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羅伊案被推翻後
印第安那州首先響應
通過幾乎完全墮胎禁令
印第安納州州長埃里克·霍爾科姆(Eric Holcomb)上週在州議會特別會議後,簽署了「參議院登記法案 1 」(Senate Enrolled Act 1)成為法律。新法定於下個月生效。
新法律明確規定,新法不適用於體外受精,並允許在強姦、亂倫、致命的胎兒畸形和嚴重的母親健康之緊急情況下,可進行墮胎。
霍爾科姆在一份聲明中說,在最高法院推翻了羅伊案後,他「願意支持在保護生命方面有所進展的立法。」
他說:「SEA 1在印第安納州議會兩院獲得通過後,實現了這一目標,並獲得了絕大多數人的支持。」
「我們在長時間的聽證會之後,進行了這些行動,聽證會充滿了公民和民選代表的個人證詞,他們就這個充滿情緒和錯綜復雜的話題,發表了發人深省的見證。最終,這些聲音塑造並啟發了立法的最終內容,包含精心協商的例外情況,以解決婦女或未出生的孩子可能面臨的、一些不可想像的情況。」
霍爾科姆讚揚州參議員Sue Glick和眾議員Wendy McNamara「勇敢的起草SEA 1」,稱他們「在執行這項千載難逢的立法時,表現出穩定的手和不可思議的平衡。」
一直在努力破壞地方和州級墮胎禁令的拜登政府,譴責了印第安納州法律的通過。
白宮新聞秘書卡琳·讓-皮埃爾(Karine Jean-Pierre)發表聲明稱,新通過的印第安納州禁令是「激進的」、是「毀滅性的一步」。
讓-皮埃爾說:「昨天的投票,在印第安納州建立了幾乎完全的墮胎禁令,這個投票應該是向全美國各地的國人發出的一個信號,讓他們的聲音被聽到。國會也應立即採取行動,通過一項法律,以恢復對羅伊案的保護——這是確保在全美國範圍內婦女選擇權的唯一途徑。」
「在此之前,拜登總統一直致力於採取行動,保護婦女的生殖權和自由,使她們獲得聯邦法律為她們提供的護理。」
6 月 24 日,最高法院在杜比斯訴傑克遜案(Dobbs v. Jackson)中認為,墮胎不是一項憲法權利,推翻了1973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羅伊訴韋得案(Roe v. Wade)。
由於該裁決,一些州已經啟動了觸發法律,在大多數情況下禁止墮胎;而其他州則在爭論,其州憲法是否仍然保護墮胎。自上個月的裁決以來,印第安納州是第一個州,通過州議會兩院所通過的禁令。
上週,西維吉尼亞州在兩院通過墮胎法案後,有機會成為第一名,但可惜未能就參議院版本的修正案達成一致。該法案已被延遲到下個月。
上週二,堪薩斯州的大多數選民,拒絕了對州憲法的擬議修正案,該修正案將澄清,墮胎不是憲法權利。
該措施被稱為「重視兩者」修正案,將允許該州禁止選擇性墮胎。該措施失敗,58.8% 投反對票,而只有 41.2% 投贊成票。
文章來源:The Christian Post,
作者:Michael Grybo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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