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erabortion.org, By David C. Reardon, Ph.D.】贊成墮胎的人會如此批評:「你怎麼能不讓一個十二歲的亂倫受害者墮胎?」、「強迫被性侵懷孕的女孩生下那個人的孩子,這還算是基督徒的愛德嗎?」
幾乎每個「生命優先者」(pro-lifer)都會遇到類似的挑戰。這些激動的指控透露兩種訊息:若不是要指責生命優先者是麻木不仁的「胎兒迷」,就是要表達一種倫理矛盾──只允許某些情況,另一些卻不准。
然而很不幸地,大部分的生命優先者碰到這些詰難時,卻感到不知如何回應,因為人們普遍誤解遭性暴力而致懷孕的情況。看來爭論雙方似乎都已先接受了這種假設:「遭性暴力而懷孕的女人都希望墮胎;墮胎是一種撫平受暴傷痛的方式」。因此,生命優先者在很不自在的情形下閉口不語,而忘了生命的神聖性比受害者的需求高。當然,每個人都會對受害者表示同情。
其實,母親和孩子的利益並沒有牴觸,即使是受性侵害的例子。母親和孩子的生命都需要受到關懷和照顧,而不是永久的暴力。
遇性侵或亂倫就得選擇墮胎,這是個錯誤的結論。然而,大部分人會有這種想法的原因,是由於目前受性侵而懷孕的例子經常引起討論。大部分人的觀念,包括受性暴力卻未懷孕者,都是出於不真實的偏見或恐懼。
例如,普遍都認為受性侵而懷孕的受害者就是想把孩子拿掉。但是Sandre Mahkorn博士針對受性侵而懷孕的受害者做了一份研究報告。報告中指出,這些女性之中,有75-85%的人「反對墮胎」【註1】。這項調查結果值得人們靜下心來想一想:這種一旦懷孕就要墮胎的假設,對受害者果真是最好的選擇嗎?
不選擇墮胎的理由有好幾個。首先,雖然許多人認為墮胎是合法的選擇,但是大約70%的女性認為墮胎是不道德的。受性侵而懷孕的女性中,約有相同比例的人認為墮胎是另一種暴力行為,對她們的身體或是孩子都是永遠的傷害。
其次,有人認為自己孩子的生命有著本質上的意義和目的,雖然她們並不了解。這些孩子是因著令人恐懼和憎惡的方式來到世上,但或許是天主或是命運讓他們來到世上,是因著一份偉大的使命。天主會戰勝死亡。
第三,性暴力受害者通常會變得較為內省,對生命價值的敏銳度高,也較尊敬他人。她們曾經受害,現在若是再以墮胎方式拿掉無辜胎兒,將令她們感到厭惡。
第四,至少在潛意識裡,受害者感到透過將孩子生下來,她將可以克勝性侵這件惡事。藉著生產,她可以重新拾回自尊。特別是當這個孩子不是在期待中而來的,倘若將他生下來,是無私、慷慨的行為,是勇氣、是力量和敬重生命。這證明她比這名強暴犯好,因為他自私,但她慷慨;他毀滅,她滋育。
若是生下孩子是建立自尊自重,那墮胎呢?大部分人並沒有想到這個問題。反而,大部分人以為墮胎至少可以幫助性侵受害者,將受暴的事情拋在腦後,繼續她的生活。然而若大家真的這麼想,這表示大眾並不了解什麼是墮胎。
墮胎並不是什麼神奇手術,可以讓婦女回到當初「不再懷孕」之時。反而手術過後,婦女必須真實面對隨之而來的緊張和創傷。墮胎真的可以安慰她嗎?或是更進一步傷害她受創的心靈?
