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簽署保護出生嬰兒行政命令在國會未通過《墮胎倖存者保護法》之後,發布了該命令。 川普總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強制要求美國所有醫院,為需要緊急醫療的嬰兒提供醫療或緊急轉運。 總統的行政命令禁止醫院對極早產嬰兒、殘障嬰兒或任何其他需要急診護理的嬰兒,非法歧視或拒絕治療。其中包括在公立和私家醫院因晚期墮胎拙劣而倖存的活嬰,以及婦女墮胎失敗後被送往醫院急診室的活產嬰兒。 然而,總統的行政命令並不適用於在私人墮胎診所(例如計劃生育診所等)裡墮胎後所倖存的嬰兒,除非發生嚴重併發症,而在嬰兒死亡前和母親一起被轉移到醫院。要將法律保護範圍擴大到在墮胎診所活產的墮胎倖存者,得需要國會通過《活產墮胎倖存者保護法》。 但總統的行政命令將被期待發揮重大作用,挽救無數早產兒或嚴重殘障的嬰兒。在許多醫院中,在妊娠22、23或24週早產的嬰兒,通常會被拒絕提供治療,即便父母懇求醫生。 根據新的行政命令,獲得聯邦資助的醫院將被禁止「僅因嬰兒殘疾,而非法勸阻父母為其嬰兒尋求醫療服務。」該行政命令進一步要求醫院,允許將嬰兒轉移到另一家醫院,如果他們目前所在的醫院無法提供嬰兒所需的必要和適當的醫療服務。 文章來源: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20.10.9. <回上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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