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殺了我七個月大的兒子,墮胎案震驚哥倫比亞Shutterstock | Ramona Stravers
儘管有父親的反對,在哥倫比亞西南部波帕揚的一對年輕情侶所發生的事件,仍使爭議死灰復燃。我們要重申墮胎是對最小和最無力者的死刑。 小胡安(Juanse)懷孕七個月,發育正常,媽媽懷孕沒有併發症。但是Juanse沒有出生,他因母親的決定而被墮胎,母親聲稱自己沒有為懷孕做好準備,並且是基於對哥倫比亞憲法法院所裁決的有爭議的解釋。 該名婦女除奪走兒子的性命外,還從胡安·帕勃羅·麥地那(Juan Pablo Medina)剝奪了作父親的權利,儘管在得知前女友的決定後他進行了法律訴訟,但他無法阻止她墮胎。 Capture video
這位年輕人告訴藍光廣播電台:「在2019年9月,我們得知嬰兒已經懷孕,從那一刻起,我就開始陪伴他們,直到去年年底,她突然消失不見為止。」他補充說,他非常清楚女友懷孕,而且一切都很正常,但是通過第三方,他了解前女友意圖墮胎。 「她說,她想繼續工作,而且她沒有經濟能力拉拔嬰兒長大。她還聲稱她應該在六個月前就與我終止戀愛關係了,而且她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當媽媽,」這位年輕人告訴其他媒體。 爭取成為父親 幾個星期以來,這位年輕人試圖阻止墮胎,甚至通過監護權訴訟(保護基本權利的憲法權利上訴),幼苗行動,公開抗議,以及在社交網絡上傳播信息,有成千上萬的生命捍衛者加入了此一行動。 小胡安的父親胡安·帕勃羅·麥地那(Juan Pablo Medina)要求允許其兒子生存。他們想在他母親的子宮裡殺死他,一個完全健康,已經7個月大的嬰兒。面對可怕的墮胎罪,我們會保持沉默嗎?
但是,一位法官詢問「支持家庭」(Profamilia)–一個提倡計劃生育運動的團體,而對於支持生命的陣營,它是一家墮胎公司–來分析安姬(Angie Tatiana Palta)的案子,但據該私人團體董事碼爾他(Marta Royo)稱,這一事實是憲法法院將墮胎定為非刑事罪的三個原因之一。 但是,哥倫比亞允許墮胎的原因非常具體:當胎兒畸形使宮外生活窒礙難行時;當懷孕是強姦的產物時,以及繼續懷孕對婦女的生命或健康構成威脅的事件時(2006年第C-355號判決)。 胡安無法解釋的是,許多哥倫比亞人不理解的是,他們如何接受母親的動機,因為都不符合哥倫比亞所允許的三種情況。 碼爾他說:「專業人士就母親的不同選擇,向母親提供了全面的建議。」但是,在向這名22歲女孩提供「全面建議」之後, Profamilia施行了墮胎。 面對這些痛苦的事件,胡安要求給兒子一個基督徒葬禮,並保證,他將對所有參與這次墮胎的人追究到底,其中一個理由是 - 根據新聞報導 - 因為關於對兒子母親的心理影響,Profamilia使用婦科醫生的意見,而根據法律規定,這種診斷必須由心理師進行。 生命是神聖的 在如此多的反對聲音中,哥倫比亞宗教界表達了他們的「悲傷、沮喪和團結」。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感到困惑,看到這個國家的機構,如何不保障父親的權利,父親一直堅持不懈地,透過正常管道為兒子的生命而奮鬥。」在其所有聲明中都堅稱:「……生命是神聖的,墮胎是向天吶喊的不義行徑,是對社會的嚴重傷害,我們不可能通過對最小和無助的人實施死刑來建立和平。」還請當局注意這一對生命的呼籲,並召集信徒為生命權祈禱,這權利被最近的司法判決所侵犯。 反對生命的判決 就在未來幾週內,預計憲法法院將裁決納塔利婭·伯納爾(Natalia Bernal)律師的兩項訴訟,她尋求保護兒童,並確定墮胎對孩子和母親造成極大的痛苦。 司法裁決尚未發生,但已向媒體透露,亞歷杭德羅·利納雷斯(Alejandro Linares)法官的裁決,將令墮胎合法化,直到12週,沒有任何限制,這將代表哥倫比亞墮胎的重大變革。 面對法院的判決,支持生命組織已發出警報和關注,指出他們將違反《政治憲法》第11條,該條宣告人類生命不可侵犯,「不能判處死刑。」 文章出處:Aletea 2020.2.12. <回上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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