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期2019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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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塔基州政府的唐氏症寶寶墮胎禁令

肯塔基州州長馬特貝文(Matt Bevin )於2019年3月簽署了第二份支持生命的法案,本法案是為了保護因性別、種族或唐氏症等殘疾而成為墮胎目標的未出生嬰兒。

美聯社報導,該法案於週二(3/19)在Bevin簽署後立即生效。然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和EMW婦女中心(EMW Women’s Center),肯塔基州唯一的墮胎機構,已提起訴訟阻止該法律。

本法案於本月稍早,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州參議院;於二月通過了州眾議院。本法案提到,如果墮胎唯一的原因是未出生嬰兒的性別、種族或殘疾,法案禁止墮胎者實施墮胎。違反該規定的墮胎業者,可能會撤銷執照並面臨重罪指控。

在回應訴訟時,Bevin的法律團隊表示,ACLU的主張是歧視和優生學。

他們說:「EMW及其墮胎業者以一種新的主張作出回應:婦女有憲法權利進行基於種族的墮胎、基於性別的墮胎、和基於殘疾的墮胎。」「在(原告)的觀點中,第十四修正案暗影的某處,隱藏著優生學。」

Bevin還批評ACLU在該法案成為法律之前,甚至通過提起訴訟,來捍衛其墮胎的渴望。他鼓勵法律小組觀看一個舊的「校舍搖滾」(Schoolhouse Rock)視頻,說明法案如何成為法律。

「據說捍衛國家公民權的人,竟然認為這是合適的:你可以根據種族殺死一個孩子、或根據性別殺死一個孩子,」Bevin週五在Twitter上寫道。 「幸好,肯塔基州的人……不同意這種觀點。」

然而,ACLU稱該法律為禁止墮胎的「微薄的努力」。

「眾議院5號法案的通過,代表了肯塔基州議會在反歧視法案的幌子下,推進其反墮胎議程的一項微薄的努力。根據辛辛那提公共廣播電台的說法,這項法律對改善殘疾肯塔基人的生活沒有任何幫助,」肯塔基州ACLU的工作人員Heather Gatnarek律師說。

本月稍早時候,Bevin還簽署了一項禁止墮胎的法律,只要能檢測到未出生嬰兒的心跳,便禁止墮胎。法官根據ACLU的要求,迅速阻止了該法。

支持生命的立法者認為,女性不需要因為胎兒是女孩,或者因為胎兒患有唐氏症,便將未出生的嬰兒流產。根據WKYU FM報導,2月份該法案的提案人眾議員Melinda Gibbons Prunty表示,墮胎已經成為優生學的一種現代方法。

「要求權利,撲滅或消除未出生胎兒的生命,因為他們的性別、種族、或可能的身心殘疾,不禁讓人想起邪惡的優生學社會哲學,」Prunty說。

現在,支持生命者正在密切關注美國最高法院,他們正在審理印第安納州的一項類似的法律,禁止基於未出生嬰兒的種族、性別或殘疾而為歧視性墮胎。

支持印第安納州法律的團體之一,美國法律和司法中心(American Center for Law and Justice:ACLJ),代表44個殘疾兒童家庭,敦促高等法院審理此案。

該法律小組在其簡報中寫道:「印第安納州的法律保護像他們那樣的兒童,並承認未出生的孩子應受到保護,免受惡意歧視。」「儘管這些家庭中有許多最終失去了孩子,但這些父母並不認為他們這樣做,會貶損他們孩子生命的重要性。」

ACLJ將法律描述為對優生墮胎的禁令,指出許多弱勢父母被迫做出「不可逆轉的決定」,墮胎未出生有殘疾的嬰兒。

患有唐氏症和其他殘疾的未出生嬰兒,受到驚人的歧視。父母經常報告,他們感覺被醫生和遺傳諮詢師強迫他們墮胎。

根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新聞報導,在美國確診為唐氏症後,被墮胎的未出生嬰兒,比例約為67%。有些人認為這個比率高達90%,但由於政府沒有保留有關墮胎的統計數據,因此難以確定具體數字。

印第安納州是第二個州建立保護措施,保護患有唐氏症和其他殘疾的未出生兒童。還有八個州也明令,在具有生存能力之前,禁止進行性別選擇墮胎。

文章出處:LifeNews.com, 2019.3.20.
作者: MICAIAH BIL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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