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乳癌的媽媽懷孕時拒絕墮胎,現在癌症消失了
希瑟‧蕎特(Heather Choate)在懷她第六個孩子約10週大時,發現了自己得了乳癌。當她與醫生會面討論該做什麼時,她的醫生告訴這位來自科羅拉多州貝菲爾德市的29歲媽媽,必須要進行墮胎並進行治療,否則她將不治而亡。但蕎特說,她寧願死也不要奪走自己孩子的生命。
蕎特表示,她寧願死也不要除掉她的寶寶,於是她找到了一位醫生給了她一些化療和手術,並於1月6日順利生下一個女兒,名叫凱莉‧塞萊斯特(Kiery Celeste)。
現在,她發布一個新消息,就是她的癌症消失了。
蕎特告訴駐丹佛(Denver)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說:「剛剛我的淚水盈眶,因為這意味著我們做到了---我們有個嬰兒,而且看起來一切都不錯。」以下是更多關於她的消息:
科羅拉多大學醫院的弗吉妮婭‧博格斯博士準備好去戰鬥。她是位專門照顧年輕女性乳癌方面的專家。蕎特在懷孕的時候曾接受化療和手術。
1月底的某一天,博格斯會見孩子們,其中包括1月6日健康出生的凱莉‧塞萊斯特談有關他們的母親病況的新消息。博格斯告訴他們說:「這個掃描是完美的」。孩子們不太了解,但它意味著媽媽的癌症消失了。
希瑟說:「剛剛我的淚水盈眶,因為這意味著我們做到了---我們有個嬰兒,而且看起來一切都不錯。」。
希瑟沒有巧妙處理好的藥物、家庭和信仰,不過未來有兩種化療和放療,可是什麼也不用了。
研究顯示女性無須進行墮胎,可以在孕期安全地尋求化療治療。
2012年4月的《生命新聞(LifeNews)》刊登〈隱藏在《柳葉刀》的故事集〉。《柳葉刀》是一個著名的英國醫學雜誌,顯示孕婦不需要為了治療癌症而墮胎。該文信息顯示,化療不會傷害未生胎兒,同時母親可以治療自己的癌症,而不必擔心對未出生孩子的影響。
2009年,《生命新聞》又報導一項新研究,該研究顯示醫生無需建議想治療癌症的孕婦墮胎。這項研究還涉及一個稱為與乳癌有關的妊娠期的概念,所指的妊娠期是當一個女人懷孕時或分娩後一年內被診斷出乳癌的時期。
主流媒體曾高調報導該研究,如同顯示一個新的概念,最終不知何故擱置了接受乳癌治療的懷孕婦女都應墮胎的觀念。但喬爾.布林德醫師,一個巴魯克學院(Baruch College)的教授說,這研究已經表明幾十多年了。布林德解釋說道:「實際上,這一發現在過去15年中,已經多次被報導過」。
他說:「不幸的是,許多醫生仍然建議被診斷出患有乳癌的孕婦墮胎,以至於他們能夠更積極地治療癌症。儘管這是個可以回溯到1930年代之久的國際研究,它指出所謂的『治療性墮胎』大體上會縮短壽命,然而懷孕至足月使得長期治癒更有可能」。
布林德說,所有研究中的一篇1976年刊登的回顧論文指出這一點,這是由法國醫生P. Juret所領導的研究,發表說:「現在可以肯定治療性墮胎的徒勞無益是已確定的。」
雖然主流媒體所宣稱的這項研究並非意外之事,布林德說,它還是非常有用的。
他說:「出於MD Anderson癌症醫療中心的新發現指出,這種特殊處境的女性---大約只佔所有乳癌患者的3%---她們的預後效果並沒有比那些被診斷為乳癌同期的未懷孕婦女為差。」
他解釋說:「但是,關於當今研究報告中,最重要的事是缺少了關於墮胎的資料,即懷孕病患墮胎與否之功能在預後效果上的差異。……基於MD Anderson癌症醫療中心醫生們的功勞,至少過去的幾年來,他們已經非常擅長治療患者和其未出生孩子。」
他告訴《生命新聞》:「希望這個現在報導的研究將是『治療性墮胎』的致命一擊。」
(資料來源:LifeNews.com 2015/1/30;作者:Steven Erte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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