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最好先了解,許多女性認為墮胎經驗是令她感到丟臉和冷酷的「醫療強暴」【註2】。墮胎和強暴之間的關聯是不難了解的。
墮胎是讓一個戴面具的陌生人侵入她的身體、她的性器官,這是痛苦的過程。一旦她躺在手術台上,她就喪失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若是她要求施術者停止手術,她得到的回答將是:「太晚了,這不是妳要的嗎?我們必須完成手術。」當她緊張無助地躺在手術?上時,藏在她肚子裡的胎兒也正被吸出她的子宮。不同之處在哪裡?性暴力者侵犯的是她的貞潔,而醫療強暴者則侵犯她的母性。
為許多女性而言,墮胎及性暴力之間的感受是極為強烈的,尤其是曾遭受性暴力的女性,不管她有沒有懷孕【註3】。這也是為何受性侵的女性,在墮胎手術過程中,以及過程後,會比其他女性更憂傷的原因之一。
其次,研究顯示墮胎過後,女性普遍會感到罪惡、沮喪、「髒」、怨恨男性、低自尊。受性侵的女性更明顯地會出現這些症狀。墮胎是加劇受暴後的創傷,使心理的負擔更形沉重。
Jackie Bakker敘述她的經驗:「當我慢慢遺忘自己被強暴之後,很快地,我發現墮胎的陰影還一直籠罩在我心中。我感到空虛,害怕。沒有人告訴我會有這些痛苦,我作惡夢,非常沮喪。他們告訴我,墮胎之後,我就可以過我的生活,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
認為應該要墮胎的人總是會這麼說。因為性侵的情況讓他們感到不自在,或是當受害者「對發生的事感到罪惡」時,想幫助她們脫離這種感受,抹殺懷孕這件事就成了隱藏問題的方法。這是一種「簡便快速」的方式避免處理女性的真實感受,還有她們在社會和財務上的需要。
Kathleen DeZeeuw說她的經驗:「我曾被性侵懷孕。我生下孩子,也撫養他。每次聽到性侵和亂倫的墮胎應該合法的說法,我就感到被羞辱。我認為我們被贊成墮胎的人利用。他們要達成他們的目的,卻沒有問我們的意見。」
針對因亂倫的懷孕的女性,反對墮胎的理由更需要為人所知。研究顯示,亂倫受害者甚至很少自願表示想墮胎【註4】。亂倫懷孕者關心的比較不是這個孩子是怎麼來的,而是更希望懷孕是一種結束亂倫的方式,因為她生下孩子會透露這種性關係。她希望生下孩子,和這個孩子建立愛的關係,這種關係是自己被剝奪的。
然而,當亂倫受害者珍惜她懷孕的事實,認為這件事有希望為她帶來釋放和滋養之愛時,對加害者而言,她的懷孕卻是一種威脅。這種威脅也是一種病態的秘密,使害怕虐待事件被揭發的其他成員(如家屬)自願被矇在鼓裡。就是在這種雙種威脅之下,受害者可能在非自願下,被亂倫者和其他家庭成員押去強迫墮胎。
例如一位十二歲的女孩Edith Young,受繼父性侵而懷孕。二十五年後,她寫道自己當初的墮胎經驗:「好幾年,我一直很沮喪、憤怒、孤獨、失落、想自殺……。墮胎曾經是『對我最有利的選擇』,但現在不是了。現在我要說:墮胎只是『保住他們的面子』、『解決他們的問題』、『讓他們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繼續生活』……我的女兒,我好想她。我好想她,不管她是在什麼情況下來的。」
為人墮胎者不知道這些例子,也不問這些未成年少女來墮胎是因為被強迫,還是遭亂倫,現在反而是他們讓少女成為犧牲者。他們不只剝奪她的孩子,同時也隱暪這個罪過,教唆加害者,把受害者推向黑暗,讓暴行繼續發生。
最後,我們必須了解,無論是受性侵還是受亂倫,人們需要傾聽這些胎兒的聲音。Julie Makimaa的母親受性侵懷孕而生下她。她極力反對一旦受性暴力懷孕,就必須墮胎的觀點。她疼惜自己的母親曾受性暴力,同時也欽佩母親當初勇敢慷慨地生下她。她怎麼看待自己的出身呢?Jusie回答:「我怎麼來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將成為什麼樣的人!」
這句話不正適用於每一個人!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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