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期2016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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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選擇性的強制墮胎正發生在美國(一)


(圖片來源:女童之聲)

  今日在美國,許多生活在移民社群的婦女,如果她們未能生下兒子,就會受到來自家庭成員的歧視、虐待或憤怒。這些社群的一部分不成比例地將女孩設定為墮胎的對象。這種墮胎的選擇性是強迫性的一種,常常是被丈夫或夫家女性所逼迫。

  這種壓力是如此強烈,一些婦女被迫違背自己的意願而墮掉她們的女兒。

  一些婦女在夫家被瞧不起或嘮叨,直到她們有了一個兒子為止[註1]。然而其中還是有人蓄意設法墮掉女兒,只因為這個寶寶是女孩,不是男孩。

  安佳麗(Anjali;化名)是一位移民,印度裔美國人,當她選擇保住自己的女兒時,受到家暴。當她告訴丈夫她想保住寶寶時,他變得非常生氣,而且將她往牆上推。她回憶說:「他說他希望這個孩子死掉。」 [註2]

  可悲的是,安佳麗的故事並不是單一事件。

  正如素妮塔‧普里(Sunita Puri)和其他人的證實,[註3]那些堅持要保住女嬰的婦女,將會面臨身體上的虐待,諸如挨打、窒息、拒絕給食物、水,或不給予休息,而且可能遭受故意要引起流產的暴力行為。有些人會受到威脅要被送回原籍國或是收到離婚證書。

  這種趨勢是令人震驚的。性別選擇性墮胎在每一天都會發生。據估計,2010年,全球因針對性別而進行選擇性墮胎的結果,已使我們失去了超過1.17億的女孩。

  在美國像安佳麗一樣的女性,生活在華裔、韓裔和印度裔的社群中,繼續面臨來自自己家族所施與的墮胎壓力與虐待,而針對女孩的墮胎不因其他理由,單單因她們的性別。

  然而,倡導墮胎者和國會的許多立法委員甚至拒絕為這些婦女提供最微小的法律保護。對於他們許多人來說,保護女嬰免於性別屠殺以及婦女免於受虐,似乎不重要,反而依需求而定的、無限制的且不受約束的墮胎才是重要的。

  共和黨眾議員特倫特‧福蘭克斯(Trent Franks)(R-AZ)提出一項法案,稱為「產前非歧視法案(the Prenatal Nondiscrimination Act;PRENDA)」。將性別選擇性的和種族選擇性的墮胎定為違法行為,並予以懲罰任何基於種族或性別偏見而試圖脅迫或強制婦女墮胎的人。

  在此委員會的聽證會中,一些美國國會議員炮轟該法案(PRENDA)違背女性的選擇權。

  眾議員史蒂夫‧科恩(Steve Cohen)(D-TN)說:「我不認為我們需要花時間在攻擊這類『羅伊訴韋德(Roe v. Wade)』以及婦女選擇權的議題上。」

  米里亞姆‧楊(Miriam Yeung)是全國亞太裔美國婦女論壇(the National Asian Pacific American Women’s Forum;NAPAWF)的執行長,她在此委員會面前作證時,更是不客氣。她說:「這項法案代表著兩面手法,表面企圖解決種族和性別歧視,而實際上其意圖在剷除墮胎權。」(請待續)

註釋:

  1. Sunita Puri, Vincanne Adams, Susan Ivey, Robert D. Nachtigall,〈“有這樣的事---女兒總是太多,而沒有太多兒子”,一份在美國印度移民的質性研究:重男輕女以及胎兒性別選擇〉,《社會科學與醫學》2011; 72(7): 1169-1176.
  2. 同上
  3. 同上

(資料來源:Popul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16/4/18;作者:Jonathan Abbamo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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