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註:每次「體外受精」(IVF)療程後總會有一些剩餘胚胎,並被冷凍保存起來。此處的「雪花家庭」是指某對夫婦參與「領養中心」的計劃,領養該冷凍胚胎,並植入母體子宮內。母親懷胎九月後,生下孩子。擁有這種孩子的家庭,即稱為「雪花家庭」。文中所指的「雪花」(Snowflake)就是該「領養中心」對這些孩子的暱稱,也表示這些孩子個個都是獨一無二的。
【citizenlink.org美國加州2008/05/09報導】住在美國加州的Marlene Strege婚後一直不孕,且被診斷為早發性卵巢衰竭(premature ovarian failure),因此她開始想要收養小孩。Strege的醫生建議她領養胚胎,她和她先生John於是和老朋友Ron Stoddart[1]商量,並參與了Stoddart所訂定的「雪花胚胎領養計劃」。
經過不斷地祈禱和研究,Streges夫婦領養了一個冷凍胚胎,1998年12月31日,他們很高興成為世界首位雪花寶寶漢娜(Hannah)的父母親。Marlene當母親的十年後,向Citizenlink談到了領養小雪花的經過。
1.記者問:你們為什麼選擇領養胚胎?
答:似乎天主也會同意這件事,因為我們都知道胚胎已經是個人了。可是我還是想更確定,所以我打電話給三位認識的路德教派牧師,然後又聯絡了愛家協會(Focus on the Family)。我寄了一封信給Dobson醫生,隔一個星期六,醫生從家裡打電話給我,說他問了三個人的意見,每個人都同意若是原本的家庭不打算要回胚胎的話就可以,人們有必要領養這些胚胎。到此時我就完全確定了這件事。
因為按照法律,胚胎是個人的財產,這一點令我感到很可惡,因為我們從科學上了解這些都是生命[2]。但是我不想在有一天告訴孩子她是別人捐贈的,於是我們依照加州的要求,辦理領養手續。我要知道是的身為父母,無論在神還是人前,我們所做的都是值得榮耀的。
答:我們只想擴大我們這個家,當時一點也沒想過這樣的事。當漢娜二歲時,有人邀請我們去美國國會作見證;我們也曾經去華盛頓好幾次,教導立法委員有關如何領養胚胎的法律相關問題。目前聯邦政府正準備提昇全民有關這方面的意識。此外,對於布希總統行使第一次否決權,限制聯邦政府撥款給胚胎幹細胞研究的資金,我們非常支持。所以漢娜曾經過去白宮三次,在她七歲時見過總統二次,總統說她是「開路先峰」。
天主為這些胚胎安排好了地方,祂用的計劃是領養而不是摧毀。這也是祂對全人類的計劃──我們都是祂的義子義女,不能被摧毀。
答:漢娜說:「當我是個小種籽時就被領養,然後放到媽媽的肚子裡長大。」她也曉得所有有關幹細胞的事。當我們和立法委員談話時,她也在我身邊。有一次出門回家時,漢娜說:「媽媽,我還是不懂,為什麼科學家要殺『雪花』?『雪花』不能殺,他們是孩子。」
於是她畫了22張有關這件事的海報。當我看到這些畫時,驚訝得差點說不出話來,因為她抓住了整個爭議的核心。她畫了三張胚胎的畫,每個胚胎也畫上了臉。她說:「第一個是個小女孩,是我。我有張快樂的臉,因為我被領養了;第二個有張悲傷的臉,因為還在等爸爸媽媽領養;第三張臉很嚴肅,說:『你要殺我嗎?』」
我把畫拿給參議員Sam Brownback看。在其他參議員面前,他在演講中也展示了這些畫。
答:漢娜二十二個月大時,第二個及第三個雪花寶寶誕生,他們是雙胞胎。2006年6月時,我們慶祝第100 個及101個雪花寶寶,也是對雙胞胎。目前我們有170個雪花寶寶,另外26個還在媽媽的肚子裡。
答:要知道天主怎麼帶領你,真的要為這件事祈禱。我們無法保證什麼,只有靠天主帶領。透過我們的領養中心,我們和領養家庭一齊從事許多的活動,無論是國、內外領養,還是雪花,或是有些從事領養工作的家庭。我或許不能說領養胚胎比其他方法好,我認為那些都是建立家庭的正當方式。
註:
[1] Ron Stoddart是「夜光基督徒領養中心」(Nightlight Christian Adoptions)執行長,「雪花胚胎領養計劃」(Snowflakes Embryo Adoption Program)由他所訂定。
[2] 雖然胚胎已經是有生命的人,但目前法律依舊規定胚胎是「物品」,屬於個人財產。此處Marlene Strege不願視漢娜為「物品」,而是人,所以依照法律辦理領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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