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期2016年12月19日

若您願意,請轉寄給5位好友,
邀請他們加入讀者群的行列。
我要訂閱取消電子報。

印度最高法院規定
其國內所有節育營需在三年內關閉(三)

(圖片來源:gettyimages/Gawrav Sinha)

  雖然印度最高法院禁止所有節育營的此一舉動是既值得稱道又令人歡迎---即使它姍姍來遲---但如此就假設在印度脅迫和強迫節育將因此停止,這將是一個太過樂觀的錯誤看法。

  在印度,人口控制的意識型態深深紮根於許多人的意識中,特別是在統治階級的觀念中。因著最高法院自己承認要呼應下級法院的意見:「人口控制與家庭計劃是國家重要的事情,也是聯盟(中央政府)和各邦州共同關心的事情」,其中節育是「主要的部分。」

  脅迫婦女進行絕育手術並不是只有在節育營才會發生,各邦政府將如同這幾十年所作的一樣,繼續制定和加強節育額度。驅動絕育運動的誘因和賄賂的系統將是一樣的專制,這系統是法院一直還未曾碰觸到的。再者,解決脅迫絕育的重要部分的挑戰就是要處理印度國內普遍腐敗的現象,而此腐敗現象一直困擾著印度資金極度不足的醫療系統。

  最高法院這近期的裁決也不是來自印度中央政府而來的第一次企圖停止強迫絕育的重大政策轉向。多年來,中央政府已經為節育手術提出了指導原則和方案;然而,在許多邦州,醫生沒有因有否遵循這些原則而被追究過。印度中央政府對各邦政府懷有期望,希望它們能遵循法規原則,然而多年前曾經廢除目標過,因為許多邦政府對中央置之不哩,繼續(為節育)設置它們的年度目標。

  曾經在2005年,印度的最高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包括:強制賠償在糟透的節育手術下受害的人民;懲罰那些凡是違反中央政府頒定的節育指南中的規定者、凡是違反統一標準病患知情同意書使用之要求者、以及凡是違反在實施手術之前必須完成檢核表的醫師。也要求各邦州政府必須建立「品質保證委員會」,而且需要年度報告絕育人數及有關絕育併發症與死亡的人數。儘管預期這些大範圍的改革將能控制住因拙劣的絕育手術而死亡與產生併發症的人數,但是,直至今日,因節育而死亡的婦女人數依然與以往一樣多。

  現今,除了關閉這些營地的指令外,2016年9月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裁決的改革有許多只是2005年法院命令的重申罷了。現在唯一的區別是,要求各邦州必須報告的信息一定要貼在政府網路上,這顯示出可能的希望,就是將可能增加各邦遵守的程度。

  最高法院所企圖建立的問責措施是朝正確方向邁出了一步。但是為印度而言,要能充分保護其人民免遭強迫絕育之苦,印度聯邦的中央政府則必須除去賄賂體制和驅動此節育計劃的獎勵制度。

  中央政府不僅必須禁止地方各邦政府不可依賴任何種類的目標或配額,同時也必須積極主動掌握各邦政府為中央所設定的目標負起負責的情況。中央政府還必須確保各邦政府在虐待事件的報告上不會玩忽職守,並且必須留意虐待事件要迅速按照最高法院在「拉馬坎特‧拉埃(Ramakant Rai)指令」上所要求的協議處理到位。

  在這一切啟動之前,虐待將會繼續下去。(完)

(資料來源:The 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16/9/27;作者:Jonathan Abbamonte)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