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期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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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是錯誤的:科學篇

正如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是一種「信念」,墮胎也是一種「信念」,它削弱和摧毀另一類人類的人性。我們在第一部分中已介紹了這一點。但在我們看到這的確是真的之前,我們必須進入科學領域。

科學說什麼

你可以假裝出生的嬰兒不是人,但科學證據卻相反,科學證據反覆表明一個胎兒是獨特的個體,有別於他的母親。他有自己的循環系統、自己的器官、自己的血型和自己的指紋。從受孕 -被科學家描述為閃光、一陣熒光、或者「鋅火花」- 的那一刻起,他便是他自己,與他的母親有別,並且是活生生的。

我們怎麼知道他是活的?首先,他有心跳(新科學告訴我們,受孕後第16天就有了),此外,他正不停地在長大。無生命的東西是不會長大的。活的才會。就是這麼簡單。

如果墮胎只是關乎一個女人的身體的話,那麼她就是在墮她自己囉。有一個原因流產嬰兒有時會活著出生;因為他們一開始就是活的。妳不能殺生;妳不能毒害某物或將某人致死,妳不能餓死他或停止他的心跳。

早在1973年,當美國的墮胎合法化時,超音波並不是產前護理的常規部分。我們無法像今天一樣看到子宮的內部。因此,一個胎兒是「細胞群」或「組織球」的說法,很容易被公眾接受。從「自由戀愛」的60年代以來,許多人便想要性自由但不要有孩子的責任(這是一種信念,但要兩者分開是不可能的)。

當子宮之窗為我們開啟時,胎兒只是「組織」的想法被證明是錯誤的。沒錯,在第一階段,胎兒是一群細胞,但他將在他的餘生中繼續是一群細胞。就像你一樣。每一個人都是由一群細胞和他自己獨特的DNA所組成的。這群細胞只需要幾天的時間,就可以看起來像一個人了,並且還有一顆跳動的心。但是,人類的生命在我們「看起來」完全像我們今天的人類之前,就已開始了。

歷史與科學如何證明墮胎是錯誤的

回到上期刊出的第一部份,審視歷史。我們知道,科學證明胎兒是活生生的人(畢竟,如果他不是人,他是什麼?),而過去的人權濫用告訴我們,相信某一群人是劣等人是完全不可接受的,總是在歷史的錯誤一方。持有奴隸是錯誤的。因信念而殺人是錯誤的。毆打婦女是錯誤的。

那麼,為何人們認為墮胎是對的呢?

所有「支持墮胎者」所要做的就是小心注意,觀看墮胎行為的視頻,並自我教育。盲目地跟隨墮胎派路線,只會導致藉著墮胎對某個群體更多的壓迫和歧視。

墮胎是針對另一個人的暴行,僅僅是因為那個人被認為「不需要」或「不方便」或「殘疾」或「不知道自己活著」。理由或道理並不重要。墮胎仍是錯誤的。否則,我們中任何人,若是令人感到不受歡迎或不方便,或有殘疾,或者僅僅因為醉酒而睡覺或暈過去,便都沒有生命權囉。

僅僅因為胎兒不能為自己站出來,也不能表達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視它們為劣等人並為此而殺死它們,是對的或可接受的。

今日的希特勒是墮胎業,今日的奴隸是未出生的胎兒,他們被視為不配擁有人權,只因為他們的年齡和所處的位置。人們對胎兒所做的事情,如果做在動物身上,都是不被允許的、不可接受的,更何況是個已出生的人。我們無法繼續說,墮胎只是一種「信念」,並顧左右而言他。畢竟,仇恨犯罪是由一個人的信念所推動的。

文章來源: Liveaction.org, 2017.2.16
作者:Nancy Flan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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