能長出的是毛髮或骨骼,而非心肌組織。同時,由於胚胎幹細胞的特性與惡性腫瘤細胞十分類似(癌細胞能夠無盡生存和繁殖、入侵鄰近組織和轉移到身體其他部位的能力),一旦胚胎幹細胞的自我調控機制失靈,很可能會發生癌化,也就是轉變成惡性腫瘤。因此,現階段胚胎幹細胞根本無法進入人體實驗的階段,更遑論臨床醫療價值了。

至於採自非胚胎及成人組織器官的成體幹細胞雖然在數量、分化能力及取得上不如胚胎幹細胞,卻在臨床上有著立即的醫療價值,並且已有立即的醫療報告證明。國內的慈濟醫院早在2002年就成立了「骨髓幹細胞中心」,這幾年共完成超過一千件的配對成功及移植案例。再者,美國最新的一份研究顯示,從孕婦子宮內的羊水中找到人類幹細胞,也能培養出肌肉、血管和肝臟細胞等人類器官組織,其分化能力幾乎和人類胚胎幹細胞一樣,這份研究認為,羊水中的幹細胞在培養人體組織和器官上的可用性,幾乎可以媲美胚胎幹細胞。更重要的是成體幹細胞並不涉及倫理上的問題,未來用在自體身上也不會引發免疫排斥的困擾,因此已漸漸成為幹細胞研究發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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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三:成體幹細胞有什麼好處?用途為何?


答:根據美國最新的研究顯示,從孕婦子宮內的羊水中找到了人類胚胎幹細胞,也能培養出肌肉、血管和肝臟細胞等人類器官組織,其分化能力幾乎和人類胚胎幹細胞一樣,這份研究認為,羊水中的幹細胞在培養人體組織和器官上的可用性,幾乎可以媲美胚胎幹細胞。2007年更有科學家提出報告表示,利用「基因直接重組」技術,成功地由皮膚細胞培養出功能類似胚胎幹細胞的「誘導式豐富潛能型幹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換而言之,胚胎幹細胞能做的,成體幹細胞也能完成。截至目前的統計報告,已經有73項成體幹細胞在臨床治療上獲得成功的疾病與傷害,包含癌症、自身免疫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眼疾、免疫不全、中樞神經退化及傷害、貧血及其他血液疾病、外傷、代謝失調、肝臟、膀胱病變、老人失智症、帕金森氏症、糖尿病、中風、關節炎、心臟病、腦中風、脊髓損傷、白血病、視網膜黃斑部病變、關節炎、化學灼傷等眼睛輪狀細胞缺乏等;而胚胎幹細胞至今仍無法在任何人體臨床實驗中使用。簡言之,目前在人類臨床醫療的成果上,成體幹細胞vs.胚胎幹細胞是73:0!

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在正在進行成體組織的幹細胞複製,希望能達到複製病人所需的組織或器官,例如擷取病人的肝臟或眼角膜細胞為病人複製幹細胞,培養新的組織或器官。另外,2007年又有一批科學家,注意到脂肪與骨髓皆出於胚胎的中胚層分化而成,便試著以捐贈者的脂肪處理過後產生幹細胞的實驗,並將幹細胞放入特殊成份的培養液中,使其分化成為體細胞,形成軟骨、肌肉、骨骼等組織。而且,在半磅的脂肪中,就能產生五千萬個到一億個幹細胞。這對成體組織的幹細胞研究無疑是提出了一強而有力的證明:從事幹細胞研究,並不只能以破壞胚胎而取得胚胎幹細胞的不道德方式進行實驗;事實上,仍有許多合乎道德的方法取得幹細胞以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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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四:目前台灣幹細胞研究的現況為何?


答:根據台灣行政院衛生署所提供的資料指出,由於胚胎幹細胞研究涉及倫理議題,世界各國因民眾信仰與國情不同,管理態度亦不盡相同,大致可歸納為以下五種管理方式等級:

一、禁止所有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例如奧地利、愛爾蘭、挪威。
二、允許使用現存的胚胎幹細胞株,但禁止人類胚胎研究。例如德國、美國聯邦政府。
三、允許使用生殖用之剩餘胚胎進行研究。例如歐盟、捷克、丹麥、芬蘭、希臘、匈牙利、荷蘭、澳大利亞、印度、加拿大。
四、允許使用生殖用之剩餘胚胎,及以體細胞核轉殖製造研究用人類胚胎進行研究。例如南韓、以色列、中國。
五、允許使用生殖用之剩餘胚胎、體細胞核轉殖製造研究用人類胚胎,及以體外精卵受精製造研究用胚胎進行研究。例如英國、日本、新加坡。

2007年時,行政院衛生署為了制定「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條例草案」,而舉行公聽會。然而,雖然衛生署一再強調我國「基於尊重與保護人性尊嚴、生命權,並保障研究自由,避免不當使用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確保社會之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特訂定本條例加以嚴格規範」,卻將草案的管制等級訂在第四級!亦即該草案將允許使用人工生殖用之剩餘人類胚胎,及以體細胞核轉殖(即複製技術)製造研究用人類胚胎(包括使用人類細胞核殖入去核之人或其他動物卵細胞中)進行研究。換言之,一旦此草案送交立法院通過後,有無數的人類胚胎將以「研究」之名遭到破壞,或是製造出一些複製胚胎(甚至人獸嵌合胚胎)後,再予以破壞以得到胚胎幹細胞。這項以「保障研究自由」之名所制訂的草案,完全不尊重人類胚胎的人性尊嚴及生命權,已經構成「不當使用人類胚胎」之行為,更遑論「確保社會之公序良俗」了。

幹細胞並非只能從胚胎取得,在出生胎兒的臍帶血及成人身上的骨髓、皮膚和腦……等許多組織中都可以取得出幹細胞。盼望科學家與立法者能尊重胚胎的生命權,嘗試以其他非殺害胚胎的研究方式,使胚胎不再成為實驗室裡的犧牲品。而一般老百姓也有責任了解幹細胞的發展,並支持成體幹細胞研究。(更多



(全文內容摘錄整理自《胚胎幹細胞研究的迷思》,由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主任艾立勤及甯永鑫所撰;這篇研究論文同時刊載於《見證月刊》2007年9、10、11、12月,及2008年1月號,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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