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
有些“成體”幹細胞實際上是從未生胎兒身上取得
幹細胞的研究發展與醫療使用日益發展,日新月異。然而幹細胞依取得的來源不同而分為二種,其一為「胚胎及胎兒幹細胞」,這是必須犧牲胚胎或胎兒。另一種則由出生的成體身上取得少量細胞再加以形成的,是我們所稱的真正的「成體幹細胞」,它並不影響此捐贈者的生命存活的狀態。如今在病患的醫療上,成體幹細胞有更甚於前者的治療效果,造福許多遭受病痛之苦的人們。
兩位知名的退休運動名將,都曾為治療中風而進行幹細胞的治療,一位是冰球戈迪‧豪(Gordie Howe)和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的足球明星約翰‧布洛迪(John Brodie)。
冰球退休名將戈迪‧豪(Gordie Howe)(圖片來源:城市知道)
但是這兩人的方式都是混合式的,亦即在自己的脊椎注入胎兒幹細胞(fetal stem cells),又以靜脈注射了成體幹細胞。總部位於西雅圖的AVM生物技術公司的主持人,德勒莎‧戴謝爾(Theresa Deisher)博士說:「實在沒有辦法了解是哪一個使其治療有效的,……」,這是該案例的第一個問題。
這兩個個案除了何種幹細胞為有效的問題之外,還有第二個更嚴重的問題是:十年前,胎兒幹細胞在科學上大為風行,因為它們有能力轉變成任何種類的組織,也因此特性,我們現在已經發現它們極有可能變成失控的腫瘤。力圖開發合乎倫理的醫療與治療的方法的戴謝爾博士則警告說:「在我們知道它(胎兒幹細胞)是否是個安全的治療方法之前,需耗時多年,而依以前的試驗經驗,胎兒幹細胞造成的腫瘤也要花數年的時間來長成。」
但最近在《今日美國報》所報導的一個故事,卻揭露了第三個問題---倫理問題,也就是有關位於聖地牙哥的「Stemedica細胞技術公司(Stemedica Cell Technologies)」的成體幹細胞的來源問題。
早在2012年加拿大已經報導過,戈迪‧豪使用“胎兒幹細胞”的療法。加拿大電視網(CTV)的新聞報導只將焦點放在胎兒幹細胞的技術問題,卻忽略其倫理問題,以及甚至在美國包括電影明星Chris Reeves和幾任美國總統的漫長爭論。
如今,《今日美國報》再次指出,用在戈迪‧豪和布洛迪身上所謂的成體幹細胞療法,正是源自於某一未生的人類胎兒的大腦細胞。此報導一出,不僅沒有爭議,甚至沒有被大多數媒體注意。
娛樂與體育節目電視網(ESPN)的基思‧奧爾伯曼(Keith Olbermann)在採訪Stemedica公司的執行長梅納德‧豪(Maynard Howe)時說:「貴公司使用的這種幹細胞是由“成人志願者”所捐贈的細胞。」《今日美國報》注意到:當時「梅納德‧豪並沒有糾正他。」
「神之子」機構是專門監督生物科技產業是否違反倫理道德。德比(Debi Vinnedge)是該機構的主管,他說:「Stemedica公司稱它的神經幹細胞為成體幹細胞,……但在倫理方面則是錯誤的。」
「澳洲國家幹細胞基金會(the National Stem Cell Foundation of Australia)」也直言不諱地指出事實,並且呼籲“胎兒幹細胞”是一種「從所捐贈的墮胎胎兒組織而來的」幹細胞。
無論胚胎或胎兒的辭彙不同,總之,使用從墮胎孩子的身體所得的組織是不道德的事,同時也必定促使墮胎事業更為盛行。
我們要問的是,真正無須犧牲任何生命的成體幹細胞的成功案例已經非常非常的多,為何不再繼續研發和使用?
(參考資料:lifeSiteNews 2015/9/23, Steve Weatherbe)
註釋:
- 「Stemedica公司稱它的神經幹細胞為成體幹細胞,……在科學上可以說是正確的,但在倫理方面則是錯誤的」。這是什麼意思呢?讓我解釋給你聽。
正如德比所解釋(Stemedica公司沒有回應LSN的評議協定標準),在科學上,妊娠期八週前的人類生命稱為胚胎,八週後則成為胎兒,原因是第八週是組織型態的關鍵區別時期,在八週前的胚胎細胞能轉變成任何種類的組織。八週後的未生胎兒的各部位幹細胞就不再能轉變成任何種類的組織,反而只能局限在它們每種可以成為的那種組織而已。因此,美國的科學家就稱從八星期起的幹細胞是“成體”的。但我們無法不傷害胎兒來得到科學上所聲稱的成體幹細胞,所以在道德上,與胚胎一樣,終將使他致死才能取得幹細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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