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母親?

──母職割裂.胎兒疑惑

輔大神學院.艾立勤

近日來由於衛生署核定「人工生殖法」草案,再度引起各界人士的關注與討論。基本上,此法令源起於體恤不孕夫婦的痛苦與對子女渴望,在這點上是所有人都同意,但由於「代理孕母」關涉到人類社會最基礎人倫關係,故社會各界仍有許多疑慮。

所有的人都意識到「代理孕母」的合法化,首先在法律層面重新界定「誰是母親?」,但法律的變革不只是法令文字的改變,而是以公權力宣告母子或母女關係的正當性。故是否應當合法化,應從三個角度來考量:其一是「胎兒的尊嚴」,因為母子或母女關係的變革,首先關涉到的是幼兒。也是最沈默與弱勢的一群。其二是「代理孕母的尊嚴」。其三,由於母子或母女關係,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係,因此也當考量「代理孕母」合法化對未來人類社會的改變有何影響。

關於胎兒的尊嚴:「代理孕母」目前在醫學的技術方面,需要經過「試管嬰兒」(體外受精),其執行過程並未尊重胎兒的尊嚴。這可以從兩方面看出來:首先,因為在體外受精的過程中,可能製造多個胚胎(備份),而只有一個胚胎將被孕育出生,其餘的或是淘汱或冷凍保存供日後使用。在這過程中,胚胎被視為是一種產品,而非人。其次,這些過程也使父母與子女之間失去人性的關係。因為,那些備份胚胎和那個最後唯一被孕育出生的胚胎,同樣是父母的子女,但是父母只承認那唯一出生的嬰兒。每一個子女難道不是應該享有父母的愛而沒有差別的對待嗎?可以說這樣的做法不但傷害親子關係,也破壞手足之情。

父母因愛而結為一體,是胎兒對愛的基礎生命經驗,科技與試管是無法代替。而且,十月懷胎為父母與子女之間,親密信任關係的建立,是極為深刻。胎兒具有敏銳的感覺,是現代醫學及心理學所共認的事實,美國北卡羅州立大學的心理學家,更指出胎兒具有記憶力,胎兒能夠聽見家人的談話,並具有辨別聲音的能力。人類這種親密、信任的母子或母女關係,如今經由第三者來加以代理,需要極慎重的考慮,因為這相反科學對母子或母女關係的認知。父母因愛結合及受孕的事實,是人類受孕的尊嚴、人的尊嚴與婚姻生活的尊嚴,三者之間不可分割的樞紐。

關於代理孕母的尊嚴:近日來社會中一些關心婦女權益的團體及學者,對此法案提出強烈的質疑,尤其反對將女性身體(代孕母)視為工具,他們所提的理由很周延,不必在此加以重覆。

關於母子或母女的基本關係:此法案最大的錯誤,就是在這裡。倫理上母子(女)關係的基礎,在於子女是人,是為自己存在,是目的、不是工具。但是法案的出發點,只是滿全不孕夫婦的渴望,而將「胎兒」、「代孕母」、都視為工具或物體,而不是人。人不能是滿足他人渴望的工具,這是倫理的基本真理。這種錯誤,不但把「胎兒」及「代孕母」非人化,因此也把母子(女)關係非人化。「代理孕母」法案所蘊含的此三種非人化,也會領人陷入更大的錯誤。

雖然,此法案規定精子與卵子必須來自委託夫婦本人。但是有些婦女缺少健康的卵子或是男性缺少健康的精子,基於「同情」他們的渴望,是否應該放寬限制呢?又如果同性戀「夫婦」或是單身男性或女性要求擁有自己子女權利,在不侵害他人的條件下,是否應該放寬呢?屆時將如何答覆這些人?甚至於,如果某一政府「渴望」改善人口的品質,利用基因技術、試管嬰兒、與代理孕母……等科技,合法地製造「天才」,這些情況的可能發展,是來自同一邏輯原則,是隱含在「代理孕母」法案的非人化傾向中。

所以,我們不應該因同情一些人主觀的渴望,破壞母子或母女關係的客觀倫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